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重振北疆>第1018章 尾声
  童远进驻建邺,正式安排东吴的接管工作。

  随着孙权被俘,之前还在抵抗的吴郡、丹阳郡、会籍郡、豫章郡全都投降。

  毕竟,这些地方的本地士族、豪强,并不打算坚决抵抗晋朝。

  被围困在洞庭畔的朱桓军听闻消息,大部分投降溃散,朱桓等少数人战死。

  陆逊身边有2万兵马,此时还可以离开南昌,往豫章、会籍两郡交界区域游击作战。但是,陆逊和将领军吏们的家人多在吴郡,又失去了动力和目标,谁还去艰苦奋战?只得缴械投降。

  童远对于东南士族采取打击与分化策略。

  吴郡顾陆朱张四家,顾家和陆家重用,朱家和张家铲平。这是因为顾雍、陆逊有能力也有实力,以后可以拉拢任用,而另外两家,尤其是朱桓、朱据是死硬派,战场上战死,正有理由将其削弱乃至铲平。

  拉拢方面,孙权北上软禁,但给予侯爵待遇。顾雍升到朝廷担任民部左侍郎,陆逊升为兵部左侍郎,诸葛瑾则官封东南经略,令其稳固南海、会籍,并渡海发展夷州。

  特别是诸葛瑾,其人军事才能有限,行政能力出类拔萃,经略东南能体现用人的宽厚,还能避免其拥兵割据。

  扬州、交州也改为道,将九江、庐江设淮南道。丹阳、吴郡设江南道。豫章、会籍、南海、交趾由郡升道。Χiυmъ.cοΜ

  这样地方官员职位加升,稳住了本地人,还能以填补官员空缺从晋朝调来一批官员补位,由此达成平衡。

  晋朝统一之时,罗马与安息帝国发生尼西比斯之战。

  这一战,罗马与安息决战三天,精锐步兵与具状骑兵大战,最终罗马皇帝马克里努斯大败而逃,安息帝国迎来一场惨烈的大胜。

  由于统治安息的蛮族帕提亚人损失较大,治下庞大的波斯人准备起兵推翻安息帝国。

  晋朝的西域都护苏则传来这一关键情报,童远把握住机会,联合波斯人领袖阿尔达希尔,收他儿子沙普尔为义弟,出钱出兵器通过粟特人资助他们。

  公元224年,波斯人阿尔达希尔与安息帝国国王决战,在苏则、徐俭、杨阿若等晋朝少量精锐的指导协助下,打出达到晋朝骑兵水平的奥尔米兹达甘平原战役,斩杀安息帝国国王,建立波斯人的王权。

  在童远安排下,萨珊波斯建立,建都泰西封,仿照华夏修建长城。

  国王阿尔达希尔、王子沙普尔宣布永远忠于晋朝,与晋朝名为兄弟之国,实际成为晋朝的半个附庸国,以及丝绸之路的收益者、守护者。

  沙普尔一世为晋朝的先锋,向南攻灭贵霜帝国,解除晋朝西域以南的威胁,使当地各个城邦服从于晋朝和萨珊波斯。

  日后与罗马大战互有胜负,而萨珊波斯也长期与罗马、拜占庭、匈人打仗,也基本是互有胜负,但一直视晋朝为更强大的存在。

  晋朝这边,苏则因此取代致仕的老贾诩,成为晋朝第二任右丞相。丝绸之路无比繁华,成为商业、文化、科技交流的人类璀璨星河。

  日后,人们讨论公元前后,罗马、汉朝、安息、贵霜、匈奴几大强国的话题,多数将罗马、大汉放在一二。

  但涉及公元200-600年,晋朝、东西罗马、萨珊波斯、匈人等谁更强的时候,萨珊波斯与东西罗马可以争夺第二,而晋朝几乎无争议成为最强。毕竟东西罗马不能稳居萨珊波斯之上,萨珊波斯自认为受益于晋朝而成立、发展和繁荣,不如其强大。

  晋朝这400年,尤其以军事、科技、文化而闻名。

  军事如前所述,科技上推广普及了造纸,刻章、拓印、雕版印刷也先后发展,造船发展迅速开拓海洋航线,火药也略有小成。农学、地理学尤其发达,《齐民要术》、《水经注》引领风骚。

  文化更是群星璀璨,由于团结了部分士族,发展了屯田的教育,所以既有士族的“晋朝玄学”,又有庶民的“大众文化”。

  晋朝也汉唐并称,扭转另一条世界线中最烂朝代,成为华夏为骄傲的一个阶段。

  不过,到了接近公元600年时,当时皇帝年轻继位,面对日渐衰落的屯田,逐渐恶化的土地兼并,以及士族的不满,他多管齐下,大修运河,征发上百万民夫、军队,甚至数次御驾亲征,前往玄菟郡对付统一后三韩的袭扰。

  结果,大士族杨玄感起兵,中心开花断了几十万大军后勤补给,导致晋朝精锐损失惨重。各地士族率先反叛,由于全面恶化农民起义,豪强跨道连郡者不可胜数。

  最后,李世民一统天下,建立唐朝,世界线经过发散,又完成收束。

  历史看似没有改变,但繁荣的晋朝,为后代留下了太多太多,几乎数不胜数。

  这些已是400年后的事情,最后还是回到童远的结局。

  晋朝统一之后的几十年,黄帝、大禹巨像对视的大河两岸,普通百姓丰衣足食,士族可以谈学论道,而最热闹的还属屯民。

  他们可以规划去边疆当兵立功,日后定有大好前途。也可以努力生产,走向种植、畜牧、工矿、纺织、医护、炊事、劳动,让自己和家乡日子越过越好。当然,也有很多选择读书、练舞、学工匠考科举,可以成为官吏。

  童远带着孙权,两人走入一座龙门要塞。

  “仲谋是第一次进入要塞吧?”

