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剑和慕林珊也早就习惯了她这副做派,听之任之,一如既往把她当空气。
说实在的,丁晓剑若非怜惜一条活生生的性命,还真懒得管李莎这些破事儿。
对李莎,丁晓剑起初还是有点儿好感的。可是到了这会儿,已经非常的欠奉了。
若非看在李老头儿面上,觉得李老头儿这么大年纪了,可怜。他真的很有可能就放手,不管李莎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儿了。
李莎很可能自己心里头也明镜似的,很有自知之明,所以现如今,她是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
既然是切磋琴艺嘛!那当然,两个人都得露那么一小手。
丁晓剑想和慕林珊学习弹琴的势,那自然就得先让慕林珊来表演了。
什么是势?
很简单!有那么很不好听的一句话叫做:“土狗扎个狼狗势”。就这么个意思,非常的浅显易懂。其实也就是“装逼”的意思。
琴弹的怎么样?且先不说,弹琴之前专业,专注,自我陶醉的模样儿,那必须得做足喽!否则琴弹奏得再好,别人也会觉得不像大师。想要陶醉别人,必须先自我陶醉。想要感动别人,必须得先把自己感动了嘛!没见那些歌手在台上演唱时,不就是这逼样子的吗?
这方面,慕林珊确实得天独厚。
在她外婆的潜移默化之下,她弹琴之前的“势”,早在很多年前已经非常专业了。
丁晓剑以前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古代人弹琴,在他固有的印象里,一般都是琴头放置在右,琴尾放置在左。而且有很多还是放置在膝盖上弹奏的。
慕林珊抚琴,非要找一张琴桌。
还说自宋以后,弹奏古琴就已经没有人放在膝盖上弹了,太不专业!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琴桌,最终,慕林珊只能把小茶几搬过来。
琴头在右,琴尾在左,端端正正把琴放置在琴桌上之后,慕林珊还是没有坐下来抚琴,一声不吭回房换衣服去了。
直到她换了一身飘飘欲仙的古装,净手,焚香完毕,这才规规矩矩,端端正正的盘腿坐下。
身体保持正直,离琴约半尺,胸口正对五徽,素手轻抬,动作缓慢而极有韵致。
做足了起手势,这才开始轻抚琴弦。
而且即便就是在弹奏时,身体也是保持正直不动的,真的做到了站如松、坐如钟。
看起来,势倒是扎的倒是挺像那么回事儿。可是弹奏出来的琴音嘛!丁晓剑可就不敢恭维了。
只一瞬间,丁晓剑就觉得慕林珊的外婆说的很对,说的很中肯。慕林珊确实不适合吃这碗饭。
因为丁晓剑只一耳朵就听出来了,慕林珊弹奏出来的音律,根本就没有灵魂。
慕林珊自己也感觉出来了。因此她只弹了那么一小会儿,就索然无味了。
“不弹了,不弹了!这弹琴,还真是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呀!这么许多年不弹,竟然一下子连感觉都找不到了!
该你了,该你了,你来吧!……”
旁边,一言不发,只默默看着李莎,不经意的撇了撇嘴。
脸上的表情不言而喻,仿佛在替这把好琴默哀。
得亏慕林珊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没有看到她这个表情,否则的话,那,肯定难免一场撕逼。
见识过了慕林珊抚琴前的那番作派,丁晓剑总算是没吃过猪肉,见过了猪跑。
既然已经见识过了猪跑,当然得照着来呀!回房换装。
没有古装,他就穿的稍微正式一点儿。
换好之后,他也专程去洗手间洗了个手,又上香炉前薰了一下,这才端端正正坐下来。
坐下来之后,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柔和飘逸。
一切都是循规蹈矩的,做的很像那么回事儿。
看的慕林珊连连点头。
别说,这一整套非常有仪式感的势扎下来,好似还真有那么点儿作用。
盘腿坐下之后,丁晓剑的感觉自然而然就上来了。
跟着感觉走,他不紧不慢地伸手轻抚琴弦。按,拨,揉,搓……,一切全都是自然而然的,仿佛心随意动。
谷</span>只是连他都没想到,琴音响起的那一刻,他自己真的先陶醉了。
那优美动听的旋律,仿佛一下子就把他带到了远古,使他的心一下子就宁静而平和了。
慕林珊起初还听得漫不经心,可是接下来,嘴巴张的老大,仿佛下巴要脱臼了似的。
李莎也是浑身一震。
她在器乐专业上,要比慕林珊专业的多,因此,虽然仅仅只听了个开头,可是那种余音切切,回味绵长的感觉,油然而生。
继续听下去,她的头皮不禁有些微微发麻,继而浑身的毛孔似乎已经有无数个不自觉的张开了。
“这琴弹的有些邪乎啊!
竟然仿佛蕴含有某种魔力似的!
对了,这种感觉,我想起来了!上回那位客座教授,讲课时随手弹了一曲,听起来不就有这种感觉吗?
嗯嗯,就是这种感觉,尽管没有这回这种感觉这么清晰,可是绝对错不了,就是这种感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师级琴艺?
可是丁晓剑,他,非专业呀!
他一个业余级的门外汉,随手弹奏一曲而已,怎么可能同大师级琴艺相媲美?”
李莎惊骇的无以复加。
慕林珊也不遑多让。
慕林珊不喜欢弹琴,因此,对琴艺厉害程度的辨别度,也不似李莎那么清晰。
只单纯觉得,丁晓剑的琴音有魔力,仿佛已经和她外婆的琴艺不相上下了。
所以她才会惊的嘴巴都没合拢。
从盲目的崇拜,到平常心,再由平常心到无以复加的崇拜。这短短的一小会儿,慕林珊的心境,就犹如过山车一般,忽上忽下,忽高忽低。
无形中,让她更觉不可思议了。
其实慕林珊和李莎两个人此时此刻根本就不知道,丁晓剑本人的内心之中,这会儿也是犹如惊涛骇浪一般。
原本他以为徐经的琴技天赋应该不怎么高,顶多平平无奇而已吧!
因为史料中根本就从来没有记载过徐经是一位古琴高手啊!wWW.ΧìǔΜЬ.CǒΜ
确实没有记载过。只不过,由于他这个小蝴蝶翅膀扇动的原因,致使徐经多活了十余年。
徐经年少时本就家学渊源,涉猎过的杂学非常的多,天文,地理,乐理,医理,全都精通一些。
科场舞弊案深陷牢笼之后,弘治皇帝断了他的科举仕途之路,他就万念俱灰了,每日里只弹琴自娱。
比唐伯虎强点儿!唐伯虎是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真是少年不知那啥贵呀!r复r,除了日就是曰。
徐经则是,借琴消愁愁更愁。愁的琴技一日千里了。
后来这件事儿过去之后,徐经愕然发现,自己的琴技竟然已经登堂入室了。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于是乎,徐经后来就专攻琴技了。
后来,成了大明朝屈指可数的古琴演奏大家。
若非如此的话,未来科技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牛逼存在,怎么可能看得上徐经的天赋?
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嘛!
丁晓剑觉察出来徐经琴技天赋的不凡之后,心下大振,越弹越自信,越自信弹得越好。
一曲弹罢竟还有意犹未尽之感。
既然意犹未尽,那就尽兴,全当是练习了。
他索性又乘兴弹奏了一曲上辈子印象极为深刻的,陈情令主题曲《无羁》。
此曲一出,那可真是,一曲古曲服二女,器乐大赛露峥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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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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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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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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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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