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我真的太帅了>第一百三十五章 想做一枚咸鸭蛋
  “是1月4号没错。”

  沈暮点头,笑嘻嘻解释道:“其实,我从小到大,一般都在农历小年这天过生日。

  “上学的时候,我生日那几天要么遇到期末考试,要么就在备考阶段,为了不影响学习,老沈和老妈就没给我过生日。

  “但是,他们选择在小年这一天给我补上!”

  柳轻璃怔了怔,露出一脸惊叹和佩服之色:“生日还能这样过?”

  沈暮非常臭屁地仰着头,以说教的口吻道:“做人不能墨守成规,只要愿意,每天都可以过生日。”

  柳轻璃白了他一眼,即便赞同这种观点,但她对那货的态度怎么看怎么不爽。

  可她很快又想到,突如其来的生日,又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自己到哪里去弄生日礼物呢?

  “你在想什么?”

  “沈暮,我没有准备,回魔都再给你补生日礼物吧?”

  “什么礼物不礼物的,你不是把最好的礼物给我了吗,实在不行,今晚我可以陪你熬通宵。”

  “你……流氓!”

  两人打闹了一阵,快速下楼。

  老沈不在家是预料之中的事,这几天他都在为即将开业的超市,忙着备货呢。

  问题是程玉珍也不在。

  “阿姨呢?”

  “咱们先吃早餐,我带你去找她!”

  不用多说,早餐依然是鸡汤,只不过这段时间以来,沈暮的待遇渐渐好转,终于能分到一个鸡腿了。

  一刻钟后,二人在一座破旧的堂屋找到程玉珍。

  这里对沈暮来说,算是祖屋,原属他爷爷奶奶住的地方,在二老过世后,几乎处于半荒废状态。

  堂屋的一侧,程玉珍正卖力地推拉一个大石墩。

  “妈,让我来!”

  沈暮赶紧上前,这种石磨很大,非成年人很难推动,但又不得不承认,用它磨出来的豆浆,比很多豆浆机都好。

  普通豆浆机加工的豆浆经过高温,破坏了大豆的清香,甚至还有焦糊的味道。而用手工石磨制作的豆浆原汁原味、豆香浓郁、新鲜口感好。

  “没事,我不累,你们休息!”

  程玉珍稍稍停顿,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渍,转头看着儿子儿媳,脸上的笑容格外舒畅。

  “不行,我来了你就歇着。”m.xiumb.com

  沈暮不由分说把老妈拉走,轻车熟路地推动了石磨。

  “我也让来试试。”

  柳轻璃在旁边看了半响,既感新鲜又觉得有趣,原始的制作工具她只在电视里看过。

  “你确定要试试?”

  沈暮脸上挂着一抹坏笑。

  “你都行,没道理我推不动。”

  柳轻璃把两只袖子挽起来,粉嫩的小手扶了上去,可她使了半天劲,石磨只转了半圈,到最远位置就拉不回来。

  “磨豆浆虽是体力活,但还得用巧劲,利用惯性推它才能省力。”

  沈暮大笑,把美女富婆推到石磨旁:“你还是帮忙添豆子比较合适。”

  柳轻璃顿觉不好意思,主要是在准婆婆面前丢脸了。

  事实上,程玉珍可没那么多想法,反倒觉得儿媳懂事,明明是城里来的,并没有嫌弃过农村生活,也不像她想象中富家小姐那般娇贵。

  望着他们一人推磨、一人添豆子,配合得非常默契,程玉珍起身:“我先去喝口水再来。”

  见婆婆离开,柳轻璃不再那么拘束,添了一勺豆子后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推磨的?”

  “什么时候?”

  沈暮想了想:“很早了,小学我就学着推,当然那时候力气小推不动,是跟我妈一起推的。

  “上中学后,有次我被英语老师点名批评,老沈得知后告诉我说,如果再不好好学习,以后一辈子都要干这种活。”

  在柳轻璃眼中,沈暮的成绩只能算一般,否则也不会只考了个师范大学,但她故作不解:“你以前成绩不好吗?”

