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不顾万千藤蔓的威胁,甚至不顾枪林弹雨,冲上来一拳一脚轰开了老树,竟然露出了下面埋藏着的无数白骨!
这些白骨,有兽形的,但更多还是人形,其中有不少腐朽的骷髅头,眼窝空洞,看起来触目惊心,应该都死了好多年了。
也是,这一棵数百年的老树,鬼知道在这数百年间,它害了多少人!
而伴随着这些白骨暴露之后,一股臭不可闻的味道也弥漫出来,既有尸臭,也夹杂着浓烈的腐烂和发酵气息,简直能把人熏晕过去!
叶枫是强忍着厌恶,才在那些堆积如小山的白骨中寻找着什么。
后面的乌淳佣兵团,葛老等三位大师,牛德隆以及林芷萱,全部看呆了!
说来诡异,随着叶枫一脚踹开那老树根之后,原本歇斯底里群魔乱舞的万千藤蔓,竟然也都像是被抽干了力气,不再疯狂了,纷纷蔫蔫的垂落下来。
这太奇怪了!
为何踹开了树根,那些藤蔓就不攻击了?
关键是,叶枫怎么知道这棵老树的命门在树根上的,因而一击必中?!
怀着种种狐疑的心情,众人也都小心翼翼的朝叶枫这边靠近过来。
就连早已吓破胆的牛德隆和惴惴不安的林芷萱,也都强忍着那股熏人的气味靠近,眼巴巴看着叶枫从白骨寻找着什么。
“师傅,你在找什么?”
当林芷萱走近之后,捏着鼻子问叶枫道。
叶枫没有答话,只是拿了根树枝,小心拨开那些深不见底的白骨,依然在认真的搜寻。
此一幕,又让所有人面面相觑。
尤其随着叶枫把老树根下面的白骨都拨散开,才越发看清那下面是多么的深不见底!
这棵老树几百年来害过的人不计其数,光是人的骷髅头就不知道有多少个,且每一个都死状惨烈,不忍直视!
林芷萱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难道这老树,是一种当代植物学上没有记录的食人之树?
它利用藤蔓杀人,然后给人放血吸食,以此获得养料?!
自古自然界就有这样的植物,比如猪笼草和捕蝇草等,都能以捕获昆虫为食,可能够利用藤蔓捕食人的老树,还是头一次见,这太骇人听闻了!
众目睽睽之下,没人敢吭声,就连乌淳等佣兵和三位大师,也都屏气凝神,费解看着叶枫的动作,没敢贸然插话。
只见叶枫用那根树枝拨弄了好久的骷髅之后,终于剥开了一个深坑,然后,在里面发现了什么!
他二话不说,立刻扔掉树枝,整个人跳下去,双手抓住一样东西,使劲的往上拔!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以他的力气,竟然一时也拔不出来!
并且那东西似乎还知道跑,拼命的想往地下钻,只可惜它已经被叶枫的双手死死抓住,根本钻不下去,双方拔河一般僵持起来!
林芷萱简直看傻了!
她知道叶枫的力气有多大,可那东西竟然丝毫不落下风,无论如何都不出土,任凭叶枫满头大汗都拔不动!
“师傅,这是什么?”林芷萱又忍不住靠近了,惊悸问道。
她这回看真切了,叶枫手中的那样东西很像笋,但这榆溪岭是北方地区啊,北方不生竹,哪来的笋?!
而就算有笋,也不能生长在树根及白骨堆之下啊!
叶枫没时间回话,感觉那东西就要在他手中溜走了,四下一寻找,忽然看到附近有把佣兵们掉在地上的短刀。
他用脚勾过来,单手捡起,然后狠狠往下面那个拼命钻地的东西身上插去!
刹那间,那东西不动了,然后任凭叶枫大力一拔,终于整个拔了出来!
叶枫竟然累的都深呼吸了,往后退了几步,但总算拔出萝卜带出泥,成功将那东西弄到手了!
所有人仔细上前一看,也终于看清叶枫手中的并不是笋,而是一颗硕大惊人的人参!
只不过,这人参竟然是黑色的,活像一个染了色的大萝卜!
“师傅,这……?”
林芷萱满脸惊异。
难道刚才的一切场景,包括老树害人、树下藏白骨等,都是这人参搞的鬼?!
“拿着吧。”
叶枫将那黑色人参丢给了林芷萱,自己也丢掉了短刀。
幸亏有这短刀了,否则连他想把这颗黑参拔出来,都没那么容易!
这玩意是伴土而生,属土中之木,能遁土而走,哪怕一台起重机来了,也休想强行把它从土里挖出来,更别提人力了。
可叶枫却找到了短刀,五行中金能克木,正中它的要害,它就完全没有逃脱的可能了,一刀就老实了。
“这东西叫不老参,又叫地鬼,是一种从古到今都很罕见的特殊人参。”
叶枫淡淡对着林芷萱说道:“它最大的习性,就是能生长在别的植物里面,尤其是藏在别的植物下面,驱使着别的植物,为它做一些有利的事。”
“老树本身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棵百年老树的垂死躯壳而已,但因为有了这根不老参的控制,它才跟活了一样,能偷袭害人。”
“当然这东西害人的目的,也是吸食人血,获得营养,反哺自己。”
对于不老参,叶枫虽然了解颇多,但眼下也是第一次见。
南朝陶弘景所注的《本草经集注》里,对此就有过详细的记载,描述此物“善引于雾,巧布迷障”,因此才“惑惧人心,荼毒生灵”。
也正因如此,叶枫之前在外面,才一直拿捏不准到底是不是不老参在作怪,直到后面越判断越像了,才立刻出手,将这老参挖了出来。
而除了以上特点,不老参还有一个习性,就是只有晚上才会出来害人,这种阴性植物都怕光,极为的阴悚。
正好也印证了之前林芷萱在榆溪镇碰到的那个瘸子,说是镇里曾有人晚上进山,都没回去,多半就是被这不老参害了!xǐυmь.℃òm
林芷萱从叶枫口中印证了确实是这不老参害人,还能吸食人血后,她吓的差点没抓住,又让不老参掉下去。
还好叶枫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才没让这东西重新掉进土里,叶枫无语道:“拿好了,这东西别看性恶,其实是世间一等一的药材,回去我有大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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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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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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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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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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