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开局一首歌唱哭万千观众>第137章老妈的来电
  他的这个书评一出,他的书粉们很多便立马看到了。

  “卧槽,辰南老贼发书评了,破天荒啊。”

  “咦,貌似是推诗词的?”

  “咦,凌神也参加诗词大赛了么?他可是刚刚才从全网黑中走出来啊。”

  “凌神果然牛逼,刚刚摆脱全网抵制,现在就又出来写诗词了。不多说了,兄弟们,咱们必须支持一波啊。”

  “对对对,必须支持一波凌神。而且我也想要看看凌神的诗词是什么样的,他写歌,写书都写得那么好,应该诗词也不错吧。”

  “走走走,兄弟们走起。”

  ......

  一群辰南的书粉纷纷嚷嚷着去看凌歌的诗词。

  这些人中,大部分也都是凌歌的书粉。

  毕竟《盗墓笔记》火爆异常,可谓是混启点的书友们就没几个不爱看的。

  凌歌的号召力,可见一斑。

  而此刻,也有人前往了《盗墓笔记》的书评区发帖。

  【兄弟们,惊天大事件啊,凌神在诗词大赛专栏里面发了一首词,词的意境太美了,将现在人的爱情用几句话阐述得淋漓尽致啊,大家快去支持啊。】

  这个帖子一出,凌歌的粉丝们尽皆哗然。

  凌神居然创作了一首词?

  粉丝们纷纷斥责。

  这个不务正业的家伙。

  才刚刚从全网抵制事件中走出来,就又去写诗词了?

  不过粉丝们虽然在表达着不满,可是行动上还是很给力的。

  而且,他们也很好奇凌歌能写出什么样的诗词?

  毕竟,凌歌在他们的心中可就是神一样的男人,是他们心中的凌神。

  粉丝们纷纷跑去看凌歌创作的诗词。

  当看到那优美的诗词过后,无数人留言了眼泪。

  那是,遗憾,是青春,是回忆的眼泪。

  于是,所有看过的人都纷纷流着泪投下了他们手中唯一的一票。

  而此刻在汤臣一品书房中的凌歌则是坐在电脑前。

  自从将那首词上传上去之后便没有管了。

  现在的他,正在思考该给柳月如的新专辑中选哪些歌。

  目前已经有一首《赤伶》了,还要用什么歌呢?

  凌歌仔细思考。

  然后他又想到了一首歌。

  一首十分合适柳月如的歌。

  《阿刁》。

  这首歌,是向命运的呐喊,是向生活的宣战。

  柳月如的经历,跟这首歌十分相契合。

  这也是为什么柳月如在凌歌心里不一样。

  因为柳月如的坚强,她那坚持不懈,奋不顾身的勇气感染了他。

  前世的他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人。

  一路跌跌撞撞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可是他是不幸的。

  因为他最终也还是没有成功。

  但,在污秽的娱乐圈摸爬滚打那么些年来,他一直坚守着他自己的底线。

  他从来没有去做过那些不该做的事。

  曾经有一个娱乐圈的女大佬想要潜规则他,他依旧倔强的拒绝了。

  在娱乐圈,他见惯了太多的肮脏跟丑恶。

  可是,他依旧是一个善良的人。

  一个为了救落水孩童而宁愿牺牲掉自己声生命的善良人。

  在柳月如的身上,他看到了太过跟他相同的特质。

  所以,他愿意帮助柳月如。

  而柳月如的一切,也让他感同身受。

  他们本质上就是同一类人。

  坚强,且善良。

  内心深处,永远温温柔柔。

  即使这个世界对待他们有多么不公,但他们从未抱怨。

  他们依旧温柔的对待这世界。

  这就是柳月如为什么会在凌歌心里不一样的原因。

  只有同一种人,才会磁场想合,才会逐渐靠近彼此。

  这一首《阿刁》十分适合柳月如。

  凌歌已经圈定下了第二首歌曲。

  就在他思考第三首歌曲的时候,放在书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凌歌放下思绪,低头看了一眼。

  是老妈打来的电话。

  于是连忙伸手将电话拿在了手里。

  接听。

  “喂妈。”

  电话那边,老妈的声音倒是挺欢快的。

  显然,跟儿子打电话,令她的心情十分的愉悦。

  “儿子,我没打扰到你把?”

  凌妈小声的询问着。

  她害怕此刻儿子在工作,而她带来电话打扰到凌歌工作。Χiυmъ.cοΜ

  凌歌笑笑:“妈,瞧你说的,你儿子空闲时间可多了,自然打扰不到的,你就放心吧。”

  电话那边老妈的声音继续传来:“嗯,那就好。是这样的,你郭小美表姐下星期就要结婚了,所以,你能不能回来一趟。要知道,你小时候,跟她的关系可是最好的了。老是跟在她屁股后面,像个跟屁虫似的。”

  听到老妈这么一说。

  凌歌的脑海中很自然的就回忆起了那个表姐。

  郭小美。

  郭小美比凌歌大五岁,是一个十分活泼的女孩子。

  小时候,还有些男孩子气。

  原身小时候很喜欢跟在这个表姐后面,而这个表姐对原身也是十分的好。

  每次有糖果,零食之类的,总会想着给他留着。

  有其他表兄弟表姐妹欺负他时,她也会挺身而出。替他出头。

  记忆中的表姐,有一对可爱的虎牙。

  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

  没想到,这么快,那个记忆中的小女孩儿已经长大了,已经快要结婚了。

  他们好些年没见过了。

  后来的时候,因为原身性格越发沉闷,所以每年都不愿意到舅舅舅妈家去。

  因此凌歌跟这个从小很照顾他的表姐已经好些年没见过了。

  没想到,再次准备相见,却已经是对方的婚礼。

  凌歌忽然觉得有些感叹。

  “好的老妈,我过两天就回来。”

  凌歌直接答应了。

  凭原身跟这位表姐的关系,他也必须得回去一趟。

  毕竟,这是对方这么重要的日子。

  一生,或许也只有一次。

  “好的儿子,你表姐可是千叮咛万嘱咐,说一定要让你回来。我还怕你忙回不来,所以没给她肯定的答复。”

  听到凌歌同意回去,凌妈也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凌歌笑了笑:“好的老妈,家里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我给你买回来。”

  凌妈听了便拒绝了。

  “没啥需要的,儿子你可别乱花钱。你上次给妈打得钱,妈也还存在那里呢。”

  凌歌鼻子一酸。

  老妈就是这样。

  一辈子省吃吃俭用惯了。

  不愿意多花一分钱。

  看来他回去还是多给买些东西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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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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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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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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