  沈暮打死都不会承认:“谁说的?我记得中学时,就连最差的英语,我都考过全班第一呢!”

  柳轻璃眨了眨眼,明显不信:“哦,你还拿过第一?”

  “我还骗你不成!”

  沈暮郑重道:“上学时我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有一次英语测试,试卷发到我这里时多了一张,我环望四周,见全班同学都有试卷,就直接把多余的试卷给撕了。

  “同学们见状纷纷模仿,我邻桌的哥们儿还边撕边说‘有个性’。

  “等全班同学都撕完试卷后,我默默拿起了另一张,开始作答……你是没看到我那些同学的表情,恨不得把我给撕了。”

  柳轻璃刚开始时,还在认认真真的倾听,到最后才发现,这家伙又讲了个段子。

  她佯怒,本想吼他几声,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沈暮一脸正色:“其实,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有得选,我宁愿想做一枚安静的咸鸭蛋。”

  柳轻璃立即被吸引住,情不自禁问道:“为何?”

  沈暮叹息:“闲得要命,富得流油!”

  “你做梦呢,不过,这个比喻很不错……咯咯咯!”

  柳轻璃在心里暗暗把小年这一天记住,想着以后是不是也要在这个时候给沈暮过生日,还是说:得过两个生日?

  吃午饭时,老沈回来了。

  还带回来一句话:他接到消息,除夕前姑妈会回来吃年饭。

  沈暮对此略感意外,姑妈嫁得远,在巴蜀另一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小城市,如果没什么特殊事情,一年都难见上一面。

  且在老家这个地方,除夕晚上的年夜饭才是与自家人吃,而在前几天,都是和亲戚朋友吃,同样称作“年饭”。

  程玉珍问:“哪一天回来,我好准备菜?”

  老沈摇头:“具体哪一天不能确定,估计就二十六、七吧。”

  晚上,柳轻璃吃过饭坐在小天井里,抬头望着天空发呆。

  “你在看啥呢?”

  “我在想,为何今年没有下雪。要是下雪了,我就给你堆个雪人,当作生日礼物也不错。”

  “巴蜀乃是盆地,下雪的机会不多,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几场雪。”

  ……

  三天时间转眼即逝,农历腊月二十七这一天,姑妈到了。

  但和姑妈一起过来的,还有三叔、三婶,以及沈暮的堂弟沈富。

  沈忠顺姐弟三人中,姑妈年龄最大,但不得不承认,仅看面容,她比程玉珍都显得年轻。

  即便城里的生活也不容易,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来说,还是有不少好处的,难怪那么多人向往城市。

  姑妈和三叔的面相,与沈忠顺有几分相似,毕竟是亲兄妹,只不过姑妈圆脸,三叔长着一张国字脸。

  “姑妈大老远赶回来辛苦了。”沈暮热情唤了一声,略作犹豫,又喊道,“三叔、三婶,进屋坐。”

  至于旁边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沈富,他仅是看了一眼。

  “有啥辛苦的,这里也是我的家啊,两年没回来了,总要看看大家我心里才踏实。”

  姑妈脸上挂着歉意:“可惜你姑父和表姐怕累,嫌路远没和我一起回来。”

  她的解释比较牵强,因为场中众人都清楚,是那对父女嫌弃农村穷,不愿回来遭罪。

  在沈暮记忆中,唯一见过堂姐的那次,他仅有13岁,距今差不多十年时间了,现在,说不准那个没什么记忆的堂姐都已结婚了。

  “咳!”

  三婶清了清嗓子:“大姐刚到小镇就来找我们,非要拉着我们家一起来。”

  姑妈在一旁眉头跳了跳,没忍心拆穿。

  什么叫我拉着你们来?

