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皇后就看着皇上,然后温柔的说道:“嫣儿到是有心了,皇上,嫣儿这话也说的在理,毕竟我们平日里接触的时间少,嫣儿不知道我们的忌口也是情有可原,你看要不就宣秦院判来走一朝?”
“嗯,那就让秦淑耀过来一趟。来人······”司马德直接吩咐传旨太监去传口谕。
吩咐完事情,司马德就对着司马辰风说道:“你母后也觉得和你们见面的时间少,你平日忙碌,朕看在眼里的,不过你身为人子也多应该过来与我们亲近亲近。还有嫣儿,你如今身为太子妃,将来是要母仪天下的,一国之母不好当,你有时间可以多过来向你母后请教请教。”
“是,父皇。”皇帝都一声令下了,他们哪敢不从,不过往后来不来,什么时候来就得等他们回去商量之后再做决定了。
“听闻嫣儿字写的好,咱们在这里干坐着也无事,不知道能不能露一手给朕看看?”
“那儿媳便献丑了。”还是那句话,皇上下令,岂敢不从!
这个时候,许洛嫣深深的感觉到了在皇权集中制的社会你想要永不低头,那就只能凭借绝对的实力,站在最高的那个位置上,而这个位置,距离她现在的身份也就一步之遥,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辅助司马辰风获得更高的名声,将大蜀国的经济也一并搞上去。大蜀国如今虽然并列四大国,但并不是最强的那一个,要想永不低头,就只能做唯一的强者。
皇后的宫中自然备有书房,四人移步来到皇后的书房。琇書網
皇后的书房布置的十分雅致,一排排多宝格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一件件看上去都价值不菲。墙上也挂着好几幅出自大家之手的画与字。
书案上文房四宝皆是精品,许洛嫣刚伸手准备研磨,司马辰风已经将这个工作接手,还看着许洛嫣宠溺的笑笑。
许洛嫣回之以微笑之后,将一张宣纸打开,用镇纸铺平之后,直接挑了一只中号毛笔,轻轻蘸墨,想了想就开始落笔,很快就铁画银钩的在纸上写下了“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八个大字。
“好。不仅字写的好,写的内容也好。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司马德首先拍案叫绝。
“献丑了。这字写的不太好,若是换做狼毫笔应该还能好上两分。”许洛嫣放下手中的毛笔谦虚的说道。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用的是毛笔,但是却没有人用狼毫做笔,而是用羊毫。
狼毫笔比羊毫笔力劲挺,宜书宜画,但不如羊毫笔耐用,也不易得。
“狼毫笔?是用狼的毛做的?”
“这个是也不是,狼毫笔就字面而言,是以狼毫制成。前代也确实以狼毫制笔;但我所说之狼毫,为黄鼠‘狼’之‘毫’,而非狼之毫。按严格的要求应用黄鼠狼尾巴毛做成。狼毫笔表面呈现嫩黄色或黄色略带红色,有光泽,仔细看每根毛都挺实直立。腰部粗壮、根部稍细。把笔尖润湿捏成扁平型即可见其毛锋透亮,呈淡黄色。狼毫所见的记录甚晚,有人也以‘鼠须笔’即狼毫笔,狼毫之用可推至王羲之晋代之前,但无法肯定。黄鼠狼仅尾尖之毫可供制笔,性质坚韧,仅次于兔毫而过于羊毫,也属健毫笔。”
“王羲之又是谁?历史上有晋代这个朝代?”许洛嫣的话把在场的几个人都说闷了。不过司马德和司马辰风都没有开口,而是一向自觉饱读诗书的皇后问了出来,她自认自己也算是博览群书之人,为什么却不知道有晋代这么一个朝代?
呃······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皇帝能说出诸葛亮临终写给儿子诸葛澹家书《诫子书》里面的内容,而皇后却不知道接下来东晋时期的王羲之呢?难道说他们的历史就是从这里开始了分叉?
不过也不对,许洛嫣查看过这个朝代的历史,他们的历史上并没有三国的存在。
那皇帝是去哪里得知这句话的呢?简直就是个迷,看着三人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的眼神,她也不敢深究只能岔开话题说道:“王羲之是晋代的一位有名的书法家,至于晋代在历史上为什么没有记录,可能是因为记录他们那个朝代历史的资料,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导致资料遗失,使得记录出现了断层,句如上元帝国一般,有些人知道,而有些人却不知道。知道的人一般都是祖辈口口相传而来的。”
“风儿,你让人去给朕抓几只黄鼠狼回来,朕到要看看用黄鼠狼尾巴毛做出来的毛笔究竟有多好。”
“父皇,你都多大年纪的人了,怎么能听风就是雨,嫣儿才说这东西好,你立刻就要人去找寻,可知道有些东西可遇不可求。黄鼠狼可是一种非常精明的野物,要想猎得一只都不易,你还想抓几只回来,你这当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司马辰风嘀咕着抱怨。
“黄鼠狼很难得?”皇上一辈子都养在深宫,就算是去打猎也是有人安排好的猎物,他们就在猎守场里安安全全的狩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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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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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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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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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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