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说丁晓剑想多了。
国画领域的具象门类发展到现如今,可以说,已经在国画这个大范畴里面相当的成熟了。
尤其是工笔山水,工笔人物,工笔花鸟。
这三大门类本来就是传统绘画重要流派之一。
后来,西学东渐以后,这三大门类在国画领域中的份量越来越重。
与写意这个大门类相比,当下,愿意钻研具象的专业生,相对更多。
因为这个门类相较于写意,更容易与国际接轨。
这个门类在创作时运用的虽然是特制的毛笔、国画颜料,专用熟宣纸或矾绢,但在技法上,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的绘画技法。
从事这个门类的专业生越来越多,无形中就让这个门类的门槛,越来越高。
因此,今天能够入场的,那都没有简单角色。
在这三大门类中,又以工笔花鸟画最受热捧。
毕竟画人物,那是西方绘画的强项。
而画山水,特别的考验功力,本来就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想把它画出意境,相对更难。
唯有花鸟,比较容易上手,且因为它灵动,色彩艳丽,更容易夺人眼球。
工笔花鸟画源远流长,远至新石器时期的陶器上,商、周的青铜器上,战国的帛画上都可以追溯到它的来龙去脉。
题材范围一般也都是花、鸟、虫、鱼等动植物,非常的常见,描摹起来也非常的方便,基本上能够算作简单易学。
就工笔花鸟画独立分科而言,“始于唐代,成熟于五代,鼎盛于两宋”。千余年来,名家辈出。五代有“黄家富贵(黄筌)、徐氏野逸(徐熙)”。特别是两宋时期,由于帝王宋徽宗的提倡与参与,工笔花鸟画盛极一时,成就了“宣和画院”的辉煌时期。
继黄筌、徐熙、赵佶(宋朝皇帝徽宗)之后,著名的画家有黄居寀(北宋)、崔白、李迪(南宋)、任仁发、王渊(元代)、边景昭、林良、吕纪、陈老莲(明代)、任伯年、恽南田(清代)等。
可以说名家辈出,都曾在美术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和非常经典的作品。
到了当下,在中外文化交流的碰撞中,当代工笔花鸟画更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名家。
譬如:著名画家陈之佛、于非黯、田世光、丁秀琴、俞致贞、朱宣咸、金鸿钧、杨瑞芬等等。
这些名家,全都在这个领域里取得了骄人的成就。
老人老作,新人新作,皆浩如繁星。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题材,以及技法的演变拓宽,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振兴态势。
可以说,这个大门类到了当下,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再创辉煌的新时期。
这就造成了在工笔花鸟画这个范畴里,竞争更加的激烈,高手更加的如云,如林。
这就是丁晓剑为什么必须全力以赴的最大原因。
他有天赋,确实不假!可是,但凡能够涉足艺术这个圈子的人,谁又没点儿天赋呢?没有天赋的人是吃不了这碗饭的!也正是因为老天爷赏饭吃,这些个人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站住脚啊!
还是那句老话: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因此,他真的一点儿都不敢马虎。
第一次参加这种专业性比赛,而且还是全国性的,他必须全力以赴。
…………
丁晓剑在这场比赛上心无旁骛的全力以赴着,林希薇也不遑多让。
尽管她已经是公认的国画天才了,可是看得出来,在这场具象画比赛当中,她也不敢有丝毫的掉以轻心。
真是太巧了!
在这场比赛中,国画天才林希薇竟然也画的是一幅工笔花鸟画。
她画的是一幅蜻蜓荷塘图,先勾,后染,设色艳丽,极其的炫目,很有一种先声夺人之感。
在对蜻蜓描绘的过程中,她通过白描造型、勾勒填彩,再采用分染、罩染、统染、点染、接染、撞水、碰色等技法描绘,还真就产生了栩栩如生、精致动人的视觉效果。琇書蛧
只一眼,就给人一种,她果然不愧为国画天才,果然画技不俗的感觉。
由于今天能够参加这场比赛的基本上都是高手,所以巡场的考官们,一路看过去,可圈可点的画作很多,看着他们一路不停的驻足,不停的点头。
这种高水准的角逐,没有一个人敢于掉以轻心,提前退场的人,也基本上没有。
等到丁晓剑完成自己的作品之后,才发现,已经快到比赛结束时间了。
刚刚离场,就接到了沈斌给他打来的电话。
说他盯着的那个徐鑫,果然是个渣男,根本就耐不住寂寞,明明是跑到京城来追求林希薇的,却还去夜场潇洒,并带着妞儿一起出去开房。
听到这个消息,丁晓剑内心之中反而不着急了。
因为徐鑫一面追求林希薇,一面还去夜场,还带妞儿去开房,这就证明,林希薇他还没得手。
没得手,那就好办了。
之前,丁晓剑还担心林希薇陷的太深。
真要是陷得太深的话,丁晓剑还不太好操作。
毕竟林希薇是慕林珊的小姨,慕林珊帮了他那么多,他也不想拆穿徐鑫之后看到林希薇痛不欲生。
现在好了,既然林希薇还陷的不是太深,那就不用考虑这方面了。
明天他不用参赛,直到赛程第六天才会有他的大写意比赛,他就想赶过去和沈斌见一面。
约定好了地点之后,丁晓剑直奔而去。
去了才知道,沈斌办事儿还可以。
专门租了车,买了望远镜儿,长焦镜头以及摄像器材,准备的还是很充分的。是真把丁晓剑给他安排的事儿当自己的事儿在办。
非但如此,沈斌还叫来了一个朋友,两个人换班蹲坑。确实上心了。
沈斌的这个朋友,和沈斌一样,很是其貌不扬。
比沈斌还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晒得这么黑。
不善言辞,笑容中还能看出几分憨厚。
见了丁晓剑略显拘谨。
丁晓剑对薛小兵的第一印象不错,就是有点儿纳闷他为什么那么黑?
沈斌之所以皮肤黑,那是因为跑出租跑的,每天十几个小时在车上呆着,太阳光可以通过挡风和车窗晒进来,大街小巷穿梭,不停的改变方向,根本就遮挡不住阳光。
可是沈斌的这个名叫薛小兵的朋友,为什么也这么黑呢?难不成也是开出租的?
一问之下才知道,薛晓兵根本就不是开出租的,而是当兵的。
当然了,那是之前。否则的话,也不可能这么闲,有时间来陪沈斌盯哨。
丁晓剑一下子就来兴趣了。
在后排座好之后,饶有兴趣的问道:“之前在哪里当兵?当的是什么兵?”
薛小兵的回答,一下子就让丁晓剑觉得,这回捡到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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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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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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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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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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