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子笙靠在莫六指的大腿边眯了一会儿,莫六指根据手下人打听到的消息,也只能判断前面是一圈圈盘旋上升的石道。
火把跃动的火苗便是此刻他们的心情,顺着石道迂回吹下来的风让火苗更加晃动。
他们透过火把的亮光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彼此都是一副狼狈的样子。
冉晋云这一次也对冉焉更加喜欢,因为她不像他交往过的那些姑娘,她坚毅的眼神在冉晋云的心里是那么的迷人。
而坐在一边的刀麻子因为感觉有摸金校尉跟莫氏的人在,所以根本就不关心逃走的血尸。
他用手细数着仅剩的一些宝贝,这金器摸在手里的感觉简直是太好了。
没过一会儿,他便从丢失宝贝的伤心里缓了过来。
每一只金器都是被他擦干净咬过以后验过的,他开心地点着心,并且认为这一趟来的太值了。
“冉晋云,你那还有多少手下?”
“还有小三十个,你人手不够就管我借,只要你看得上。”
“行。冉海,大家还好吧?”
“没问题。向前面探了大概五十米,是盘旋而上的一条石道,也就只能容身三个人并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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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三叔公、四叔公,前面的洞壁也检查过了,并没有发现有东西在洞壁里。”
“好,吩咐手下人都接着赶路吧。大家每走五十步,便继续往前打探,一切以安全为上。”
“您说的是。”
当他们休整好以后走进了一条缓慢向上延伸,他们每走一步都很小心。
莫奈河用探山铲铲了一些洞壁上的石头,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冉海前面几个探路的手下大概走了几十米的样子,刚刚还平滑的洞壁便开始变得凹凸起来。
莫子笙仿佛能听到洞壁里面细小的声音,他一把把老拐从壁身上拽过来。
只听到匕首在老拐的耳边划出一道破风的声音,那匕首直接插进壁身里面。
因为太过用力,莫子笙费了些力气才把匕首从上面拔了出来,匕首竟然刺中了一条黑色的尸虫。
前面很快便有人因为贴在壁身而被尸虫咬破皮肤钻进身体里面,那人死状惨烈。
“果然有东西在洞壁里面!”
“这里不能久留,快往上跑!”
“少......少爷,快走!”
洞壁高处的碎石开始慢慢往下掉,碎石落进莫子笙的衣领里面。
他用力地抖动着衣服,然后一块石头从肚子那滚落了出来,旁边的老拐才松了一口气。
而后掉下来的便是一只只的尸虫,尸虫迅速在他们身后蜂拥而至。
走在前面的冉焉也被几十只尸虫拦住了去路,她从冉海手里拿过火把,把火苗往尸虫身上烧去,尸虫又迅速钻回了洞壁。m.χIùmЬ.CǒM
老花哨打开酒葫芦倒了一大半的酒在身后,火把往上面一靠,地面迅速烧起一小片火光。
他们趁机往前面跑过去,冉晋云的手下早就已经打探好了前面,前面是一个死胡同。
眼看追上来的尸虫便要吃光他们,孙歪子告诉剩下的人剩后一些。
“没其它的办法了!”
所有人根本顾不上阵阵呛人的烟雾,全都顺着口子钻了过去。
莫子初接连往口子那扔了好几根火把,火把迅速冒起如锅灶般的烈火,有几只尸虫还没有钻过来便已经烧成了灰烬。
随后洞口那里飘出了阵阵异香,这香味一下子勾起了老花哨的馋虫,他对这味道再熟悉不过了。
火把烧尽以后,令人欣慰的是并没有看到有尸虫再朝他们扑过来。
大落搬起一块大石头便把口子给堵上了,莫六指还不忘在缝隙里面撒了一些虫瘴。
“好在没追过来,这......这也太危险了,我到现在还没缓过神儿来。”
“我......我也是。”
“莫老弟,可真有你的,要是咱们再走晚一些,恐怕就不是现在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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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歪子,你怎么样?”