  “回陛下,四十多年前,臣在外面仰望,却未能踏入要塞。”

  “哈哈,今日就随朕来。”

  童远带着孙权走入要塞,讲述龙门之战自己的布置,让孙权赞叹不已。

  最后,来到一座新修建的殿堂内,只见此殿名为“三国殿”。

  里面不大,却装饰隆重,放着数尊供人端详的雕像。

  点亮左侧的烛台,看到三位紧靠在一起的雕像。

  “这是刘关张。叱咤北疆,关键时刻坚持正义的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

  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古有伯夷叔齐,今有刘关张三兄弟。”

  孙权暗叹一声,当年很想和他们见上一面,可以没有见到。

  点亮正中的烛台,这里只有一人。

  “这是......曹操?”

  “没错,就是刺杀董卓,与袁绍合力撕破包围,收编黄巾、实行屯田、唯才是举、征讨四方,消灭袁术、吕布、袁绍,白狼山击败崛起的踏顿。

  最后为恶帝奸臣所害,虽曾有暴虐极端之举,但包括朕在内,无法比他做得更好。”

  孙权第一次大败逃亡,就是拜曹操将领所赐,自然认可曹操的强大。

  殿内只剩右边还未点亮,童远一边警惕着孙权,一边点亮烛台。

  这回是三座雕像。

  !

  孙权一眼认出这三座雕像刻画的是谁。

  童远缓缓说道:“孙坚、孙策、孙权。

  孙文台征伐建功,勇武闻名天下;孙伯符创业江东,勇武善战人称小霸王。

  孙仲谋发展东吴,制衡老臣故吏、本地士族,发展南方不毛之地,以石头城开创巍峨建邺。奠定日渐繁荣的江东,对华夏有大功啊。”

  孙权微微拜谢,但眼神有些变化。

  “日后人们除了记得朕,也应该铭记曹刘孙。

  哦,对了。曹操、刘关张、孙家两代......只有仲谋......”

  孙权双拳紧握,这几尊雕像,除了自己都早已逝世,童远今天与自己孤身来此,恐怕不怀好意。

  他试图先下手为强,但被童远看破,赤手空拳状态也是武艺高强的童远赢了。

  一炷香后,看着已经咽气的孙权,童远无奈留下了眼泪。

  “咳.....咳!”

  衣袖抹掉口中鲜血,童远知道自己寿命无多。

  “仲谋对不住了,你的制衡之术几乎无人能及,如果我逝世以后,恐怕一些人会与你联合动手......”

  半年后,童远在安排好后事以后,将要离开。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

  “父皇请讲。”

  “百姓生活如何?一户一旬能否吃上一只鸡?”

  太子、后妃、太医、重臣面面相觑。

  这是......没成吗?

  “父皇都已经问过上百遍了......”

  王异轻呵一声太子:“不论问多少遍,都要耐心如实回答。”

  头发斑白的老夫妻温情对视一眼。

  太子恭敬道:“屯民早已实现一旬一只鸡,而且形成每旬末尾吃鸡的习惯。

  普通农户做不到一旬吃一只鸡,但可以是一旬一只鸡或一只鸭、一只鹅、一块彘肩或一条大鱼。

  当然,屯户比普通农户更强,是在一旬一只鸡的基础上,可以再多上述一种,军屯还能更多点。”

  童远听到以后,终于安下了心。

  在最后时刻,神志再次到了紫霄宫。

  鸿钧在宫内等候,见到童远问道:“小友非常努力,不论是凡世,还是洪荒,都做得很好。”

  一道红色光芒闪烁,一个不大的牌匾出现在紫霄宫内。

  这是?家里祠堂的那块匾!?

  被封印的记忆一下子涌现。

  阿爸那天晚上,在自己成年之时,一定要从家里带来的那块匾。

  上面写着“衣冠南渡”。

  原来如此,家在闽南的父亲一直支持自己研究魏晋北方生态,这是有家族历史缘由的。估计从唐朝以后,家里就有了这块匾,提示当年晋朝时期家族衣冠南渡,日后让后人铭记。

  “这是召唤你的缘由之一,其余因素在击败混沌时已经告知。此世间诸事已毕,小友可回到为师身边。”

  童远自此知晓,原来鸿钧也在凡世有过化身,竟也是他的师傅。

  看来童远、童渊同音,也是召唤原因之一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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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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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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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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