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异世大佬重生归来在年代>186被激怒的陶来顺
  这次,才分下来的花生,这东西值钱,城里人喜欢,她想着存起来,找机会去黑市,多换些钱票回来,给儿子存着。

  哪想,她的好婆婆,把他们一家五口,包括才十岁的小儿子,挣到的工分,换来的五十斤花生,全拿给了陶青青,说是陶青青喜欢吃。

  喜欢?

  赵棉花听到这样的理由时,差点气吐血,谁不喜欢,她也喜欢,可她敢吃吗?她舍得吃吗?

  她拼了大不了让别人看笑话的心思,闹上一闹,就想着让公婆收敛一点,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

  回顾这十多年当牛做马的日子,赵棉花眼里全是恨意,看向陶庆生,突然笑了,“你不是支书吗?思想觉悟这么低,都什么年代了,还说休?当真可笑,不是休,是我要跟你儿子离婚,离开这个喝人血,吃人肉的狼窝,但是,属于我赵棉花的,你们一分也别想留下。”转头看向三个儿子,“你们是跟我走,还是留下来?”

  何大美怒吼,“他们是我陶家孙子,你凭什么带走?”Χiυmъ.cοΜ

  赵棉花懒得搭理何大美,认真的看着三个儿子。

  陶卫家三兄弟,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十岁,都是已经懂事的年纪。

  从小到大,他们记得最多的是,姑姑总爱欺负他们,抢他们吃食。

  二叔家的孩子回来,他们就要像奴才一样伺候着。

  爸爸让他们忍,爷爷奶奶说以后要靠姑姑,靠小叔,让他们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他们饿,奶奶说家里没有吃的。

  可他们看到好多次,奶奶偷偷给姑姑塞肉,塞蛋。

  见他们发现了,就凶狠的骂他们嘴馋,吃白食,甚至说他们是白眼狼,忤逆不孝,要遭天打雷劈。

  可他们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只是看着吃的,移不开眼而已。

  村子里的孩子总会有新衣服穿,不管是一件,还是两件,总之是有过的。

  可他们从来没有,哪怕妈妈不顾奶奶的反对给他们做了,也会被收走,送给二叔家的孩子。

  明明那是他们妈妈做的,是花的自己家的钱,也花得起这个钱做的。

  奶奶说他们是小孩子,哪能穿这么好,当心守不住福气,小小年纪就夭折,白费了来世上走一遭。

  以前小,不懂这话什么意思,逐渐大了,才明白这话有多狠心,那是他们亲奶奶吗?二叔家的孩子,就能守住那样的福气吗?

  这些话,他们从来不敢跟妈妈说,就怕妈妈生气,气坏自己。

  从小到大,他们只能穿姑姑不要的,哪怕是二叔家哥哥弟弟们不要的都不行,只能是姑姑不要的。

  那是姑娘家的衣服啊,他们穿出去,无数次被其他小伙伴嘲笑。

  妈妈生气找奶奶理论,爸爸拉住妈妈,还是说要忍。

  奶奶哭诉着说,没办法,家里穷,她不是故意的。

  姑姑躲在一旁,一脸得意。

  爷爷就像聋了,瞎了,什么都不知道。

  最终,妈妈只能妥协。

  一次两次,他们已经没有争取的心思了,不想已经累得要死的妈妈再为他们生气。

  今天的事,他们同样不甘,那里面不仅仅是爸妈的血汗,也有他们的。

  他们也想吃,更喜欢吃。

  十五岁的老大也想存些钱,娶个好媳妇,不要摊上姑姑这样的人。

  可爷爷奶奶谁都没问他们一句,直接全部给了姑姑,如果不是妈妈回来看见,他们怕是连去向都不会知道。

  这个家,不是他们的家。

  “妈,我们跟你走。”

  赵棉花总算有了些欣慰,“行,去收拾东西。”转身,领着三个儿子进屋,卷着自己重要的东西装进包袱里,剩下的,找娘家兄弟来拿,母子四人,头也没回的离开了陶家。

  从头到尾,没有人询问,总是让他们忍的陶来顺,是否跟他们一起走。

  陶庆生黑着脸,一语不发,他现在已经坐稳了位置,就该掌握别人的人生,而不是被人掌握。

  赵棉花那些话,不但扯掉了他的遮羞布,更是挑战了他的权威,他怎么可能让她还留在陶家,指着他鼻子骂。

  滚了更好,也算是杀鸡儆猴。

  何大美一直对这个从来不给她面子的儿媳妇不满,以前不过是想着她还有用,便一直隐忍,如今,老二和闺女都有好未来,男人也有前途,自己还怕啥,还忍啥。“老大,这样猖狂,不把你看在眼里,不敬公婆,不友爱小姑子小叔子的女人,早走早省心,往后娘给你找个温柔善良的。”

  赵棉花离开,最高兴的还数陶青青,感觉整片天空都敞亮了,“对啊,赵棉花人老珠黄,比母老虎还凶悍,整天在家指手画脚的,哪都有她,讨厌死了。还有那三个白眼狼,陶家养他们十多年,说走就走,这种儿子要来也没用,等娘找个温柔的,再给你生几个听话的,肯定比这几个强。”

  一直当老好人的陶来顺在陶庆生一巴掌后,安静得有点出人意料。

  媳妇孩子走了,他也没出声,听了老娘妹子的话,才幽幽抬眸,说出的话,冰冷漠然,“找个温柔的回来,任你们磋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给你们当牛做马吗?”

  “大哥,你怎么……”

  陶来顺一巴掌扇过去,陶青青跌出去两米远,惊住了陶庆生何大美和看热闹的人。

  陶来顺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是个没脾气的老好人,家里闹腾,他也总是左右劝解,是和稀泥的存在。

  从来没见过这么冷硬的一面,哪怕是觉得对他了若指掌,可以掌控他一辈子的陶庆生老两口都没见过。

  何大美后知后觉般清醒,冲陶来顺怒吼,“老大,你发什么神经,那是你妹子。”

  陶来顺冷笑,“是啊,是我妹子,我把她当妹子,他把我当奴隶,我把你们当爸妈,你们把我当老黄牛,我孝顺你们,我担起当大哥该担的职责,你们却觉得这是我的荣幸,为你们卖命,我应该感恩戴德。”

  “不孝子,老子……”陶庆生举起手掌。

  陶来顺冷冰冰的看着陶庆生,嘶声怒吼,“打吧,就像打孩子他妈那样打,这样,我就彻底解脱了。要是还不够,用刀砍,砍死我,反正我已经妻离子散了,我被你们害得妻离子散了,我不怕,你打,你打死我,打啊。”

  陶来顺一步步逼近陶庆生,双目赤红,满脸愤然的样,吓得陶庆生连连后退。

  何大美也不敢再叫嚣,愣愣的看着陌生的大儿子,脑子里一片空白。

  陶来顺满脸讥讽,瞧,人善被人欺,他以前想着家和万事兴,可兴的是别人,和他没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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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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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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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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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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