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开口问道:“余伯,你看能不能想办法,把明禄手中这么一支力量,给掌握过来。
朕不是说要卸磨杀驴,主要是他的性格,总让人感觉不是那么可靠。而且朕还非常担心,他会不会把这个力量,卖给陈虎他们。
你有没有把握,掌控那么一支力量。如果让你来掌控的话,我想会更加的安全。不是要杀了明禄,可以让明禄来朕的身边照顾,你以后忙着管理这么一支力量就好了。”
周易在思索了一下之后,还是把自己的顾虑说了出来,他现在最信任,能信任的,也只有余伯了。
青玉虽然也可以稍微信任一下,但是周易不可能把好不容易得到的力量,交给她保管的,因为信任度还没有达到那个地步。
而且青玉都是白天睡觉,晚上照顾周易,根本就没有时间精力,去打理这支队伍。不可能说,让那些下人都晚上打探消息,白天休息吧。
因此周易现在对明禄也不那么害怕了,他可以允许明禄再来身边伺候,也可以保证不再折磨对方,但是让他这么一个人掌控这么一支力量,他实在是有点信任不过。
余伯思考了一会,然后接着说道:“老奴知道陛下有所担心,然而陛下现如今无人可用,也无人敢用,只能试着去使用明禄。
毕竟周围那些护卫,他们都是陈虎的人,陛下更是信任不过。
老奴需要照顾陛下,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管这些事情,也不放心其他人照顾陛下,因此老奴不适合,也没有什么经验。
明禄以前管理过内库,也负责售卖皇宫宝物,还是他促成了这个势力的存在,他就像是一条纽带,所以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
其次是不能做的太刻意,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注意到这么一个势力,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刻意。
他们可能知道不少秘密,但是却没有认识到其中的价值,可能只是当作互相之间交流时的话题而已。
这样最好,不容易被发现。他们很多连大字都不识,无意间听到的最好。太刻意的话,很容易被发现,到时候很可能会连累到陛下。
他们无意中听到的,通过交流传出去了,也不会连累到陛下,而且这样的消息,也更加的真实。
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一股势力。我们也不能让他有这个意识,只要有了组织,恐怕就容易露出破绽,然而让他们不知道,也就无从查起了。
还有就是如果真的接手了,陛下可就要想办法养着这群人了。
以陛下现在的身份,好像是身无分文,陛下拿什么去养着这几千人。如果搞不好乱了,很容易向陈虎他们高密。
但是有明禄在前面顶着,陛下完全可以装作不知道这件事。只是有针对的去查消息,不能太刻意的去让他们探查。
老奴伺候陛下,经常过去和他们聊天,不知不觉探查消息最好。
陛下身份在那里摆着,陛下就算是想要隐藏,恐怕别人的目光也不可能移开。陛下如何去组织卖东西,又有什么渠道去卖。
只要恐吓明禄,偷皇宫东西是死罪,以他的性格,肯定会不敢说的。他只会偷偷摸摸的做,这也是为何,他们偷偷请老奴过去分赃的原因。
其实只要一切像以前一样,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
而且明禄为了让老奴帮他,还要认老奴当干爹,老奴已经答应了,现在明禄还算是老奴的好儿子呢。”
说道最后的时候,一直唯唯诺诺的余伯,也忍不住笑了出来。看来明禄为了活命,是真的一点脸都不要了。
怪不得他巴结余伯,原来是有事相求。也不知道明禄是不是从小缺少父爱,竟然会主动提出,认一个地位比自己低的太监当干爹。
太监因为生理问题,一直都有认干儿子的习惯。就像当初的黄千岁一样,心里可能非常的扭曲,民间传说,黄千岁有二百个干儿子,还娶了二十个媳妇。
可能有所夸大,但是这件事是真的。周易以前还是平王的时候,跟周围的人玩耍,对于这种民间传说,还是知道不少的。
毕竟黄千岁时期,实在是太风光了。那些穷人小孩,对于太监非常的羡慕。他们不知道太监是什么,但是太监非常的风光,非常的有钱。
很多人梦想着,长大以后也要当太监。先不管他们长大以后会不会改变主意,但是幼小的周易都知道这件事,当初在京都,也算是只手遮天了。
如果不是陈虎是带兵入京的,恐怕在京都之内,陈虎是龙也要盘着,根本就不能和黄千岁比拟。
不过黄千岁也只是风光了一时,就被陈虎给铲除了,一点没有跟你啰嗦,不给你翻盘的机会,毕竟黄千岁,在外面还有不少手下之类的。
如果时间长了,黄千岁肯定可以联系到自己的亲信,一些刺史之类的,多少都和他有来往,当初巴结他的人更多。
然而陈虎也不傻,他还有幕僚帮助。抓到黄千岁等人之后,也不经过审判,直接就杀死了。罪名就是弑君。
人都已经死了,而且罪名都已经有了。就算是有一些势力和黄千岁交好又能怎么办,你难不成还是黄千岁的同伙。
就算是你说理说赢了,你又能获得什么,还不是陈虎的屠刀。黄千岁即使再如何权势滔天,他也不是皇上。
再落魄的皇帝,也是有人追随的,不管这些人是为了名,还是为了别的。为黄千岁翻案,得到的只会是骂名,毕竟黄千岁达到巅峰时期,也是他臭名昭著的时候。
当然,从这里也可以想象出,明禄确实走投无路了。
如果他还有办法的话,也不会做出认余伯当干爹这样的事情了。现如今周易知道了明禄的价值,自然也不会看着不管了。
“那就先这样办吧,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不能让明禄有所感觉,朕担心他藏不住心事。
朕这段时间也好好想想,能不能想出来一个好办法,笼络了这个明禄。能够把他笼络了,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现如今粮食涨价,你吩咐下去,就说朕正在长身体,吃的比较挑,一顿饭要吃一百道菜,既然陈虎不想要骂名,那么朕就使劲的要。
如果朕吃不完,那些宫女之类的会不会感激朕?
还有这皇宫虽然很大,但是也不知道朕能待多久。卖就卖了吧,不要让徐凯东他们警惕,你可以去一些先皇后宫那里转转,人既然都死了,东西放在那里也是浪费。”
周易能够帮的,也只能是自污其名了。他自己虽然没有名声,但是他成为皇帝之后,就天然的获得了名声。
虽然一次次自污,让他的声誉降低的很快,但是他没有办法,一个铜板都没有。m.χIùmЬ.CǒM
恐怕从今之后,他的名又要传出去了。现如今天下大乱,百姓不得食。他身为皇帝不带头节俭,竟然一顿饭还要吃一百道菜。
再加上他前面食肉帝的称号,以后名声估计要烂大街了。
他付出这么大的努力,不知道那些宫女下人会不会记得他的好。
但是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这是他唯一的希望。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又岂有放弃的道理。
就像溺水的孩童,这就算是一根稻草,他也只能死死地抓在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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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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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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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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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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