  我既没有去你们家,也没有拉着谁,明明是你们等在车站,非要跟过来看新房子好不好?

  姑妈哪还不清楚三弟一家是什么德行,和她老公一样,典型的嫌贫爱富。

  以往,他们都没正眼看过二弟一家人,生怕别人知道双方沾亲带故,可自从听说沈忠顺在顺河堰盖了个小洋房,老早都想回来瞧瞧,只是一直没找到借口罢了。

  “都别站着,洗手上桌吧,马上就要开饭了!”

  程玉珍上前拉着大姐的手,跨过小院往屋内走去。

  后面三叔一家不需要人招呼,跑得贼快。

  三婶双眼不停打量四周,暗暗心惊,还偷偷跟儿子说:“这个房子做得比咱家镇上的三居室都好,估计花了不少钱。”

  鼻孔朝天的沈富,这才斜睨了沈暮一眼。

  他们即便不曾回来,也听熟人提起过,说二伯家的小洋房,都是堂哥在魔都挣钱盖的。

  而今天一家人到此,当然不止是看看房子那么简单,而是想找沈暮探探门路,看魔都还有没有适合捡钱的活。

  以前的沈富,听别人说魔都到处都能捡到钱,从来都没信过,却在今天看到小洋房后信了。

  沈暮都能捡到钱,我为何捡不到?

  然而,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从见面到进门,别说喊一声堂哥,连长辈都不曾打招呼。

  “咦,这个妹娃儿恁个好看?”

  几人来到餐厅,骤然见到柳轻璃在摆放碗筷,齐齐一怔,尽皆把疑惑的目光落到程玉珍脸上。

  沈暮家盖新房的事,已经传了好几个月,大家自然清楚。

  但美女富婆随沈暮回家,仅有十来天时间而已,消息并未传得那么快。

  “她叫轻璃,是沈暮从魔都带回来的媳妇儿。”

  程玉珍立即拉住柳轻璃,介绍道:“来轻璃,这是姑妈,这是三叔、三婶,还有堂弟沈富!”

  柳轻璃羞红着脸,却不失礼数,依次叫道:“姑妈、三叔……”

  沈富眼里闪着星星,没听说过魔都出美女啊,要是那边的妹娃儿都长得恁个乖,自己是不是也该去捡一个?

  他在心里做了衡量,如果让沈暮带自己去魔都;在遍地是钱的魔都找份事做,多半会比开货车还要风光吧?

  假如能捡到这种水准的妹娃儿,怎么看都不亏,比相亲遇到的那些货色强多了!

  “轻璃,第一次见面,姑妈也没准备礼物,给点红包去买件衣……买点吃的。”

  姑妈眼前一亮,赶紧从口袋掏出200块钱来。

  她终究是在城里生活了多年,从柳轻璃一身气质及穿着上也能猜测到几分,这位侄媳妇儿的家世不错。

  给初次见面的新人发红包,是老家的传统,姑妈掏钱没有半点犹豫。

  “姑妈太客气了,不需要的!”

  有了姨娘那次的经历,柳轻璃反应极快,并偷偷望向沈暮。

  “姑妈一片心意,你就收着吧。”

  沈暮开口,对美女富婆微微颔首。

  “谢谢姑妈!”

  柳轻璃喜滋滋的接过,对姑妈甜甜道谢,自从父母过世以后,她几乎忘了,有多少年没到收过长辈的红包。

  看到她这份雀跃的表情,沈暮有些心疼。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别说200块,就算200万放在美女富婆面前,她也不会心动。这并非钱多钱少的问题,背后所代表的,是她的一份寄托。

  可惜,以自家的情况,就算带着她把所有亲戚都走一遍,恐怕除了姨娘和姑妈外,再也没人舍得给红包。

  沈暮想着心思,以莫名的笑容看向三叔一家。

  “哎呀轻璃,不好意思啊,我们不晓得你在这里,出门也没准备,现在身上真的一分钱都没得。”

  三婶丝毫不觉得尴尬,还大大方方翻开了两个外衣口袋,让大家都知道她没带钱。

  三叔转过头去点烟,当作没看到这一幕,而沈富则将一双目光定格在餐桌上的茅台酒上,喉咙下意识耸动起来。

  沈暮有点想笑,倘若三婶说只有零钱,凑不出整数,倒真有可能,但一分都没有,骗鬼呢?

