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听到这边的枪声回过头瞧了瞧,之后就围到黑色大包那边挑选趁手的东西去了,什么事情都躲不过争斗一番。
这不,有两个人同时看中了一把匕首,怒目而视,看样子是快要动起手来了。
“哎,是老子先看中这把匕首的。”
“看中有什么用,我还说是我先看中的呢,怎么样。快松手,小心我揍你!”
“想找茬儿是不是?”
“怕你不成。废话不多话,咱俩比划比划吧。”
“真是的,有什么好抢的。没匕首就杀不了人了嘛,切,一群饭桶。你们在这里慢慢挑吧,我上山了,去的晚了,可就没活口喽。”
“我要找娘,娘~~~”
“乖儿子,跟好喽,你娘就在山上呢。”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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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跟太紧了,小心被发现。”
“他那平平的,你说的到底靠不靠谱?”
“靠不靠谱,等衣服tuō光了,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当芳妮穿过树林往小溪边走去,溪水从石缝里穿过,阵阵清凉让后面跟着的人也舒服了不少。
领头的伍泽平一连盯芳妮好几天,越来越觉得她奇怪,身后跟着的田连胜跟洪运二人也是被他忽悠过来的,他们先前的那点好奇心早就消磨殆尽。
他们终于跟到了地方,正当他们准备在小溪上面找一个偷看的好位置时,溪边的芳妮早就下了水。
她穿着一件墨绿色半袖,伍泽平探着头只看到了一个后背,洪运扭身这就要走。
“他有什么好看的,我回去睡了。”
“连胜,你绕到下面把她的衣给拿走,还就不信了。今天一定要破解这栗谷校场的神秘案件,那就是9527一定是女人。”
“最后一次。他要是男人,衣服你自己还给他。”
“行行行,真啰嗦。记着,全拿走啊。”
洪运在林子里七绕八拐地,横生的野草划的他脖子有些发痒,远处绿草下有东西在动,他以为是只野兔,欣喜地摸过去准备伺机而动。
初步判断是一只野兔,野兔听力敏捷,他没靠太近,掏出裤腿处别着的刀具,一下子掷了过去,刀没入绿草,里面果然没了动静。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一个陷阱而已,藏在绿草里面的是野兔没错,不过早就没了温度。
他这才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野只是一个诱饵,他的一只手已经被收紧的绳套拉着直往绿草后面跑。
那力道很大,他想要用脚背勾住旁边的树身,但蹭的一声直接滑了过去。
“上钩了,快拉啊!”
“抓住了,我要吃肉!”
“你......你们是什么人?”
“来杀你的人。”
“想杀爷爷我,你还嫩了......”
由于一只手被绳套控制住,洪运绕着盘了一圈,这样他的身体就不再往前跑。
然而眼下的情况并没有缓解,嗖的一声,从树上扔下来一个锁子扣(注:把一处绳头在二十公分的地方对好,用剩下的绳子迅速缠绕几圈,并从缝隙里穿过收紧,制成一个活扣)。
树上有人跳下来,借着树杆的力气,洪运被吊在半空中。
上面的情况他根本没有料想到,凭他的反应,也只是把一只大拇指塞进锁子扣里面。
脚下没有借力的地方,他很快就因为脖子淤血而感觉整个脑袋迟钝起来。
旁边的呆子看到洪运的惨状却兴奋地拍起了手,他的眼睛瞟到掉在地上的刀子,拿起刀子直接把洪运的大拇指割了下来,人就这样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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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的田连胜从一片低矮的草丛里撩开一个小缝,他离河里的芳妮也就五十米的距离,瞧着皮肤白净的芳妮,一时间真觉得伍泽平的话倒真是有几分意思。
校场里的人真没有那么白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树根下的一块石头上,他从身后摸到一根细树枝,就那么往上面一戳,然后一拧,衣服就这样被拽了过去。
除了训练的衣服外,里面包着的裹xiōng布可不像男人用的东西,那东西凉爽透气,他摆弄几下也不知道具体是干什么用的。
“到手了。”
“嗯,这下就等你上岸了。我要当第一个一饱艳福的人,我怎么会认错呢,切。”
“嗨,洪运。你小子不是回去了嘛,站在那干什么。那家伙的衣服被我偷来了,这玩意儿你看看是什么东西,我怎么觉着像腰带。还他娘的有股香味呢,嘿,跟你说话呢,也不吱个声。”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远处有一个同样也穿着训练衣服的人,田连胜还以为是去而复返的洪运,他喊了几声人也没有回应。
一时间也是觉得洪运有些古怪,连鞋带子都没有系好,这一点也不像洪运的作风。
他下意识警觉了起来,也正是这个时候那人突然转过身来,那人的脸小,但一口似野兽的牙齿令人不安。
同时脸上的表情逐渐僵硬下来,并用力一把扯下头上的帽子,头发长出小圆块状的白皮,看样子是得了斑秃。
他用怪异的眼神瞅着田连胜,脸上颇为生气的样子,只是站在那不冲过来。
“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
“什么情况?哪里来的野孩子,衣服是从哪捡的?站住!”
