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突然自卑了。
他难得显得这么谦虚。
如果林风真的想要邀请他入职华风,那必须前往深城参观,深入了解了公司之后,才敢下定决定辞职。
毕竟现在握着的可是铁饭碗。
国企改革之后,很多的铁饭碗被打破。
能够在科研所工作,这份铁饭碗却一辈子很难打破。
他清楚地记得。
当初毕业的时候,全年级只有他一个人被省电子研究所录用,成为了全年级羡慕的对象。
系主任和班主任还亲自向他表示道贺,告诉他这份工作的意义和前景。
家人更是以他为傲。
尤其他的母亲,更是四处宣传,无比自豪的告诉别人他在一家科研所工作,是全所最年轻的研究员。
如果离开了这里,进入民营企业工作,这些光环也将随之消失。
“我看中的是你的综合能力,你如果仅仅从事科研工作,未免太屈才了,华风的平台远比你的科研所还要大很多,去了那里,你的潜力才能充分激发出来。”
林风笑了笑,说出了他的想法。
看得出来,班长似乎有些心动。
华风提供的福利,早就成了全国之最。
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能够大手笔地奖励科研人员豪宅和股权。
华风却能够毫不吝惜地将这些优厚的福利奖励给公司最为优秀的员工,这一点早就成为了业界公开的秘密,相信以班长的能耐,早就偷偷了解过。
“那我得去你们公司参观之后,才敢考虑这个问题。”
班长没有把话说死。
他没有满口拒绝,正是因为确实有些心动。
“非常欢迎你能够亲临公司,我这一趟过来,也特地制做了一份公司的简介,到了酒店之后,晚上我再给你提前介绍一下。”
林风踩了一脚油门,打了一下方向盘,朝着蜀都国际大酒店而去。
途经电子科大的时候,林风踩了一脚刹车。
望着高大的校门,显得颇为感慨。
“还是咱们学校看起来有范,路过这里满满都是亲切感。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每次下晚自习,路过前面那片银杏树林,树底下全是搂着亲嘴的同学,大冬天的,一个个乐此不疲,特别扛冻,佩服得我五体投地,相信易德志你最了解银杏树林里的小秘密吧?”
林风朝着后排抛了一盒华子,调侃道。
易德志嘿嘿坏笑起来。
“那滋味真的很销魂,可惜咱们林风是个情痴,咱们年级2班的油条其实一直明恋你,明里暗里的不停给你送秋波,还在中秋节晚上邀请你去她家吃月饼,害得好多男生失眠,恨不得剁了你,可是你偏偏没有心动,最后怎么没有娶你那个高中女同学,迅速泡了个深城白富美了呢?”
易德志全身的八卦因子在蹦跶,好奇地询问道。
他早就听说林风去了深城不久就娶了深城的富家女。
看来所谓的坚贞不渝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
他怎么就没有这种好运气呢?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人都会变的嘛,真爱来了,谁又能挡得住呢。”
林风轻描淡写的应了一句。
他不想解释什么。
宁愿被人误会,也不想多说一些关于沈艳秋的事情。
自从和杨雪去了旧金山之后,沈艳秋已经淡出了他的记忆。
如果不是易德志现在突然提起,他都差点忘记当初自己有多么的深情。
想想也正是这份深情,让他大学四年时间没有白费。
因为他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学习上面,只希望毕业之后能够给到沈艳秋更好的生活。
造化弄人。
他不仅和沈艳秋成为了一辈子的仇人,也和吴唯分手,最后和杨雪成为了一对神仙眷侣。
班长倒是听说了一些林风和初恋女友的事情。
他轻咳了一声,朝着易德志抛了一瓶矿泉水,岔开了话题。
“易德志,听说你娶了厂里一枝花,咱们班的李爱君没有哭晕在厕所吧?”
班长担心易德志再胡说八道。
他不想要林风尴尬。
“李爱君今天也会来参加校庆吧,听说她嫁给了一家国营电子厂的副厂长,女儿都快半岁了,今天你们俩见面,可得悠着点儿,别再擦枪走火。”
坐在易德志身边的陈功田开了句玩笑。
易德志在大学和李爱君的事情,早就是公开的秘密。
据说李爱君还为易德志打掉过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她爸也是电子科大的教授,恐怕早就开除了。
“别提了,我还想着要离婚向李爱君求复合来着,毕业之后我不幸娶了个母夜叉,她也就脸蛋好看点,其实懒得像条蛇,饱受摧残啊,害得我现在活得这么糟糕。”
易德志说到这里,一脸的感伤。
他上大学的时候,凭着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哄得女生团团转。
现在算是遭了报应。
娶了厂花之后,才发现头顶上的帽子绿油油的。
本来想离婚,想到可爱的儿子,楞是舍不得。
现在心里憋屈着呢,正想离开家,出门闯一闯。
只不过他拉不下面子,不想求林风收留。
林风看了一眼易德志,自然知道他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
根据前一世的记忆,林风知道易德志最后还是和他那个交际花妻子离婚了。
他老婆不仅是厂花,也是交际花。
结婚之后,就离职前往药企跑业务,最后跟了一位老板鬼混,还偷偷给易德志生了个私生子。
其实易德志的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种。
当然,这事也是十几年后才暴露出来。
易德志是他们班活得最失败的一个,替别人养了十几年的儿子,最后还得了白血病。
如果不是为了做骨髓移植,易德志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药厂老板的私生子。
林风不会爱八卦的人,自然也不会泄漏天机。
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
易德志这种花心鬼,能有现在这番遭遇,也是他的报应。
“班长,要不你先开车送大家回酒店吧,我想进去找校长聊一聊,有些事情需要和他提前沟通。”
林风拎着公文包,走出MPV,示意班长驾车送大家去酒店。
“你和校长约好今天见面吗?”
班长一听,显得很意外。
“他让我下了飞机之后,找时间和他聊半个小时,商量成立研究院的事情,我想增设几个科研课题。”
林风淡然一笑道,朝着大家挥了挥手,径直朝着电子科大的校门而去。
这番话,惊艳了全场。
在座的几位,从来没有机会和校领导打招呼。
没想到,林风此行会和学校有更多的合作,这也太给三班长脸了。
“还是林风牛逼,他这能力和魄力是咱们远远也跟不上,看来咱们还得前往南方去闯一闯才行啊。”
班长由衷的感叹道。
他算是服气了。
这辈子,心高气傲的他,还真的没有真正佩服过谁,现在只服林风,动了跟着林风一起闯一闯的心思。
不破不立。
只有砸了手里的铁饭碗,走出安逸舒适区,才能有所成就。
正如林风,大学毕业放弃固定的工作,坚持前往南方闯荡,这才杀出重围,获得现在的这番成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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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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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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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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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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