  “没得事没得事,大家先上桌,冬天的菜凉得快!”

  还不等柳轻璃说话,程玉珍一把把她拉到身后,似乎担心儿媳妇受委屈。

  “好好!”

  三婶笑起来时,脸上的肉堆在一起,一点不客气,拉着儿子就上桌。

  “妈,我去叫老沈。”

  沈暮上楼时,老沈正守在电话机旁,一手拿着听筒,另一只手翻动小本本一项项核对。

  上面所记载的,都是超市的进货清单,这玩意乃是繁琐活,种类多、数量大,自汇出预付款后,老沈已忙碌好几天了。

  “姑妈到了,等你吃饭。”

  沈暮轻声在老爹耳旁说了一句,旋即坐在一旁等着他。

  足足过了七八分钟,老沈总算挂断电话,道:“每一项都是钱,马虎不得;要不是轻璃帮忙开的超市,我都想撂担子不干了。”

  沈暮安慰:“首次进货工作量的确大,等以后就会轻松得多。”

  二人下楼,刚刚来到餐厅便被怔住。

  楼下已经开吃很正常,总不能让客人等着才对,然而,这才过去多长时间,三叔父子两人,已经干翻了一瓶茅台,把第二瓶都打开了。

  桌面上一片狼藉,鸡肉、鱼肉的骨头啃得到处都是,地上还散落了不少。

  见到沈暮,柳轻璃投来一个非常勉强的笑容。

  “二哥,你这个酒喝起来是不一样,快来陪我喝两杯。”

  从进门到现在,三叔终于开口说话,让沈暮意外的是,这是数年来第一次听到前者叫“二哥”。

  沈富也转过头来,带着一身酒味:“沈暮,我决定了,回头我妈跟你妈一起开超市,你呢,就把我带去魔都赚钱!”

  既没叫二婶,更没喊哥,且他的语气中,似乎带他一程还是他赏脸施舍来的。

  方才程玉珍与姑妈聊天,夸儿媳时顺口提到超市,被这小子听去,他才发现如今的二叔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时候薅羊毛了。

  “什么叫一起开超市?”

  沈暮脸色一沉:“那是我家的超市!并且超市已经招满人,连打扫厕所的阿姨都找好了,如果三婶想去,就等一年后缺人再说吧。

  “另外,你想去魔都我不拦着你,却没义务带你!

  “哦,差点忘了跟你说,我在魔都干的都是帮人洗衣服的活,至今连个自己的住处都没有,可没能力收留你。”

  三叔家前世所做的种种,本就让他有一肚子怨气,不报复已是他的仁慈,居然还想到他头上割韭菜。

  做梦!

  “嗯?”

  场中的气氛有些诡异,谁能想到,沈暮竟毫不客气地回绝,半点面子都不给。

  “娃儿不懂事,说话比较直接,大家莫往心里去。”

  程玉珍起身,笑着打圆场:“来,继续吃饭!”

  她看似在说自家的娃,细细想来并无丝毫责怪之意,尤其是那句“娃儿不懂事”显然意有所指。

  这下子,气氛更尴尬了。

  一顿饭并未吃多久,三叔一家吃完就离开,姑妈则留了下来,第二天赶回城里。

  年味儿越来越浓,到处都洋溢着春节的气息,不时有鞭炮炸响,更有孩子们的嬉戏玩闹声。

  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大年总算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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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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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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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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