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从良心上讲我应该在这里报答您;可是,我家里有一个新种植的葡萄园,实在是离不开我。您看这样好不好,我先在您这里帮您一段时间。以后我还得回去,您不能说是忘恩负义吧?”
“孩子,你说这话就不对啦!这怎么能说是忘恩负义呢?”
“高所长救了我,我又在您这里躲着,等风声过了,我就拍屁股走人,这让谁说也不合适啊!”
“你想好好做事,这是应该的。年轻人就是要趁着年轻甩开膀子干一番事业,到我和你爹这把年纪心有余力不足啊!所以你想着你的葡萄园,这我理解,也支持你;不过暂时你还是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的。”
“好的,谢谢大叔您能理解我。”
“这段时间,葡萄园有事也可以回去看看啊,其实你也不需要躲起来。在我这里你是我聘请的技术员,堂堂正正地上街,光明正大的进出。”
“大叔,我怕给您添麻烦。”
“添什么麻烦?孩子你把这件事看重了,放在那天晚上这是天大的事。当你从派出所走出来以后,就屁事也没有了,你没被送到县局,就连个名字也没留下,那晚你就当作到派出所去玩了一会儿。”
“我只是怕那些栽赃陷害我的人,他们不松手。”
“这件事他们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喽!跟你说实话吧,这件事你爹也分析过了,都是你们村的事,你爹也很发愁。”
“大叔,你都把情况告诉我爹了,他还担心什么?”
老高没法告诉建华,陈宗贵担心的是建华跟玉清的事。
陈宗贵不看好建华跟玉清相好的原因是因为有田嘉禾这个障碍,这个障碍难以逾越啊。两个年轻人如果执意要相好的话,说不准田嘉禾能做出什么来。
“唉!你爹现在也该放心啦!”
老高家聘请了一位农果技术员,村里有果园的人家都来请教。
老高家早早晚晚常有人进进出出,老高迎来送往喜笑颜开,热热闹闹好像办喜事一样。
要说高兴的话,那自然要数高家的小女儿高红英啦,她的喜悦与幸福从内心漾到嘴和眉梢。
高红英是民办教师,在联中教英语。早早晚晚要办公,放学以后也不急着回家。
红英娘就抱怨说:“闺女啊,你天不明就去学校,深更半夜才回家,一天到黑,就是在家睡觉吃饭。吃完饭扔不迭筷子碗就往学校跑,娘不指望你做家务活,就连说句话的空闲都没有啊。”
“娘,人家忙,教学任务重。批作业,备课还要辅导学生。哪里有空在家闲扯啊!”
可是自从陈建华来了,高红英变了。
吃饭时赶忙去端饭,第一碗自然是先给陈建华。
建华吃饭,高红英总是用眼睛的余光瞧着。
偶尔两人目光相接,红英就笑眯眯地瞪建华一眼,建华就把头低下。
时间长了,红英娘就批评女儿:“红英,吃饭时别老盯着你哥看;老看他,他都不好意思吃饭啦!”
红英不服气:“谁看他啦?就是看又怎么啦?不缺鼻子不少眼的,还怕看?哥,你是怕看?”
“吃饭吧,哪有你这样的姑娘,你哥是老实人;哪像你,一个姑娘家没羞没臊的。”
“爹,你说什么呀,我又没欺负他,你们有必要这么护着吗?国宝啊?大熊猫啊?这样保护!”
“扑哧!”陈建华被高红英逗笑了,饭都喷出来。
“爹,你们看,他吃饭都喷;你们还批评我呢!”高红英板着脸指责爹。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一下子全家人都笑了。
“你这闺女啊,就是没大没小的。建华,红英自小给惯坏了。”红英娘说。
建华笑笑,看了红英一眼。
红英顽皮地对建华做个鬼脸。
吃完饭,红英总要在家磨蹭一会儿,等着跟建华一起出门。
一个去学校,一个去果园。
下午放学回家,建华如果还在果园,高红英总有理由去果园;然后跟建华一起说说笑笑回家。
星期天休息,高红英总会到果园去转一圈.
她爹就说:“你来呀,不能干活,净是来捣乱的。”
“捣乱就捣乱啊!”
反正高红英是要找陈建华的。
有一次两个人从果园收工回家,夕阳斜照,晚霞映天。
耕牛晚归,炊烟直上。
高红英情由景生情,大胆地唱起来:“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这一天下午,高红英一大早就跑到果园,找到正在干活的陈建华。
高红英远远地站在树下向陈建华招手。
陈建华高声喊:“什么事?”
高红英急忙做手势制止他说话,并招手示意建华过来。
建华只好放下手里的活过去。
高红英说:“今晚南村有电影,好片——《小花》。”
“你去吧,我累了,晚上想休息。”
“什么呀,还累?你纯粹是找借口推辞!”
