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第三十三章 大军
  最近一段时间,洛阳有些风声鹤唳,大群夏军骑兵频繁出现在新安、洛阳之间。

  朔方军的兵力配置,大概是华州一千五百步卒、潼关八千步卒、虢州五千步卒(新到的武威军)、陕州五千步卒,此外还有两千五百骑卒沿河巡视。

  其实最近这两千五百骑兵基本固定在浢津不动了。

  他们都是单人匹马的肉搏骑兵,实在不是银枪、铁骑那种游骑,活动能力太弱了。

  就和铁林军军属骑兵一样,为何要配属给步兵,一起行动呢?因为离了大队人马,单靠自己,行军速度比步兵还慢。

  骑马走一阵,就要休息很久,要喂食,要反刍。从华州到洛阳这段路,如果中途没有补给点,全靠自己携带,那肯定步兵先到。

  当然现在中途设有补给点,骑兵的速度可以大大增加,但时间长了,战马仍然会掉膘,乃至倒毙。

  徐浩带着数千骑,从华州出发,急行军。

  第一天就过了潼关,抵达阌乡驿,行军速度傲视步兵。

  第二天距离下降了一些,只抵达了桃林塞。

  第三天本来计划抵达陕州,事实上半途就跑不动了。

  第四天,马不肯跑了,只能牵着马慢慢走路。

  后世19世纪普鲁士军队甚至规定,步兵行军十天,就要停下来等一等骑兵。

  当然,如果有备用马换,速度可以大大提高,但他们没有,不是装备不起,马的饭量太大,吃喝太厉害了,养不起。

  铁林军三千骑,马肯定不止三千匹,但也不会给一人配双马,这成本在草原上可以承受,到内地承受不起。

  你不爱惜马匹,跑死马,当然也可以速度更快,但真没那个必要。

  大群骑兵出现在非草原地带,必然会有一个超大的后勤补给基地。

  尤其是在他们无法攻城攻寨获取里面粮食的情况下,活动范围是非常有限的,总是在这个基地附近转悠。

  农耕地区,草场首先就少,上面长的草也多半不适合喂马。

  坚壁清野,对骑兵是有效的。人可以饿肚子,马不行。

  若是野外没法放牧,这马就走不了,必须喂粮食,那就离不开补给基地。

  之前银枪都奔袭洛阳东北,一人双马,驮载了部分粮豆,就是为了预防野无所掠,又找不到适合马吃的牧草救急这种情况——当然光喂牧草也不行,只能救急。

  朔方军的骑兵频繁出现在新安、洛阳之间,那只说明一件事,他们的大营往前推进了,让骑兵能够够得着这片区域。

  如果张全义胆子够大,带上洛阳城里的这五千多衙军、州兵,以及数千屯田兵,全军出击,攻这个补给基地,一旦成功,就能把朔方军的骑兵威力废掉大半,因为邵树德手头几乎没几个能打的步兵。

  但他终究不敢,葛从周一开始也弄不清虚实,现在再想打,也晚了,因为铁林、天柱、天雄三军已经过了陕州,横山党项万余人也即将抵达陕州,离石壕寨大营只有两天的路程。

  这就是邵大帅骑兵多的优势了,你都不知道对面的虚实,根本闹不清他有多少兵力。以为很多,其实不然。

  当然葛从周在二崤山设寨也是有作用的,至少让邵树德的大营不敢往前移动,因为没有兵力留守后路,看住崤山上的汴军营寨。

  现在他已弃寨而走,华州兵两千人据守了这片区域。

  这些兵,短时间内难堪大用,邵树德也不打算带他们东行了,继续押运人员、物资即可。

  十月二十六日,走得最快的铁林军抵达石壕寨,第二天,又进抵乾壕寨。

  两日后,大军全部抵达,邵树德在乾壕寨外的神雀台下大阅诸军。

  铁林军九千步卒、天雄军五千步卒、天柱军六千步卒、顺义军三千步卒,总计两万余人。

  横山山民万余众,留守硖石县那片复杂的地形,并且修缮旧有堡寨体系,以防万一。

  十万步军,能到前线的竟然就只有这么多。

  长途远征,何其艰难也。行百里而蹶上将军,诚斯言哉!