“对对对,还多亏了歪子兄弟。”
“他的手流血了。冉海,找人给他包扎一下。”
“多......多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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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香,闻这味儿怕不是沉年老酿。”
“是猴头烧,看样子咱们是到地方了。”
“三叔,您来过?”
“来过,都是几十年的旧事了,不过那个人倒是让我印象深刻。”
“谁啊,三叔公?”
“三哥,你是说那个闷油瓶吧。”
“没错。”
“在墙角,嚯,这东西还真不烧,瞧瞧在半人高的大酒缸。真想不到这汪思正跟我一样,也是一个酒鬼啊。”
“虽说这黑熊皮好,但也比不了喝上一口好酒。守义,过去看看。”
这四周只有两处出口,其中一处就是他们逃出来的位置,现在无论如何是不会再考虑那个出口了。
而另一处出口则在他们的右手边,莫子笙用火把点亮出口两侧的柴盆,柴盆轰的一声窜起火苗,他们所处的位置是一处四方的石室。
对面靠墙的位置有两只半人高的大酒缸,酒缸缸身上贴着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一个「酒」字。
因为石室内有些潮湿,所以上面的字迹还像刚用笔写出来那样浓黑。
酒缸上面是用一块圆形石盖跟红布封口的,酒的香味沿着四周的缝隙钻出来,这香味勾起了老花哨肚子里面的馋虫。
他早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盖子尝上一口,盖子的缝隙里面被长年的酒渍给封住。
后面跟过来的郝守义搭了把手,二人合力那盖子才有些松动。
随后砰的一声闷响,盖子被完全拿了下来。
令老花哨新奇的是,虽然缸里的好酒蒸发的只剩下半缸,但酒缸的内侧嵌着一只铜钩,铜钩上横向放着一只竹制的酒提子。
“先等等。”
“怎么了,三叔公?”
只见莫奈河把匕首往酒缸里面一放,然后用手开始慢慢地搅和起来。
等到匕首再拿出来的时候,那上面挂了很多暗红色的柳絮状物质。
老花哨瞧了几眼这东西,感觉它像开棺里面干尸身体漂浮的液体,不过却飘出一股股浓郁的香气。
“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杂质,现在可以喝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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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什么是猴头烧啊?”
“在女真的大金还鼎盛的时候,南宋进贡的窖藏酒,据说是广西那边的酒。”
“不错不错,可比我这葫芦里面的好喝多了,你们也尝尝。”
“我在一本叫《千金方》的古书中看到过制酒配方,上面写着在五谷酿制出的白酒中先加入新鲜猴头(注:猴子的脑袋)一个,和蚂蚁、甘松、人参、夹心莲子以及龙骨各若干泡制十二个时辰,然后再专加入当归、白求、构杞子、大枣、阳起后、鹿茸角片各若干,让它们的与酒溶解在一起,泡制约十日后用过滤器将其过滤后饮用。”
“猴脑!?”
“听着我这胃里就直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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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花哨,味道怎么样?”
“挺好喝的。三叔公,刚刚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哦......这个啊,九成真吧。”
“噗~~~”
“不过这猴头烧可是有强肾固元的好处,你喝下去之后,有没有感觉浑身上面都有劲儿?”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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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花哨,这里除了老烟嘴和你,我看其他人就不用了吧。”
“哈哈哈!”
“又取笑我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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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子爷,这咱们是喝还是不喝?”