“嘿,田连胜这小子是不是傻了。哎,完了完了,人怎么不见了,刚刚明明还在这里的?”
“来追我呀,追到我就告诉你衣服哪来的,来呀来呀。”
“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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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呆子了吗?”
“没有。刚刚还跟在身后,一转眼人就溜走了。”
“老大,咱们会不会被人给耍了。这么热的天,咱们可都走了快一个小时了,哪有什么其他人啊。”
“一个个的就知道喊累,就在那边睡下休息。真是热死了,找个人去找点水来喝。”
“我去我去。”
他们本以为会是一场令人兴奋的杀戮狂欢,可上了山以后渐渐地都不这么认为了,山上杂草丛生,还没走一阵,不少人都懒散地抱怨起来。
罗仁杰接了找水的差事,拿起刀子开始劈砍着前面遮住路线的野草,他之所以这么积极,是想去河边凉快凉快。
那群人有的靠在树根上休息,也有人在附近找起东西来吃,总之各干各的。
“呸,这果子真是酸死了,真难吃。”
“我......我这有好吃的,你们快点生火,这东西烤熟了才叫好吃。”
“你能有什么好东西,不会是身上搓下来的神仙丸(注:泥)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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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那么大声干什么,水里的人都不见了。”
“别提了,刚才遇到一个神经病,他手里的衣服跟咱们身上穿的一样,也不知道从哪里弄的。”
“少唬我,这山里除了咱们,哪还有其他人啊。来这两年多了,你不是不知道。”
“哎,我这才反应过来。算了,不理他了,咱们回去吧。”
“哟,快看,下面又来人了。”
“还真是,我没说错吧,那不是人嘛。”
“今天真是怪了。”
当伍泽平责怪田连胜坏了他雅兴的时候,田连胜却说在林子里面碰到了人,这倒是让他奇了怪了。
他们来这里已经快两年了,哪里有见到过什么生人,说话的时候正好看到罗仁杰在河边打水,他也是吃了一惊。
溪边的罗仁杰放下水壶把头没在水里咕噜咕噜喝了起来,溪水的清凉让他舒服多了,还是感觉牢房活着才像个人样。
这个时候水面上的一根芦苇杆渐渐没入水里,河底的泥沙开始混沌起来,罗仁杰还以为是有大鱼在水里,拉起裤腿就要下去抓。
原来之前消失在水里的芳妮注意到岸边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找不着了,所以潜在水下没有上来,想趁机教训一下那些无耻的家伙。
这不,眼前前来打水的罗仁杰便成了目标,罗仁杰下水后只摸到了几把泥巴,哪有什么大鱼。
水下芳妮手里的一个特制刀片在他脚腕上割出了一道口子,水里突然被鲜血浸红了,他大叫着上了岸。
因为慌张掉在水里的褂子还漂在水面上,他瞧了几眼不敢再次下河,水壶里面空空的,这让他有些为难,脚上的伤口齐整,无奈只能先回去了。
“妈的,什么东西把我的脚给弄伤了。呸,真他妈晦气,该......该不会是有水怪吧?疼死我了。”
“校场附近怎么会突然来了陌生人?有点不太对劲。”
“快蹲下,人竟然藏在水里,还好咱们没下去找。走掉那家伙好像受伤了,连胜,是刚才你碰到的吗?”
