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阳,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王剑问道。
“立刻。”
“立刻?”
众人一听,脸上也不免多了几分惆怅的神色。
师兄弟刚刚见面,还没来得及聊聊天,林阳就又得启程了。
“来日方长,等我从秘境出来之后,咱们在药神谷再聚!”
林阳高声说道。
他也想停下自己的脚步,驻足留恋身边的风景,可是,已天下为己任的他,不得不为了这个世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众人陪着林阳来到海边,海边那艘快艇依旧停在那里。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林阳,你自己小心。”王剑说道。
林阳点了点头:“秦长生留下来的完美级丹药我下午的时候已经检查过了,能够修为有用的我已经全部挑出来,但是切记,丹药只是外力,真正有用的还是努力将自己的实力提高。”
“我们知道。”王剑说道。
“林阳,你到了秘境后,可得注意安全啊,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江小柔上前说道。
“别,我自己一人就行了。”林阳笑着说道,和这个小姑娘一起上路,尤其还是这么漂亮的小姑娘,难保路上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现在,时间紧迫,林阳可不想花费太多的时间耽搁在路上。
“可是你一个人,路上也没有个照应的,这怎么行呢?”江小柔说道。
林阳微笑着从怀中掏出照片,这张照片还是之前去往药神谷的时候,许苏晴给自己的,他也一直带在身上。
“有他们陪我就行了。”
林阳淡淡说道,照片上,许苏晴和诺诺笑容十分温暖。
看到照片上的两人,江小柔嘟着嘴,心生嫉妒。
“好了各位,时候不早,你们也赶紧回去吧,林阳告辞。”
说着,林阳一跃来到那艘快艇之上,瞬间,马达的轰鸣在海面上响了起来。
斩仙盟众人在岸边对着林阳挥手,直到望不见海面上那激起的白色浪花……
西北荒漠,这里是华夏最炎热干燥的地方。
一般人来到这里,极难适应当地的环境,尤其是这样一片大漠,若是毫无经验的人初次来到这里,恐怕用不了一天,便会迷路。ωωω.χΙυΜЬ.Cǒm
此刻,大漠之上,一个骆驼大队正缓慢的行走着。
领头的这个骆驼上坐着一个青年,这个青年戴着一顶帽檐极宽的防砂帽,身穿工装,脚下的马丁靴上用纱巾将鞋口封住,避免灌入风沙。
在他后面的骆驼上,则是一位老人,老人岁数大约六十上下,脸上的皱纹能够看出,他是个极具经验的大漠向导。
其余的骆驼上背着一些辎重和必要的补给。
青年皮肤在阳光下呈现了古铜色,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能够看出他是个意志坚定的男人。
“林少主,翻过前面那个山头,便到了指定位置了。”老者开口说话道。
戴着墨镜的林阳往前看了看,此时,落日的余晖搭在搭在韩山头上,前面的山头看似很近,实际上距离自己这边至少还需要一个小时。
“马叔,算起来,我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了,算上从海外小岛过来的两天时间,足足用了五天,这片沙漠可真大啊,而且,也非常壮观!”林阳感叹道。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林阳看着眼前的壮丽景色,倒是找到了诗中所描绘的场景。
“大漠虽然壮观,但是其中也是布满了危险。”马叔沉声说道。
林阳心里清楚,这看似平静的沙漠中,实际上暗藏杀机。
一场沙城暴就足以改变这里的整个地貌,一旦迷路,那么等待自己的只有死亡。
“马叔,真没想到,居然在大西北也能遇上观岭的负责人,你为什么要待在这里呢,都市那么多的好地方,你难道不喜欢?”林阳饶有兴趣的问道。
自己从小岛来到西北的路上,自己曾和父亲通了个电话,报声平安。
结果刚刚来到西北地界,马叔便主动上门来找到林阳。
听说林阳要去大漠,马叔主动请缨,要给林阳做向导,并且在半天时间,便将进军大漠所需的所有东西准备妥当,凑足了这么一个骆驼大队。
马叔点上一根旱烟,嘴角不自觉的带着笑意道:“人上了岁数,就是追求返璞归真了,至于都市里的那些东西,该玩的我都玩过了,这片大漠才是我梦里最长出现的地方,于是我就和老板说了声,便来到西北了。”
林阳表示理解,马叔就跟自己一样,虽然身不得以常年在外,但是心中最挂念的依旧还是许苏晴和诺诺母女两个。
说话间,晚霞当空,沙漠中的夜晚,温度下降的十分快。
白天可能达到四五十度,但若是到了晚上,凌冽的寒风仿佛能将人的骨头给粉碎掉一般。
此时,林阳和马叔已经来到了最后一个山头之下,夜幕当空,大漠天空之上的繁星,那是城市中所看不到的。
“少主,晚上翻阅山头有些危险,而且天色已晚,不如我们在山脚下安营扎寨,休息一晚,明天直接翻过山头,你看如何。”马叔说道。
“就依你的。”
林阳同意道。
将骆驼拴好之后,两人快速将帐篷搭好。
一壶烈酒,一把篝火,林阳帐篷外,看着天边。
沧源界,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林阳喝了口烈酒,高度酒精的灼烧一只从嗓子眼顺延到腹部。
“过瘾!”
林阳豪气的一摔酒瓶,站起身来。
不就是沧源界嘛,男人立于天地之间,若不干出个轰轰烈烈的大事,岂不是白来世间走一遭?
一旁的马叔望着此时豪气冲天的林阳,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
早在林阳没来之前,他就听闻自己的这位少主天生不凡,今日得见,果然如此。
许久之后,马叔坐进帐篷里面,冲着外面喊道:“少主,外面寒冷,进来早点休息吧。”
“知道了,马叔,你先睡吧。”
林阳回答道。
篝火逐渐熄灭,连日的赶路林阳也觉得有些疲乏,为了明天能够顺利进入秘境,林阳也选择了早点进帐篷休息。
周围一片寂静,午夜时分,突然间,帐篷里的林阳睁开了眼睛。
“有人?”
林阳心里产生疑问,神念一动,确是感知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脚步声朝着自己的方向前来。
林阳来到马叔的帐篷前,刚准备叫醒马叔,然而帐篷却被打开了。
过着厚重棉衣的马叔经验很是丰富,此时身处大漠,必须要全身贯注。
“少主……”
“嘘,别说话,看来是朝我们的方向走来了。”
林阳低声说道,将马叔拉了出来,两人来到距离帐篷不远的地方隐藏了起来。
大约过了五分钟,老远处,出现了两个人的身影,这两个人骑着两头骆驼,看上去非常疲惫。
他们看到不远处林阳他们的帐篷之后,十分兴奋,一跃从骆驼上跳了下来。
“哥,你看,这里有人!我们有救了!”
一个小姑娘开心的说道。
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年轻男子也同样激动:“妈的,天不亡我,妹子,你先别急,我来把帐篷里的人请出来,让他们给我们点吃的。”
小姑娘眉宇间带着锐气:“用不着请出来,咱们直接把帐篷给掀了,里面的人自然不就出来了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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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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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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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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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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