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坐着发愣?人家都走了,还不赶紧走?你不会是喝多了吧?”
慕林珊如梦初醒,慢腾腾拿上自己的手包,默默起身。
周丽雪一边在旁边不停催促,一边还是不停的吐槽:“说要来跟踪的是你,来了却一点儿都不积极的也是你,真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
赶紧的吧!一会儿人家打车走了,咱们可就跟丢了!”
慕林珊终于被说的烦燥了。
反唇相讥道:“是我一个人想来跟踪的吗?
口是心非!
急什么呀急?一晚上了,这不啥事儿也没发生吗?
他们这肯定是直接回学校,还有什么好跟的呀?”
周丽雪一撇嘴:“那可不一定!你没看见刚才搭讪过他们的那俩女的吗?也跟着一起走了!出去了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慕林珊瞅了一眼周丽雪手指的方向,见卡座上果然已经空空如也了,便不再多话,情不自禁加快了脚步。
慕林珊和周丽雪为什么要跟踪丁晓剑呢?
这个问题,恐怕连她们自己也回答不上来。
尤其是慕林珊,自从上次国画社大活动室里领教过了丁晓剑的超凡画技之后,她整个人就有点儿魔怔了。
从漫画作者黄瓜大大,到萌新作曲人,到全国公益广告大赛金奖获得者,再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创作者和国画社神乎其技的新晋社长,丁晓剑的多重身份,已经把她整得晕头转向了。
若说慕林珊对漫画作者黄瓜大大早已情根深重的话,那么对现如今的这个真正的本尊丁晓剑,她不可能一点儿情愫都没有。
其实当她得知漫画作者黄瓜大大就是丁晓剑的第一时间,他就已经喜欢上丁晓剑了。一直以来,只是她不愿意承认罢了。
别听她口口声声的说,她真正喜欢的只是网络上那个漫画作者黄瓜大大,其实她的内心之中非常的清楚,她一直喜欢的都是画漫画的那个人,喜欢的是能够把漫画创作的这么好的才华。
网络上究竟是谁在一直和她聊天?其实并不重要。
一开始,她之所以自欺欺人不敢承认,那是因为她非常清楚,丁晓剑就是个大渣男。这样的人不值得她喜欢。以慕林珊的高傲,真的不屑于去和祖盼盼、白深深、朱云熙抢男人。
之前她以为,只要她非常坚定的自欺欺人一段时间之后,这种情愫就会渐渐的变淡,既而逐渐消失。ωωω.χΙυΜЬ.Cǒm
“一个大渣男而已嘛!已经看清楚了他的本质,已经看清楚了他的嘴脸了,以自己的睿智,怎么可能会越陷越深?”
这其实才是慕林珊这段时间以来,内心之中最真实的想法。
可是她向来引以为傲的聪明和睿智,这一回,彻底不灵了。
明明知道丁晓剑就是个大渣男,就是个花心大萝卜,就是个大坏蛋,可她却硬是割舍不了这份情愫。
越割舍不了,她就越硬挺着。
越硬挺着,内心之中就越纠结。
丁晓剑这个大渣男就像个魔鬼似的,总是在她心头,脑海里,眼前萦绕,不住地晃啊晃,斩不断理还乱。
以至于,她现在已经不恨李鹏飞了。
爱之深,恨之切。她根本就没有爱过李鹏飞,一直以来她爱的都是丁晓剑,根本就没有爱,何来的恨呢?
国画社大活动室里,丁晓剑精彩绝伦的表演,彻底踩翻了慕林珊心里的天平。
她不想再欺骗自己,也不想再欺骗别人了。
因为她发觉,揪出了李鹏飞这个假李鬼之后,他对丁晓剑的爱,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弱,反而还更加浓烈,更加醇厚了。
就像是发酵过的陈年老酒,浓烈的她已经难以自已。
她的聪明,她的睿智,她的冷静,在这种浓烈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到了今天,慕林珊一天看不见丁晓剑,一天听不到关乎于丁晓剑的消息,就犹如百爪挠心。
情窦初开时心头胜放的第一朵玫瑰,也只有自己才能够嗅出那无与伦比的芬芳和沉醉。
这种芬芳和沉醉,足以让慕林珊所有的聪明和睿智迷失。
周丽雪作为慕林珊的闺蜜,她当然能够看出慕林珊的纠结和迷失。
她是一个大胆的姑娘,平时大大咧咧的什么都敢干什么都敢说。
两人交心之后,周丽雪给出了这样一个建议:“既然割舍不了,那就跟着感觉走呗!”
后来,慕林珊发现,她的这个闺蜜周丽雪,好像也喜欢上了丁晓剑。
长的帅,有本事,又有气质的男人,大多数女人都爱。
两人就又来了一场交心。
周丽雪说:“嫁给丁晓剑,我是真不敢想。
因为丁晓剑那种男人,太拽了,也太野了。
就像烈马,掌控不住。
这种男人,睡睡还行……”
慕林珊则坚定无比的说:“其实,从来西京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这辈子非他不嫁。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有点渣,但是我能够从他的作品中感觉到,他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渣男……”
周丽雪只能甘拜下风:“既然如此,那这个男人我就让给你了。
谁让咱们是好闺蜜呢?
如果哪天你改变想法了,不想和他结婚了,那你就把这个男人借给我,也让我睡睡……”
………
所以,慕林珊今天的跟踪,多少有一点儿想要真正了解丁晓剑的成份在其中。
而周丽雪的掺和呢?是想让慕林珊彻底看清楚丁晓剑,用事实告诉她,这种男人不能托付终身。
周丽雪其实一直都想对慕林珊说:“算了吧,别那么痴情想着负责到底了,不如咱们还是一起把他睡了吧。”
…………
丁晓剑,吴强和李鹏飞三人,一晚上了,还真就没发现角落里不时盯着他们的慕林珊和周丽雪。
出了这家酒吧,吴强走到街边拦车,李鹏飞又开始吐槽上了。
“我说晓剑,咱现如今好歹也是董事长和总经理了,怎么能够连台座驾都没有呢?你准备什么时候给公司添部车子呀?”
丁晓剑没好气道:“你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呀!咱租的那写字楼多贵?咱这工作室开张到现在,可连房租都还没赚回来呢!你这就想着买车了?你狗曰的可真是欲壑难填!”
李鹏飞不以为意:“不是有强子这么个大粗腿在吗?一辆车子而已!我不挑,你给我弄一辆三系的宝马就行了,我也勉强能凑合着开!”
丁晓剑真想抽他。
“怎么着?被宝马男送了帽子,你也想当宝马男给别人送帽子吗?
想开宝马也行!
等你给我赚够了买宝马的钱再说吧!……”
两人正有一塔没一搭的臭贫着。
突然,角落里传来一声女子急促而尖锐的呼喊。
“救命啊!”
丁晓剑扭头,循声望去。
一处阴暗的角落里,正被一群人堵着大声呼救的,可不,就是刚才那两名知性美女吗?
“圈套!”
丁晓剑脑子里下意识就浮现出来了这么两个字。
刚想叫李鹏飞不要管。
却不曾想?李鹏飞这个瘪犊子玩意儿,竟然“噌”的一下子就蹿了出去。
拉都拉不住呀!
仗着有丁晓剑和吴强做倚仗,李鹏飞这个瘪犊子玩意儿,竟然英雄救美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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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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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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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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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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