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赢,你做过的事,杀过的人,耳边听过的哀嚎,手上沾染的鲜血,不是拿一个金盆洗洗就能洗干净的。”
蓝衣年轻人将陈山从地上扶起,拍了拍他身上灰袍沾染的尘土,然后抓起他的左手,将青色丹药塞入其手中。
“不过陛下说了,这是最后一次,这一次之后,一切就真的都结束了。”
陈山木讷地握住丹药。
“明天。”
年轻人轻声道:“最迟明天黄昏,昔日镇南王旧部,如今的征西大将军古平陵,班师回朝,就会路过这座望北城,放心,这是必经之路,他一定会路过。”
“而你要做的也很简单,跟以前一样,什么也不要问,杀了他就好。”
“然后,你就彻底自由了。”
“古平陵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你妻儿子女的问题也会彻底解决,那座望北客栈,不会再有人觊觎的,我向你保证。”
说罢,年轻人笑着拍了拍陈山的肩膀,“再见,老朋友。”
陈山怔怔地望着前方,双目无神。
年轻人什么时候走的他不知道。
过了多久也不知道。
忽有夏日清风拂过,吹动了他那杂乱的发丝。
他只知道,今天和那天不一样。
那天很冷。
大雪纷飞,狂风呼啸,吹到身上就仿佛钢刀刮骨一般。
太冷了。
身上薄薄的单衣让他忍不住缩成一团,可小巷挡不住风,冷风呜呜地刮进来。
太饿了。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饱餐一顿了。
回想离开家门那一日,当真宛如隔世。
“相公,可是温儿才刚出生呀……”
“哎呀!就是因为他刚出生我才要出去闯荡嘛!不然靠那一亩三分地什么时候才能攒够温儿将来讨媳妇儿的钱?”
“可是……”
“行了行了!我走了,婆婆妈妈的。”
“爹爹!爹爹!呜呜……别丢下音儿。”
“丹红!把她拉走,真是的,行走江湖岂能拖家带口?”
“相……”
“别废话!我走了!”
“相公!”
“爹爹!”
陈山以为他会赢的。
闯荡江湖,出人头地,衣锦还乡,盖最大的房子,穿最好的衣服,让丹红成为最幸福的女人,让音儿和温儿做不用努力的地主二代。
可他输了。
输得一塌糊涂。
江湖不是意气用事,不是快意恩仇,更不是豪情万丈。
是人情世故,是交友送礼,是阿谀奉承。
呵。
去他娘的江湖……
两年碌碌无为,他陈山,即将死在京城了。
“筋骨不俗,练过武?”
饥寒交加,垂死之际,模糊的视线里,一道肥硕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
“有没有兴趣帮我做件事?”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
一家六口,四男二女,除了那对夫妻外,还有两个老人,两个孩子。
原因,仅仅是不愿意遂地主的意卖地。
他杀了足足六个无辜人。
代价。
只是一件过冬的厚衣衫,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
认识誉王,成为其争夺皇位的鹰犬,是多年以后的事情。
在那之前,他加入的是季家阁。
那是天下前三的杀手组织。
“你叫什么?”
“陈……”
“算了,以前的名字不重要了,你很不错,十九前些天死了,你从今以后就叫季十九。”
“我想叫季赢行不行?”
“哦?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再输了。”
……
……
“陈山还没回来么?”
傍晚。
齐宣回到望北客栈,好奇地看着一脸担忧的李丹红,“我跟他进了望北城就分开了,不知道他去哪儿了。”琇書網
“这样啊……”
李丹红紧紧地拽着自己身上这间青裙的衣摆,咬着嘴唇,眼中是浓浓的担忧之色。
少女陈音也在客栈里边。
齐宣本以为她会骂或者讽刺陈山几句。
可没有。
在陈山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少女满脸担忧,甚至比她母亲还要尤胜几分。
她终究只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女孩。
齐宣在客栈内吃了顿晚饭,紧接着就离开客栈,继续在望北镇里兜兜转转,仔细观察是否有某种地窖之类的地方,让他漏过了某个镇民。
太玄不会玩什么文字游戏,这在太玄天内是公认的。
太玄任务怎么说,你就怎么做,不会有错。
说在望北镇找到季赢,那就代表在望北镇里,肯定能找到那个季赢!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哪里漏过了?”
齐宣嘴上嘀咕着,迈步朝镇子其余地方找去。
这一找,便是一天。
他连觉都不睡了,一直蹲在小镇的暗中,试图发现是不是有什么人昼伏夜出。
然而完全没有。
祥和的小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什么行踪可疑的人。
整整一天,从昨夜到今日傍晚,什么也没找到。
“啊!”
齐宣仰天长叹。
“断矛究竟在哪儿啊?”
……
……
“断矛?!”
日暮黄昏,斜阳如血!
征西大将军古平陵率七万大军来至望北城下,却猛然勒马!
他望着城头上的那道身影,瞳孔骤缩。
城头之上,是一个黑衣蒙面人,浑身有青绿色的气流环绕,手握一截断掉的长矛,约莫三尺长。
普通的长矛,显然来自望北城守军。
因为此时望北城的城墙之上,所有士兵尽皆身死,猩红的鲜血流淌在长着青苔的砖瓦上。
古平陵浑身颤抖,颤抖的眼瞳里,满是那个身影的倒映。
这个身影……
他这辈子都忘不掉!
他跟随镇南王即将踏破京城,届时镇南王将会登基称帝,而他也会坐拥从龙之功!
可就在即将破城之际。
这个身影来了。
从天而降,掀起无尽狂风,青色气流环绕,和镇南王的贴身护卫唐景辉一番大战,风火交加之中,这个身影徒手硬生生掰断了天下第七唐景辉的天炎枪。
手握一杆断矛,割掉了镇南王的头颅!
自此,一切尘埃落定。
“呵。”
古平陵自嘲一笑。
是啊。
两年前镇南王和陛下演的这场戏,世上应该只剩他知道了,既如此,陛下又岂能让他活?
已经多活两年了。
他的日子,现在到头了。
“呼——”
狂风呼啸,引动天地异象!
整座黄昏天穹忽然风起云涌,一座漆黑的乌云汇聚而来,以漩涡状横亘在天穹之上!
“砰!”
整座望北城的城墙瞬间开裂出无数裂痕,如蛛网密布!
蒙面的陈山闭着眼,轻轻呼出一口浊气。
“柳沐辰,你说过,这是最后一次。”
“还有,会帮我解决望北客栈之事的。”
“那我,也就再信你一次。”
“砰!”
青色狂风形成一道通天龙卷,仿佛要撕裂天空!
而望北城的城墙也在此刻彻底碎裂,坍塌成一片废墟!
掀起的漫天烟尘之中,有一道青光身影爆射而出,直冲万军之中的征西大将军,古平陵!
眨眼间,一截断矛逼近其咽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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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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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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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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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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