“我真的累了,晚上还有别的事,再说那电影我也看过。”
“看过又怎么样?不可以再看了吗?你今天早晨吃过饭了,明天早晨就别吃啦!”
“可是,我真的没心思……。”陈建华找不出更合适的理由。
“我知道了,你是不喜欢跟我一起看,不喜欢就明说是了;何必这样吞吞吐吐地,像个娘们儿!”
“好吧,我去。”
陈建华只好勉强地答应。
“那好,现在就收工吧!”高红英干脆利索。
“不行,太阳还老高着呢。”
“什么不行,我去跟我爹说。”高红英跑着去找他爹。
“爹,今天早点收工,现在就回家吧!”
“什么……,现在就回家?”老高停下手里的活,直起腰来,用右手捶捶腰,看看太阳:“太阳还有竿子高就回家?”
“今天有事,我要去看电影!”
“你看你的电影,我干我的活。你回家吧,别在这里闹。”老高又继续干活。
“爹,我说的今晚有电影。”高红英上去抢爹手里的镢头。
“你这孩子,你看电影该爹什么事?”老高无奈地看着镢头被红英夺去。
“我要建华哥跟我一起去看电影;你在这里干活,他能回家吗?他不回家,晚了就赶不上开场啦!”
“好,好。回家,回家。”老高只好收工回家。
高红英追着建华急溜溜地回家了,红英娘同样被女儿催着早早地准备了晚饭。
急急忙忙地吃了饭,高红英去房间精心地打扮了一番。
秀发披到脑后,额头上扣了发卡,明净的前额露出来,眉目更加清秀。后面有红头绳把头发一束,下面又舒展开,像一挂黑油油的瀑布泻下来
陈建华在院子里等着,红英出来递给建华一方香纸。
“什么?”建华问。
“香纸。”
“我不要!”
“拿着,搓搓手,放到上衣袋里。”
建华只好照做了。
月上柳梢,青年男女结伴而行,去看露天电影,这在农村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不管影片是否引人,也不管是否有明星大腕;看电影的姑娘小伙子都是一样地兴奋与激动。
这个时候他们可以不避人眼地在一起;如果是恋人更可以随着电影的情节,演绎一下自己的情爱故事。
如果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这更是向心仪的恋人表达爱情的好机会;偶尔壮着胆子动动手脚,也不会有被辱骂或鄙夷的尴尬。
高红英直到电影看完了,就一直抱着陈建华的胳膊。
陈建华倒是真成了一个铮铮铁骨的大哥哥,威严地立在红英的身边,不苟言笑,保护着这个小妹妹。
红英依偎在建华身边有了一种踏实安全的感觉。
散场了,人们蜂拥而散,人流涌动前推后桑的,建华站着没动。
红英说:“等人散尽了我们再走,太挤了。”
“好。”
等到路上人影稀疏了,陈建华和高红英才走。
两个人并排着走,手臂互相摩擦着,默默前行。
“哥,你走得太快了。男人的步子大,我怎么追得上啊。”高红英埋怨说。
建华就放慢步子。
“哥,你好像有心事?”
“唉……”陈建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那你怎么不说呢?看看你也不是那种木讷的人;如果你是那种三脚踹不出个响屁的家伙,不说也可以。”
“看电影时我不喜欢说话。”
“有书上说,两个知己的同性在一起可以长期沉默;如果是一对恋人,在一起永远总有说不尽的话。看一个人是不是喜欢你,就看他对你有没有话;一个男人对女人没话可说,那说明他是不喜欢她。”
“哈哈,红英。想不到你对恋爱有这么深的研究,有恋爱对象啦?”
“没有,正在尝试。你可以做我的试验对象吗?”
“我……?你把我当做试验品,我是小白鼠啊?”
“怎么,没有这种牺牲精神吗?那就说明你是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却不能是爱情;怎么说我也算是你哥。”
“行啦,不逼你了。我知道你有心事,你的事情我也多多少少听说过。”
“听说过?你听到什么?”陈建华吃惊地问。
“我爹和我娘经常说起你,我也就模模糊糊地了解一点。这样吧,你喜欢听歌吗?我唱歌你听。”
“你会唱歌?”
“会呀,高中时我还参加过校园卡拉OK大赛呢。嘿嘿,只是没获奖。我唱《小花》主题曲吧。‘妹妹找哥泪花流,不见哥哥心忧愁……’。”
高红英轻轻地唱着,情感却深深地投入。
轻盈而美妙的歌声飘在寂静的田野上,月光朦胧,夜空像是罩上一层梦纱。
此情此景,人如何不醉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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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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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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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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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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