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封神之我在商纣当昏君>第一千零九十五章 赵襄齐的牺牲
  这是独属于赵襄齐的“战场”。

  不需要经过厮杀,也不用勾心斗角到殚精竭虑。

  沐贵妃再受到老皇帝恩宠,商户之女的身份,就注定了她的儿子齐王,永远和那个位置没有任何关系。

  纵然也皇室中人,也有着三六九等。

  或者是,对于身份阶级的等级划分,皇室要看的更为重要。

  只有维护好阶级的划分,才能保证他们可以永远高高在上,以整个国家之力来供养一族。

  因此,齐王的母亲要比裕王的母亲更受皇帝宠爱,但是偏偏,相比起齐王来说,朝廷百官乃至老皇帝,也更加接受宫女诞生的裕王继承那个位置。

  当然,自己继承不了皇位,支持某个亲近的兄弟还是可以的。ωωω.χΙυΜЬ.Cǒm

  齐王实质上也是这么做的。

  天下共主的位子,他真的不心动吗?

  不,没有人能抵抗那位位子所拥有的的权力带来的诱惑。

  只是有些人有自知之明罢了。

  身为商户之女诞下的皇子,齐王知道,除非除了他之外,老皇帝的所有儿子全部暴毙,否则的话他永远都坐不上皇位。

  而想要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除掉其他皇子,几乎不可能完成。

  齐王也自认自己没有那个能力。

  所以,他只能是选择一个人支持。

  以他所拥有的财富,所有有志于皇位的皇子,都不会拒绝他的投靠。

  但是从小到大受过的歧视,让齐王明白,除了从小就是难兄难弟的裕王,他就算支持其他人登上了皇位,也会被如同垃圾一样踢开。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费力不讨好呢!

  因而在曾经的裕王那种好听点儿叫韬光养晦,说得难听一些就是软弱的表现下,齐王也只好做自己的纨绔子弟,什么都不管不问。

  而在帝辛降临之后,一改常态大闹户部之后,他也第一时间表达自己的态度。

  身为皇子,又怎么可能真的甘于这一辈子,都做一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

  只有帮助裕王登上皇位,他才不会因为母亲身份的缘故被踢开一边,能够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若是帝辛没有离开京城的话,他手中的钱财会帮助帝辛打造势力,同时自己也会一改纨绔的形象。

  但是当帝辛去往北疆之后,这个计划就需要改变了。

  身为皇子,没有皇帝的旨意,他并不能离开京城。

  而且,因为两位舅舅的生意,根就在京城。他只有留在京城,才能更好的运用这些财富,去帮助帝辛。

  也因此,这种时候,独留京城的齐王,就需要独自来面对成王了。

  若是被成王发现了他帮助帝辛争夺皇位的实质性证据,那么在重重算计之下,他自身都难保,更不用说帮助帝辛了。

  钱财再大,没有足够的实力也守不住。

  而齐王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玩不过成王。

  既然硬抗不过,那就摆烂呗!

  商人逐利,既然北疆有利润可赚,那么自然不能放过那个市场。

  至于这期间,有没有影响到那位皇子争夺皇位,他的两个舅舅只是纯粹的商人,侯爵的身份也只是一个有名无权的身份,怎么可能清楚这些?

  他们不关心朝廷上的事情,只想做好自己的生意。

  而至于齐王自己。

  他一个商户之女诞下的皇子,本就对那个皇位没有什么竞争力,也就懒得掺和那些事了。

  就算支持的人登上那个位置了,他也还是那个王爷,地位不会有变化;而要是支持失败了,那不仅王爷的身份不保,性命可能都没了。

  他傻了才会去做这种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又风险太大的蠢事。

  每天绫罗绸缎,珍馐美味的享受不好吗?

  而为了在成王面前表现出这点,以前就不爱出门的齐王,这几年过得愈发奢靡。

  穿要江南水乡,绣娘一针一线织出来最上品绸缎;吃要从各地寻来,为了保证新鲜不计较代价的山珍野兽;喝也要从城外高山上运回来的甘冽山泉;至于玩,那就更多了。

  最珍稀最昂贵的宠物,死一批买一批;千挑万选出来的花魁,选出一个赎身一个。

  反正就是怎么浪费怎么来。

  对于齐王的奢靡生活,不知道有多少人子啊羡慕之余咒骂他的败家,但谁让人家有两个会赚钱的舅舅呢!

  就算这么挥霍了,齐王花掉的钱,仍然比不上他那两个舅舅赚钱的速度。

  而每次齐王要是听到有人提到这一点,就一脸炫耀地表示,这是因为他那个在北疆的兄弟,让他两个舅舅的赚了更多的钱。

  而这种丝毫不掩饰自己与裕王的亲近,反而近一步降低了他的嫌疑。

  总而言之就是,成王相信了没有不知道,但是在如今帝辛几乎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示出对于那个位置的觊觎之后,大部分人却依旧觉得,这和齐王没什么关系。

  只能说是“恰巧”,齐王的两个舅舅因为一点善心,让自家的生意和北疆有了交集,然后为了赚更多的钱,结果给北疆交了更多的赋税。

  这是无心之中造成的,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而且也没有阻止的理由。

  身为沐贵妃的两个兄弟,在她失去老皇帝的宠爱之前,两人并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不过这样一来的代价就是,因为骄奢的生活,齐王的身体吸收了大量的营养,再加上没有运动,这几年就像是吹了气一样,不停的膨胀。

  再膨胀。

  然后就成为了现在这个样子。

  如今,他就算是想凭借一个人的力气站起来都费劲,倒是应了他以前的愿望。

  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他现在就想不这样都不行了。

  讲完之后,齐王耸了耸肩,带过全身的肥肉都缠斗了几下后,无奈地说道:“五哥,我这个人不聪明,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样的办法了。”

  然后,艰难地拿起一旁桌子上的点心,塞进了口里。

  帝辛看着赵襄齐在刚才讲述的过程中,手口不停地将一盘子点心全部吃完后,不仅没有感动,额头青筋还跳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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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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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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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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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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