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月寒霜,秋风轻拂,路旁的杂草灌木蒙上了一层白纱,湿润的雾气令人倍感阴冷,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卢湛现在被人给围了。
四个高大威猛的壮汉,个个凶神恶煞,手持刀叉铁棍,将他困在中心,这里面随便挑一个,都能折腾得他死去活来。
很明显,他碰上劫道的了。
“呸!真他娘的晦气,又是个穷酸秀才。”
嗯?他为什么要说又?
卢湛并没有心情去思索这些,现在他只想保住性命,所以他乖乖把身上的所有钱财都掏了出来。
“好汉饶我一命,这些银两,各位拿去买些酒喝。”
“笑话!杀了你,这些不一样是我们的?”
当中一名劫匪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于是用铁棍狠狠的捅了捅卢湛。
“大哥,一不做二不休,照旧杀了得了!”
一名持刀的壮汉,边说边朝着他步步逼近。
这种事他们不知道做过了多少次,早就是轻车熟路,杀人放火金腰带,不留后患,对于他们而言,就如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眼见得这帮人已经起了杀心,卢湛心里也慌。
眼下的形式,想跑是不可能的,再者已经入了夜,两侧又皆是山林,虽处于官道之上,方圆数里之内亦杳无人烟,至于奋起反抗,就他这七尺身板,想都不要想。
“好汉手下留情,且听我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乃沅南县富商之子,家里有的是钱。各位劫道,无非为了求财,杀了我,对各位并没有什么好处,倒不如把我绑了当做肉票,我写封书信,让家里人拿钱来赎,价格全由好汉来定,不知意下如何?”
危急关头,保命要紧,卢湛当即如此说道。
当然他也有赌的成分,万一这帮人脑子一根筋,不受诱惑,就要他死,那么他说破了天也是白费力气。
好在他赌对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多数劫匪拦路抢劫,不过都是为了求财罢了!
这番话一出,为首那名络腮胡子的壮汉便将手一挥,拦住了手下的弟兄,他盯着卢湛,嘴角露出一道阴冷的笑意。
“你小子倒是挺圆滑!把他绑上,带回去。”
他能做这帮人的老大,眼力自然独到,眼前之人虽是书生,却不是一般的书生,首先他的衣着打扮,其面料都极不普通,用的是上好的绸缎,再者寻常书生,哪能随手就掏出一二十两纹银保命?
由此可见,他所说的话,并不完全是假的。
两名壮汉卸下了卢湛的包袱,将他五花大绑,又将他的头巾扯下,堵住了嘴,趁着夜色,朝着山林深处行去。
……
卢湛此刻真的是有苦说不出,老天爷就仿佛在跟他开玩笑一样,想他好好的一个二十一世纪杰出青年,毕业两载,工作才刚有点起色,结果云里雾里的就出了车祸,英年早逝。
这还不算完,当他再次睁开眼后,便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并成为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一连浑浑噩噩数日,几度让人以为是中了邪,艰难的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之后,他才明白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这里是大启王朝,今年是永和元年,一个类似于华夏汉唐时期的朝代,至今已享国运三百余载,但它却并不存在于华夏的历史长河之中。
至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卢湛,字文澈,是沅南县最大的布商之家的公子,家里经营着数十座绸缎庄,几辈子衣食无忧。
可卢湛这小子不甘心安于现状,总喜欢折腾,耗费了大量财力物力,十四岁一举考中了秀才,在当时的沅南县,可谓是轰动一时。
只是后来的乡试,却没有这么一帆风顺,一连考了三次,足足九年,每一次都榜上无名。
上个月的秋闱便是他第三次应试,落榜之后,心情郁闷,大病了一场,不曾想却就此郁郁而终,如此才使得现在的卢湛鸠占鹊巢。
因为那一场大病,足足休养了大半个月,与他结伴应试的同窗好友实难相候,故而便先行告辞回乡了。
武陵郡距离沅南县并不远,坐马车不过两天的路程,卢湛恢复之后,其实是请了辆马车护送的,不料行到半路,车轱辘忽然坏了一个。
没奈何,只能下车步行,准备到下个驿站换一辆马车,可谁知却在这儿,碰上了劫道的。xǐυmь.℃òm
幽深的山林腹地,一座寺庙传出点点火光,几名壮汉挟持着卢湛,大摇大摆的进了庙里。
寺庙不算很大,甚至有些破旧,院内院外处处点着火把,虽常有人来往其间,却并不嘈杂,反倒显得颇为安静。
入庙之后,一股淡淡的血腥气便直冲鼻腔,庙里除了土匪还是土匪,早已没了半个僧人。
卢湛被人押着来到西院,一排厢房,原本是待客之用,此时里面却隐隐传出女子的啼哭声。
他被单独关进了一间厢房,只是手脚被绑,行动受阻,致使他不得不靠近墙面,稳住身形。
透过木窗,卢湛能看到外面的情形,院中有两名土匪守着,房门也被上了锁,他想凭自己的能力逃走,几乎是难如登天。
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卢湛不禁有些怨天尤人,因为此刻他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脱身,并且换作是谁碰上这种事情,心情都不会好。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房门打开,之前见过的那名土匪取来了笔墨纸砚,同时为卢湛松了绑。
“我们老大说了,你要想活命,就让你家人送来三千两银子,否则就等着给你收尸吧!”
“另外,我劝你最好别耍花招,我们老大那可是才高八斗,状元之材,之所以让你写,就是为了能让你家人识得你的笔迹,以省去不少麻烦,废话不多说,赶紧写吧!”
卢湛望着他,频频点头称是,心里却是暗自忖度,你们要是识字,还会让我写?这不是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虽然这么想,但他还是就地铺开了纸张,准备先照他们的意思做。
然而,就在他拿起毛笔的那一刻,却是蓦然一怔,因为这支笔他认识,这是他同窗好友吴登科的笔。
笔为硬毫笔,紫竹加狼毫所制,笔根处还刻了一个“吴”字。
这支笔他视若性命,从来都不会离身的。
一股不好的预感,瞬间袭上了卢湛的心头。
与此同时,在他握住笔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光幕,朦胧之间,一册古朴的竹简,浮现在了眼前。
竹简缓缓地展开,从右至左,第一片简条中央,由上而下,显现出了“执怨集”三个金字。
除此之外,一句句真言,接连浮现其间。
福祸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当世万物,多生执念业障,可为善者化,为恶者消,以感天道,异人收录,记于《执怨集》。
这一段真言过后,从第三片简条开始,则是一行极为细小的信息。
执物:吴氏毫笔
物主:吴登科
类别:鬼
执念:考取功名,光耀门楣(未化解)
品级:丁字五品
能力:文章出众、书法上乘(未获取)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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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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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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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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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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