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林风和校长勾肩搭背,看起来非常的亲昵。
这样的关系,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
有钱的感觉真他妈的爽。
易德志越来越觉得,人可能还得出去闯一闯才行。
他现在的日子虽然安逸,可是一辈子可以望到头,太没有意思了。
今晚的酒宴,林风独自包下了芙蓉楼,这豪气不正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吗?
据他所知,参加酒宴的同学,有一半人报名前往华风发展。wWW.ΧìǔΜЬ.CǒΜ
看着他们一脸谄媚地恭维林风的样子,易德志的胃里比吃了酸黄瓜还要酸。
他觉得与其在那个要死不活的小厂子里混一辈子,不如也出去闯荡一番。
凭借他的情商,万一也能勾搭上一个富婆,岂不是也能够像林风这么威风八面。
如果他有钱了,也要在下一次校庆的时候捐个科研楼,过足众星捧月的瘾。
想到这里,易德志又痛饮了一杯酒。
酒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才结束。
班长告诉林风:“今天前来我这里报名的同学就超过了一千人,咱们公司能够同时接纳这么多的人吗?”
“只要是人才,多多益善,咱们公司容量大着呢。”
林风嘴里喷着酒气,笑了笑道。
这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西南片区周副总打来的。
“周副总,到酒楼了吗?”
林风接听了电话,探头看了一眼窗外,发现周副总开着房车驶了进来,匆匆挂断了电话。
“班长,酒楼结账,还有酒店退房的事情都交给你来处理了,我现在乘车回老家,连夜赶回去才能节省半天时间。”
林风朝着班长吩咐了一句。
剩下扫尾的事情就交给他来处理了。
“放心,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吧,我也得尝试当老总的感觉,否则真要管理研究所,还不得抓瞎?”
班长笑了笑道。
他帮林风拎着公文包,陪着他一起走下酒楼。
易德志已经喝高了。
看见匆匆离开的林风,走到门口挡住了他。
“林董,你不是想要开溜吧?”
“别理他,这是马尿喝傻了。”
班长示意身边的同学扶住易德志,他陪着林风一同来到了酒楼停车场。
林风坐上了房车,朝着班长挥了挥手,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他。
“这是今天酒宴的费用,密码在卡后面写着,你拿着去买单,有事保持联系,我后天会在蜀都留宿一晚,咱们见面详谈成立电子研究所的细节,这两天你也可以提前做个计划书,有困难找周亚军或者陈婧雯沟通,从现在开始,你已经是我们公司西南研究所所长了。”
林风拍了拍班长的肩膀叮嘱了一番,拉上了车门坐了进去。
周副总踩了一脚油门,驶出了停车场。”
商务车行驶在成雅高速之后,林风这才给杨雪发了一条短信。
“不是让你天亮再动身,通宵开车好累的,要不还是先找个酒店住一晚,天亮再动身吧,我怕晚上雾气太大,能见度太低,容易发生危险。”
杨雪听说林风刚结束酒会,连夜赶回老家,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从蜀都到雅安的路并不好走。
沿途都是崎岖的山路,晚上路况又差,能见度特别的低,雾气又重,很容易发生意外。
“不碍事的,我和他轮班开就行了,两个小家伙还乖吧?”
林风笑了笑,示意杨雪不用担心,他现在心里惦记着孩子,想到他们恨不得马上赶回去。
“今天宝宝们吃了奶奶自己打的杂粮米糊之后,连牛奶都不肯吃了,只要吃米糊,现在睡得可香了,可能山里接地气一些,特别有助睡眠,早早就睡了。”
杨雪躺在床上。
看着躺在左右两侧的小东西,脸上难掩宠溺之色。
“我和林兰从小也是吃米糊长大的,可能他们自带爱吃米糊的基因吧。”
林风调侃道。
他突然有些想念这对小东西了。
“差点忘记告诉你了,林兰也回来了,还带男朋友一起开车回来的,妈似乎不喜欢那个小伙子,晚上和林兰还吵起来了,林兰如果不是我拽住,可能连夜冲走了。”
杨雪压低声音介绍了一下情况。
听得出来,婆婆很反感林兰的男朋友。
“啊?这丫头谈恋爱了,居然没有告诉我?”
林风一听,心里不免一沉。
社会很复杂。
林兰涉世不深,就担心她遇人不淑。
根据林风对母亲的了解,知道她的眼光特别的毒。
想到以前她初次见到吴唯的时候,也是坚持反对。
不知道林兰带了一个怎样的男生回家,惹得母亲这么操心。
林风的心里,同样变得七上八下起来。
前一世,林兰为了他,这才嫁给村长家的儿子,最近被逼得自杀。
这一世,林风希望林兰能够嫁给她婚姻能够幸福,弥补前一世的遗憾。
“这事我回来再说吧,电话里也讲不清楚,时间不早了,你安心睡觉,明天一早我们可能就到家了。”
林风挂断了电话。
他朝着周大权吩咐了一句:“周副总,我先睡一下,你先开到雅安,从雅安到我家换我来开。”
“林董你放心睡吧,我已经熟路了,一个人开没问题的。”
周大权哪敢叫醒林风。
身为西南片区副总,难得有机会开车送老板回乡探亲,这可是拉拢感情的好机会。
林风戴上了眼罩,在脑后面枕了个枕头,在酒精的辅助下,很快入睡。
周大权驶出了蜀都城区。
出城之后,进入了成雅高速。
夜半时分,雾气越来越浓郁,不得不降了降车速。
西南山区的夜晚开车,最怕的就是雾气,这样会严重影响视线,容易发生意外。
如果不是给老板开车,周大权肯定要快很多。
看见林风已经睡熟,他只能均速八十在高速上行驶。
三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雅安。
下了高速之后的道路也显得坎坷而崎岖。
林风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看,天都已经萌亮,道路两边的集市上面开始有人摆摊。
“周副总,停一停。”
林风赶紧地朝着周大权招了招手,示意他找个早餐摊档停一停车,先吃碗豆腐脑再回去。
周大权赶紧地刹了一脚。
林风来到了摊档前,叫了两碗豆腐花,再来了两根油条,美滋滋地享用起来。
出门这么长时间,还是最留恋雅安集市路边摊的油条和豆腐花。
以前上学的时候,能够吃上一碗豆腐花简直就是奢侈。
那时候家境贫寒,他不想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从来舍不得花钱吃一碗。
正是因为吃不上,豆腐花成为了他心中最想吃的美食。
直到有一次,沈艳秋拉着他来到路边摊,这才忍痛吃了一碗豆腐花,俩人分着吃完的。
当时每一小口,都是分着来咽的。
只想将黄豆的清香和甘甜多延续一下。
如今回忆,早就物是人非。
人生多变,人亦如此。
不免有些许感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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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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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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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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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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