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个月里,少女并不是常在,这别院只有一个老仆和一个老仆妇。他们会为他煮一日三餐。
当初发现他倒在溪水中,少女拖上他后,就是让老仆帮忙把他带回来的。
她若在的时候,院子里就满是笑声,她活泼欢快,抓蝴蝶,采野花,还去抓野兔……
这和他所认识的女子都是不同的,那些京城的大家闺秀,哪怕小小年纪,七八岁,就已经请了教习嬷嬷,学得礼仪端庄,行止典雅。
但是,这个没事就钻进山里的小姑娘,反倒让他觉得更有趣。
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他也没有跟她说他是谁,她也并不在意他是谁,那竟是他最放松最安心的半个月!
她叫他傻大个,后来叫他傻哥。
他被冠以傻字,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新奇的记忆。
她说:“我也有哥哥,不过我哥哥比你聪明。他打猎的时候,可不会把自己弄伤!”
她说:“你长得好看,不过,你没有我哥哥长得好看!”
那时,她十二岁,他二十七。
他已娶了王妃,而她,不过是个孩子。
伤好后,他离开,她来送他,她笑嘻嘻地道:“过几天我也要离开了,他们说,我太疯了,以后要习规矩,礼仪什么的!唉,为什么要学那些呢?我现在也很开心啊!”
她又说:“傻哥,你以后不要这么傻了。身边一个人都不带,万一遇到危险,那可怎么办?”
小小女孩纯净的眼眸之中,是真诚的担忧。
她又惆怅地说:“你以后别到这边来打猎了,我不住这里了。你要是遇到危险,我也帮不了你啦!”
……
他都不知道,已经二十七岁的他,为什么会对一个十二岁小姑娘说的那些天真又童稚的话语,记得那么清楚。
等他回到宫中,他很快就忘了这一段经历,忘记了这么一个小女孩。
不是他健忘,而是回宫后,他就像从世外桃源回到了现实之中。
原来,那个肖似他的暗卫穿着他的衣服,引走追兵,追兵将那个暗卫几乎砍成了肉泥。
他们以为,他已经死了。
他隐在暗处,展开反击,将参与此事的,他的那些个兄弟,都清洗了一遍。
他成了太子,后又成了皇上。
那年,他已三十。
他还年轻,可是,他的心却已经经历了许多。
他的后宫之中,选进来很多秀女,那些秀女,都是他的女人,等着他去宠幸。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可是,却没有一个,让他能真正的放下心去全无疑忌地去相信。
他有很多女人,但是,他不会爱!
直到某一天,他站在宫墙上,远远看着皇宫外面的一切,才恍然想起,他还不是皇上的时候,曾经向往过一片山林,因为那片山林,能让他真正的开心,舒心,放心。
哪怕山林之中有狼,有獐,有狍子,甚至可能有猛兽。
但猛兽再恶,恶得过人心吗?
他偶尔也会想起,那个疯玩起来,会玩一身泥点子,玩成大花脸的小女孩。
那个为他裹伤,打了一身花花绿绿蝴蝶结的小女孩!
那样纯粹而简单的快乐,不是因为身份和地位。
那样真挚而直接的担忧,仅只因为善良和热心!
但他没有派人去打听。
那样的纯粹,简单,快乐,存在记忆之中,也是一份念想。
但那次,皇宫赐宴,他又看到了她。
她已经不是十二岁,会疯跑疯玩,会扑蝴蝶抓野兔,把自己弄得跟个野丫头似的孩子了,她学了礼仪,端庄而清雅,仍是明丽的一张脸,笑起来仍是那么好看。Χiυmъ.cοΜ
可是,她和许多内眷一起跪下,恭恭敬敬地唤他:“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她不会再叫他傻大个,也不会再叫他傻哥!
她应该认出他了,毕竟,二十七岁的他,和三十一岁的他,并没有什么分别。
而十二岁的她,和十六岁的她,变化那么大,他都能一眼认出来。
他知道她是谁了。
威武侯府的嫡女,母亲早逝,父亲很是纵容她,她喜欢到别庄里住,她的父亲裴霁就只派了人保护,让她一个人在那里住着。
她不喜欢学礼仪,他便不拘着她学。
她开开心心地玩到十二岁,威武侯的老夫人不乐意了,说这样长大的孩子,以后还怎么说人家?不学礼仪,以后只会是笑话。
裴老夫人亲自找了教习嬷嬷,把她教成了一个知书守礼的大家闺秀,把她教成了一个温雅娴静的漂亮的女子。
他不知道该为她高兴,还是该为她可惜。
大概京中的女子,都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因为她们都要嫁人,为了不被夫家搓磨,为了以后能幸福安稳,就只能去学习那些,像一个模子,印出所有的姿态。
他还知道了,她已经定亲了。
她要嫁的人,就是新科探花沐明远,一个小白脸。
那个小白脸见了她一面,就开始死缠烂打,送情诗,扮偶遇……
然后,她被他的“深情”打动,应了这门亲事。
彼时,十六岁的少女已经及笄年华,亭亭玉立。
他单独留下她,问她:“你可还记得朕?”
少女垂眸敛容:“皇上,臣女幼时无状,若有冒犯,还请皇上恕罪!”应对得体,庄重严肃。像所有的大家闺秀在面对他时一样!
他问:“你已成年,可愿嫁给朕?”
定亲了又如何?他难道还不如一个小白脸吗?
虽然他大她十二岁,但是,他是皇上,后宫之中,还有年纪比她更小的妃嫔。
少女眼神微惊,眼里有明显的抗拒:“皇上,臣女已许人家!”
“你就说愿是不愿!”
“臣女不愿!”
“为何?”
她眨着眼睛,天真却坚持:“臣女若应,皇上以君夺臣妻,有损英明君威;臣女许嫁毁诺,有失烈女之节!”
“不要跟朕说这些,朕要听真话!”
少女抬起眼,清澈的眼神,很是无畏:“他心悦臣女,臣女亦心悦他!”
是啊,新科探花,与她年龄相当,要相貌有相貌,要文采有文采,他在她的面前,到底是显老了。
“心悦?”他冷笑:“就为这么虚无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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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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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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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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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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