“不是。我碰到的那人头上有斑秃,活像赖头阿三。”
“越说越有样儿了。快出来啊,让我瞧瞧。你小子不是把衣服都偷过来了嘛,她怎么还有衣服穿?”
“我......我哪知道,衣服全在这。平平的,怎么会是个女的。你该不会是断袖吧,把手拿开,噫~~~”
“去你的,我可没那癖好。光跟你说话了,人又不见了,真是没意思,回去了。”
“这可是我特意从那小子身上割下来的,肉香着呢。一会儿飘出香味来,你就知道了。”
四周荒山野岭的,哪还有人愿意去找吃的,沙满江以前闯过关东,那路上发生过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了。
就是他唆使呆子割了一块肉下来,他瞧着那块肉两只眼睛都快放光了,肉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这个时候其他人也都笑嘻嘻地靠了过来,都是想过来分一口肉吃的。
派出去打探校场位置的人还没回去,一时间只能在原地等待。
“老沙,我可打老远就闻到香味了,什么时候打到的野味?”
“打趟水怎么就成瘸子了,快拿来让我喝口。”
“别提了。下水洗个澡的功夫,不知道被什么怪东西给弄伤了脚,快找块布给我包一包。”
“我瞧瞧,这一看就是刀伤。”
“刀伤!?”
“伤口整齐且有些外翻,如果是被兽齿咬的,那肯定是不规则的,类似撕扯状。”
“你小子有两下子啊。”
“老大,我摘了几个野果,您先尝尝。如果那人说的没错,校场里面肯定有不少吃的,到时候只要咱们把校场拿下,就可以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了。”
“嗯,有道理。”
“你这水壶是空的啊,连水都没弄来,真是的。”
“我......我这不是受伤了嘛。”
“不理你了,一会儿我过去。”
“肉真香!”
“给我也来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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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怎么会冒出烟来?不行,我得回校场汇报一下情况。”
“嘿嘿嘿,娘~~~”
当芳妮看到山间有烟升起来的时候,结合之前看到的生面孔,她意到需要马上返回校场说明情况。
只见她人刚一走,她身后大树后面藏着的呆子把头探了出来,而且一脸诡异的笑容,他就这样一路跟着芳妮,直到到了栗谷校场。
校场的两个岗哨站在高处巡视,周围也并没有什么突发情况,但他们也丝毫没有放松。
“你回来了,怎么没看到伍泽平他们?哦......,没事没事。”
“我在树林里碰到了陌生人,你们要注意警戒。”
“放心吧,有也是上山的猎户。”
虽然说上面的岗哨没有放松,那是因为他们对手里的家伙有信心,也就是弯腰再站起来的功夫,臧老金掷出去的两把刀子便直接刺在了他们的喉咙上,连点声音都没出,人就瘫坐在了哨亭上的凳子上。
这个时间不少人会回到营房里面简单地休息一会儿,毕竟谁也不知道季雨什么时候会吹响训练的哨子,芳妮拿了衣服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换好,把原先穿着的那件衣服扔掉了。
沙满江慢慢摸了过去,还好之前从呆子那抢了一件外套过来,这样爬上哨亭也轻松许多。
他并没有把死掉的人处理掉,而是站在上面帮藏在林后的人注意四周的情况,离哨亭最近的是一间用木头搭成的小屋,里面存放的是一些铁锹之类的挖土工具,门上也上了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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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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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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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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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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