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的目光,落在林风的身上,询问了一句。
“他是我男朋友,林风。”
“这位是我的学长,蔡国文先生。”
杨雪落落大方地介绍了一下林风,脸上露着浅笑,尽量让内心的情绪变得平静一些。
林风瞟了一眼蔡国文,实在看不出杨雪究竟喜欢他哪一点。
略显发福的身材,戴着金框眼镜,无名指上居然戴着一枚金戒指,就连裤腰系着的皮带,也是金色皮带扣,全身透着土豪金的气息。
这品味,真的令林风无力吐槽。
他直接无视了蔡国文,连打招也免了。
这时候,一位穿着白色吊带T恤,配着红色长裙的年轻女孩儿走了过来。
她挽着蔡国文的胳膊,娇嗔的询问了一句:“亲爱的,陪我过去跳支舞吧。”
杨雪眼睛扫了一眼蔡国文的未婚妻。
发现她穿着打扮真的很前卫,尤其那满头长发,烫成爆炸状,戴着十分夸张的大耳环,涂得通红的嘴唇显得很丰满,整个人特别张扬。
原来,学长喜欢的是这一款。
真的超出了她的意料之外。
“达琳,这位就是我经常和你说起的学妹杨雪。”
蔡国雄搂着未婚妻的小蛮腰,指着杨雪介绍了一句,同样无视了林风的存在。
他感觉到了林风的冷漠,令他心里很不爽。
达琳挑了挑眉头,扫了一眼杨雪。
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指着杨雪和林风,笑问道:“原来你就是杨雪啊,这位一定是你未婚夫吧,居然穿着情侣装,感觉好老土啊。”
林风微微皱了皱眉头,感受到了达琳的恶意。
开口就吐槽别人好老土,难道穿得像只鸡似的,就很明尚?
杨雪脸上的笑容凝滞了,显得有些尴尬。
一时有些语塞,不知道如何应答。
林风不乐意了。
他是过来陪杨雪参加聚会的,不是过来添堵的。
“咱们今天的穿着打扮,确实显得中规中矩,远不及学长打扮得张扬,一身金光闪闪,差点闪瞎我的眼,还以为立着一尊金佛呢。更不如达琳小姐打扮得这么性感,该露的全露了,不该露的,也露了一半......”
说到这里,林风将目光投向达琳吊带处。
发现刚才她挽紧蔡国文的时候,挤压到了T恤,都快遮不住了。
某些位置,如果不打码,显然有些儿童不宜。
达琳脸上得意的笑容瞬间消失,鼻子都快气歪了。
杨雪“噗嗤”一声,没忍住,直接笑出声来。
她没想到,林风怼人的速度这么快。
不过,听完之后觉得特别扬气。
杨雪并不喜欢达琳。
这不是嫉妒的感觉,而是觉得她太没有教养,张口就评头论足,令她心生反感。
自从蔡国文高中毕业,直接前往美洲上大学之后,曾经的深中学霸,在杨雪的心目中,已经被她不断加强,并且神化了。
今天一见,突然有种跌落神坛的失望。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见光死吗?
杨雪在这一刻,才明白。
她喜欢的并不是蔡国文,而是当年他身上笼罩着的学霸光环。
进入大学之后,身边的同学,绝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自带这种光环,看得多了,其实也就那样。
杨雪仰着头望向林风,发现他无论是长相,气质,还是谈吐和自信,都超过了学长,令她觉得特别的舒服。
蔡国文被林风这番挤兑之后,显得非常不悦,紧皱着眉头。
没想到,杨雪居然会和这种男人走到一起。
他知道杨雪家,这几年的生意越做越大,觑觎杨国财富和地位的男人不少,严重怀疑林风是不是吃软饭。
“小雪,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在你爸公司打工的吧?”
蔡国文颇显嘲讽地询问了杨雪一句。
他想替杨雪把一把关。
杨雪摇了摇头,嫣然一笑,显得无比骄傲地介绍了一句:“他自己开了一家电子厂,有五百多号员工,前两天还接受了媒体采访,你没有看新闻吗?”
蔡国文一听,表情讪讪的。
开始怀疑林风是富二代。
否则怎么可能年纪轻轻开得了工厂。
而他,身为海归,毕业于全球知名大学,回国之后只找到了一份外资厂翻译的工作。m.χIùmЬ.CǒM
“不知道学长回国之后,准备自己创业,还是......?”
杨雪追问了一句。
蔡国文犹豫要不要说他已经找到了一份外资厂翻译的高薪工作,当他知道林风是企业主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的工作太逊色了,开不了口。
这时候,赵飞燕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从楼梯口走了上来。
当她发现林风带着一个女孩儿,也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暗道冤家路窄。
赵飞燕选择无视林风,朝着达琳挥了挥手,张开双臂,十分夸张的索要一个拥抱,还朝着她的脸上,校仿外国人,蹭了蹭。
“达琳,哪位是你的未婚夫,赶紧给我介绍一下。”
赵飞燕风情万种的搂着达琳,将目光聚焦在蔡国文的身上,悄咪咪地问了一句:“那位戴着金框眼镜的靓仔,一定是你的未婚夫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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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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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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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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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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