“强肾固元,还是美酒佳酿,当然得喝了。守义,给我盛一些尝尝。”
“好。”
刀麻子知道这强肾固元对男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他赶紧让郝守义拿起酒提子盛了半匙。
郝守义慢慢压低酒提子,那酒便从里面流进了刀麻子的嘴里。
猴头烧初入嘴里有一种酸酸的味道,而后流过喉咙是另外一种淡淡的甜味,进入肚子以后便是暖和的感觉。
刀麻子嘬了嘬嘴唇后连连竖起了大拇指,大落用酒提子盛酒的时候在下面碰到了一个晃动的东西,他尝试着慢慢把那东西捞了上来。
一个拳头般大小的惨白色猴脑露出了缸檐,他手一抖,那猴脑咚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并滑出去几米远。
老拐用匕首把猴脑划开,里面的脑液早就已经成果冻样的东西,大落看到以后扶着酒缸连连作呕。
“三......三叔公,这......这就是你说的老东西,我可真是尝不了。”
“大落,离酒缸远一点,别吐到酒里面。”
“好好好,你继续享受吧。”
“大落,你还是童子身呢,不喝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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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新日(注:冉晋云的手下),给少爷弄一些。”
“少弄一些,我尝尝。”
冉晋云在听到酒方以后,虽然嘴上有些不情愿,但还是想要尝尝这美酒。
他用手捏住鼻子,然后一股脑喝了一大口,喝下去以后身体也暖和了不少。
去前面探路的手下发现有石阶一路往上面延伸,当他们再想往前面走的时候,一扇石门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用力推了几下,那石门也只是推出来一条小缝,透过缝隙他们看到外面用粗粗的锁链给反锁住了。
“小姐,外面用锁链反锁了。”
“带我去看看。”
“是。小姐,就这里,您瞧。”
“大家退后一些。冉海,往锁链上打几枪,没准能有效果。”
冉海把枪口瞄准锁链靠上的位置,砰砰几枪打下去,那锁链上也仅仅是擦出几道划痕。
后面的大落拍了几下冉海的肩膀,冉海便收起枪退到了后面。
他把那柄金剑插到石门的高处,然后用力顺着缝隙划下来。
咔嚓一声,锁链在碰到剑刃的那一刻便应声断开,而剑身上一丝划痕都没有留下。
“可算是开了,这金剑还真好使。”
“那当然了,这血尸护宝哪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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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地方了。”
“真想不到这里还像几十年前那样,一点儿都没有改变。”
“这......这就是那云顶天宫,简直就是一处神迹!”
“看这庞大的构造,跟始皇筑造的长城有的一比。”
“不错,这汪思正也算得上建造宫阙的圣手,今天我真是开了眼界!”
两侧的人用力把石门推开,石门两侧青铜守门兽兽嘴里的铜环发出轻脆的声音,而后展现在众人眼里的是一座高耸入云气势磅礴的宫殿。
宫殿自上而下总共分为五层,最外面一层是筑基,高一层为授将台,再上一层是云圣殿,其后是层级而收的福泽阙宫,最后是云顶之上的蛇母神像。
神像高耸入云境,站在云顶天宫下面的人如蝼蚁般渺小,他们抬起也也只能看到第三层中间的殿门。
云顶天宫四周群山怀抱,颇有潜龙归山之卦相,天宫上顶聚集着的云气有时候会折射下来些光线,人置身在其中,仿佛要得道升仙一样。
山壑之间如龙啸而出的风声吹起云雾,他们所有的人都称赞起汪思正的建造技艺来。
“潜龙归山,山匿圣泉,云顶天宫,福佑苍泽。”
“三哥说的是啊,谁会想到这云顶天宫会是这般的神迹。”
“没想到这顺藤还摸出了一只大瓜,瞧这圣道足有数十丈宽,咱们是要往上面走吗?”
“看来这地方远比我想象中大,而且也没有找到当年跟大哥走过的那条路,咱们只有趟出一条路了。”
“什么声音?”
一阵类似销子穿插的声音响起,他们身后的石门竟然不知道怎么就牢牢地关上了,而石门的旁边是几具白骨化的骷髅。
骷髅腰间的还有用来开山凿洞的铁镐,铁镐的森柄也早就已经腐蚀殆尽,只留下镐首还能看出些模样来。
“有死人!”
“怕什么,看样子是建造云宫的苦力。”
“三叔,石门那里已经检查过了。是类似断龙石的机关,石门之间被暗藏在里面的铜柱封死,看来是无法打开了。”
“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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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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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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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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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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