  “诸军人赏钱一缗、绢两匹。”

  欢声如雷,士气大振。

  财货,当然已经运走了,可能已到潼关,此时只能给军票记账。但军士们早习惯了,因为邵大帅从来没赖过账。

  “全军休整两日,两日后,顺义军当先开道,诸军依次而行,经渑池,往新安、洛阳方向进发。”

  西边的人口已经被掳走七万多人,很难再找到了,现在只能去往东边想办法。

  铁骑军当天就出发了。

  一人双马,一匹骑乘,一匹驮载各种物资。

  去掉各种零碎,大概驮载了百斤粮豆、奶酪、肉脯,差不多够人和马十天的消耗。

  也就是说,他们理论上可以前出大军五到十天的路程,但一般是五天,因为距离长了,马跑不动。

  战马就一匹,驮马不堪大用,速度也慢,也没法拿来代步,一般情况下驮马都是放在营中的。

  所谓的一人双马,并不是一人两匹战马。

  最奢侈的豹骑都一人三马,那也只有一匹战马,另有驮马一匹,驮载甲具、器械和其他坛坛罐罐,一匹骑乘用马,平时代步,因为舍不得骑战马。

  豹骑都的活动能力同样非常有限,不是马力够不够的问题,主要受限于粮食。

  除非像蒙古人一样,一人五到十匹马,那倒是可以有不止一匹战马。

  与敌人厮杀,两匹、三匹战马都带在身边,那感觉就不一样。

  从乾壕寨大营出发,他们的最远活动距离就在洛阳周边,再远就走不动了,除非能就地补充粮食。

  想奔袭郑州,首先得保证沿途有兵站供给,或者能够从郑州百姓那里劫掠到粮食。

  前次银枪都奔袭到偃师一线,若不是抢了部分汴军夫子,回程的粮食在哪,也是个问题。

  这次银枪都从河北奔袭郝振威、冯霸,为何不沿路返回呢?粮食不够啊,必须要过河蹭一蹭折嗣伦。

  战马如果是核动力的,且不会损坏,邵树德敢从潼关一路奔袭到朱全忠面前——前提是不被他的步兵阻挡。

  更何况也没这个必要。国朝的河南,水系发达,航运传统深厚,都是百余年来花了大力气开挖的运河。陆地运粮,只是朱全忠的补充,有没有影响不大。

  梁、晋争霸时,李存勖也是趁冬天大河上冻,汴军水师无法出战之时过河。

  有些人打仗,从来不计算距离,不考虑后勤的,也不会想能不能做到这一点。

  草原和中原,完全是两个地理环境。本方统治区和敌方境内,又是两个概念。

  坚壁清野,是限制骑兵活动范围的最好方式,比种树、挖壕沟之类的还有效。Χiυmъ.cοΜ

  铁骑军出发后,等于远远地为大军张开了一层防护垫。即便东行时得到消息,朱全忠主力过来,有几天时间缓冲,也完全来得及调头。

  这就是朔方军的优势,有主动权。

  若没这么多骑兵,东行时就要担心迎头撞上敌军主力,来不及撤退了。

  十月三十日,邵树德亲领步骑三万余人东行,朝渑池县方向开进。

  走之前,他还特地检查了一下附近的原野。

  各种空地上,已经种下了大宛苜蓿、遏罗禄草等杂七杂八的牧草,不知道能不能长起来。

  把牧草种子带到中原来种下,这事听起来啼笑皆非,但没办法。马儿断粮的时候,这玩意可以救急。平时不出战的时候,也可以大幅度降低精饲料的喂养比例,减少开支。

  希望它们不会被人毁掉,生长时也能竞争过其他无价值的野草,越长越茁壮吧。

  十一月初三,大军抵达渑池县,县令金索出城相迎。

  “这便是忠顺军么?”邵树德马鞭遥指在旷野中列阵的两千步卒,问道。

  “回大帅,这便是忠顺军。”

  忠顺军,其实就是原渑池县镇兵、乡勇,总共两千。

  邵树德没给他们配备多好的装备,因为不信任这支部队。

  他敢肯定,只要自己流露出将他们迁移走,打包回灵夏的念头,这些人立马就会反,除非用屠刀将他们压服,然后将其家人全部迁走。

  如此过个十年八年,大概心里就会顺过气来,可为自己所用。

  到了第二代,就完全是自己人了。

  “东四十里便是硖石堡,忠顺军的将士们可愿为我夺下堡寨?”邵树德站在金索身旁,他的话当然不可能让忠顺军两千官兵听到,但这话本来也不是询问,而是命令。

  硖石堡年久失修,估计也没多少兵守御,正好让忠顺军练练手。

  打河南府的自家人,总要有第一回的。只要动了手,邵树德对他们的信任度又可以上升几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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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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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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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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