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深城,罗湖火车站。
林风背着牛仔包,站在报亭前,听见报亭录音机正在播放一首老歌。
他掏出一块钱,购买了一份当天的深城特区报。
看着上面赫然显现的1998年8月21日的时候,脑子一片凌乱。
哪怕此时已经重生了半个小时,林风仍然无法相信,自己在酒店睡觉,一觉醒来居然会出现在一辆从成都开往深城的绿皮火车上。
如果不是乘务员将他喊醒,叫他下车,而且口袋里有一张火车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方。
林风努力尝试说服自己,接受已经重生的事实。
可是,内心仍然很不甘心。
他努力打拼了二十年,终于有房有车有事业,突然拥有的一切成为了过去式,一夜回到解放前,叫他如何不抓狂?
看着罗湖火车站落地玻璃里,自己那张青春洋溢,朝气蓬勃的脸,身上穿着的灰色T恤和牛仔裤,脚上的运动鞋,记忆一下子拉回了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的今天。
他同样是这副打扮,背着牛仔包,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南方城市。
那时候的他,心里对这座城市充满着爱与憧憬。
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有他的初恋女友沈艳秋。
沈艳秋是林风的高中同学。
一个白皙,高挑,聪明,漂亮,而且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孩儿。
在林风的眼里,几乎挑不出她任何缺点。
高考落榜的沈艳秋,没有选择复读,而是跟着村里的小姐妹来到了深城打工。
而他则去了西南一所重点大学就读。
四年的异地恋,林风觉得时间和距离,不但没有令他对沈艳秋的感情变淡,反而变得更加的浓烈。
毕业后,他放弃留校执教的机会,只想尽快来到这个城市,陪着沈艳秋一起打拼,努力赚钱回家结婚。
他发誓要让沈艳秋一辈子过得幸福。
前往深城之前,林风没有写信告诉沈艳秋。
他只想给沈艳秋一个大大的惊喜。
手里握着沈艳秋写信给他留下的地址,林风乘坐了一个多小时的中巴,来到了下沙工业区的出租屋的门口。
当他敲响防盗门,看见一个穿着短裤叉,光着膀子的男人,从沈艳秋的卧室走出来,替他打开了门。
看着这一幕,林风脑子嗡的一响,整个世界瞬间崩塌,怒火上涌。
脑子凌乱了数秒之后,他抄起了门边的拖把,朝着这个死胖子的头上抡去。
胖子轰然倒地,头破血流,晕厥过去。
沈艳秋报警了。
指控林风故意杀人未遂。
警察带走了林风。
这点皮外伤,原本只用拘留半个月,在胖子的一番运作,还有沈艳秋的亲自指证下,最后以杀人未遂罪,判了他两年有期徒刑。
一位重点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故意杀人而锒铛入狱。
这对林风全家而言,是毁灭性的打击。
原本身患重病的母亲,面对流言蜚语,还有对林风的担忧,导致病情恶化,在他出狱之前,已经撒手人寰,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子欲养而亲不待,树欲静而风不止。
这是林风一生的痛!
也是他对沈艳秋永远无法释怀的地方。
他甚至不敢回老家,不知道如何面对长眠于黄土地里的母亲。
今天,重新站在罗湖火车站公交站台前,林风鬼使神差的坐上了前往下沙工业区的公共汽车。m.χIùmЬ.CǒM
他仍然心存侥幸!
希望这一世,沈艳秋没有和胖子苟且,还是自己深爱的纯洁女孩儿。
来到了下沙工业区34栋出租屋楼下。
胖子的红色桑塔纳果然停在那里。
5楼的窗帘也是拉着的。
呵呵!
真是讽刺,居然和前一世一模一样。
林风的心,再次抽痛了。
毕竟深爱过!
他的目光显得极为痛楚。
只不过,再也不会为了一个甘愿当别人二奶的贱货,让自己饱受牢狱之灾的痛苦煎熬。也不会为这个女人,冲动的毁了自己和家人。
他想赚钱给母亲治病,让母亲有生之年,享一享儿子的福。
老天爷既然给他这一次重生的机会,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活一次。
但是,他不会轻饶了这对狗男女!
前一世,他出狱五年之后,才毁了死胖子。
这一世,他相信只用不到一年的时间,足以让胖子破产,并且声败名裂。
林风不动声色的离开了。
他背着牛仔包,在附近的小旅馆里,租了一间床位。
这种出租屋改成的小旅馆,设施十分简陋,一间房居住着四位前来深城找工作的外乡人。
林风躺在床上的凉席上,不但觉得背磕得很痛,而且觉得非常燥热。
房顶上的风扇,驱逐不了南方的湿热和高温,反而令房间里的汗馊味和男人身上的体臭味,混合之后显得更加的浓烈难闻。
前一世,林风出差下榻的都是五星级酒店,享受的是空调,一下子很难适应这么糟糕的环境。
可是,他口袋里没有钱。
这一趟来深城找工作,买了一张火车票之后,只剩下不到二百块钱。
这二百块钱,是家里最后的积蓄。
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只能省着花。
出门在外,每天的旅馆费,伙食费,还有找工作的路费,全是开支。
想到这里,林风没敢闭目养神,而是展开深城特区报,将目光聚焦在海量的招聘信息上面。
他发现了海星电子的招聘信息。
海星电子就是胖子的公司!
这一世,胖子并不认识林风,更不会知道他是沈艳秋的前男友。
林风心里一动,决定明天前往海星电子应聘。
身为重点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两项发明奖的优秀学生,他不信在海星电子找不到一份工作。
胖子睡了他的女人,还让他坐了两年牢,这样的男人就得付出代价。
林风会亲手毁了他的公司,让他人财两空,妻离子散,锒铛入狱。
想到这里,林风感觉突然没有那么燥热了。
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冷静起来。
毕竟他的大脑里,装着的可是一个四十多岁男人的城府和阅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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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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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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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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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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