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谭杰的家之后,韩朗慢慢的走在街道上,佘奎在一旁静静的跟着。
路人匆匆而过,没人注意他们,更没人知道刚刚擦肩而过的,就是坐拥万里疆土,统帅数百万战狼,让全天下都会为之震撼的,那位传说中的帝国神话。
“你的酒量不好,不然倒是可以喝一杯。”韩朗淡笑着看向路边的小酒吧,说道。
军人很少有酒量差的,烈酒名刀,总是与硬朗的军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佘奎却是个例外,他酒量很差。
当然这是指不用内力逼出酒力的情况下,否则,佘奎也能千杯不醉。
只不过喝酒,自然是要醉的。
无论酩酊大醉,还是酒酣微醺,都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佘奎笑呵呵道:“狼帅若是有兴致,我倒是可以醉。”
“哦?”韩朗勾了勾嘴角,能听到佘奎说这句话,倒是很不容易。
佘奎笑道:“不过,在醉之前,狼帅得允许我先把正事说完。”
“好,边喝,边说。”韩朗笑了笑,转身走进距离最近的一家小酒吧。
这间酒吧的环境,很幽静。
黯淡的灯光,狭小的圆桌,稀少的客人,聚光灯下的小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的女歌手,哼唱着没有人去听,但很有味道的老歌。
韩朗随意找了张小圆桌,坐下。
佘奎坐在他对面。
十瓶烈酒摆在桌上,没有下酒菜,这就是军人。
佘奎见状,不禁摇头苦笑问道:“狼帅有心事?”
韩朗勾了勾嘴角,打开一瓶烈酒,仰头喝下半瓶,道:“看到了谭杰的父母,忽然想起了我的家。”
佘奎没有说话,他知道韩朗事情,更知道韩朗实际上是个很重感情的人,无论爱情、亲情、还是友情。
“说正事吧。”韩朗把一瓶酒喝干,他的喝酒速度让佘奎不禁咂舌。
“两件事……”佘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干笑着说道:“京城方面的调查进展很糟,无论是黑十字军的联络官,还是刘家的族人或亲友,都没有任何线索。”
“嗯。”韩朗点了点头。
佘奎继续道:“第二件事,华光集团的事情,刘家很生气,并曾去找过荆襄总督邵阳……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有所行动。”
荆襄豪门刘家在华光集团拥有不小的股份,华光集团被查抄更名,很明显是触动了刘家的利益。
而这也是韩朗查抄华光集团的目的之一,除了要给谭杰一个公道,亦是要让刘家主动找上门来!
两件事说完,佘奎不再多说。
韩朗推了一瓶酒到佘奎身前,淡淡道:“可以喝酒了。”
佘奎又露出了苦笑,今天,他很可能要醉得人事不知了。
那是他曾经最讨厌的感觉,他喜欢时刻都保持头脑清醒,并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不过和狼帅喝酒,就算醉死,也无妨!
一瓶酒下肚,佘奎的脸色早已红得如同染缸里的红布,眼神有些飘忽。
他斜睨着那小舞台上的女歌手,笑道:“这首歌,不错!”琇書蛧
“的确不错。”韩朗笑了笑,他已经喝下了五瓶烈酒。
此时舞台上的歌手,正唱着一首老歌……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小伙子拿起枪奔赴边疆,心上人你不要为我担心,等着我回来在那片白桦林……”
悠扬的旋律,略带低沉的女声,将这首原本男歌手所唱的歌,唱出了一种别样的味道。
淡淡的哀思油然而生,佘奎仿佛想起了当初从军的往事,原本便通红的眼中,此时又凭添了一层朦胧的水雾。
韩朗亦是微微的勾起了嘴角,思绪随着这飘扬的旋律,飞向那遥远莫名的虚空。
“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旋律高昂之际,佘奎忽然使劲儿抹了一把脸,拿起酒瓶仰头灌下大半瓶烈酒。炽烈的酒力,顶的他呼吸急促,眼角湿润。
韩朗没有阻止,他同样也知道佘奎的故事……一个书香门第的儿子,刚到军营的时候,满身的书卷气,日记本里夹着一张文静秀气的女孩的照片。
他们故事的开头,与歌里一样,飞扬的热血让年轻的佘奎投笔从戎,放开了那个女孩的手,拿起枪,远赴边疆。
但故事的结局却不同,当满身书卷的年轻人在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时候,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却已经嫁做人妇,儿女双全。
当初的海誓山盟,生死相许,早已在世俗的红尘中,化为飞灰,几句戏言。
今天的酒,现在的歌,勾起了佘奎的回忆,他酩酊大醉的趴在桌上,喃喃低语:“如果有选择,我会选择死……至少,在活着的时候,我知道你在等我……”
佘奎的声音渐渐消失,他醉了。
韩朗勾了勾嘴角,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片刻后,两名身穿便服的近卫战狼走进酒吧,对韩朗微微躬身。
韩朗指了指佘奎:“送他回去,休息。”
“那狼帅您?”
“我,没事。”
“遵命。”两名近卫战狼不再多问,扶着佘奎离开酒吧。
酒吧里的歌声还在继续。
韩朗又开了一瓶酒,慢慢的喝着,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这个环境,很适合喝酒。
但就在这时,酒瓶碎裂的声音突然在舞台的方向响起!
轻缓的吉他声和悠扬的女声同时戛然而止。
醉醺醺的叫骂声,接踵而至:“妈的!这唱的都是什么破玩意!给老子来点嗨曲儿!老子要嗨起来!”
另外一个声音叫道:“小娘们儿,听见了吗?我老大要听嗨曲儿!要骚,要浪!快他妈唱!”
朦胧的灯光下,女歌手紧紧的抱着吉他,纤长的手指因为扯着琴弦而被勒得微微发白,乌黑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颊,只能看到她紧咬着嘴唇,轻轻颤抖。
见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那一桌嚣张的小混混顿时又砸碎了两个酒瓶,直接掀了桌子,走向舞台!
“妈的!小娘们儿找死……咦?你、你不是白家的那个大小姐吗?”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黄毛小混混老大忽然愣了愣,随后却狞笑了起来:“白大小姐,你恐怕已经不记得老子了吧?但老子可记得你!”
“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哼哼!你他妈的不是很牛逼吗?老子今天就玩玩豪门的女人,看看你到底有多牛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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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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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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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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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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