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裳公主此时已赶上白公胜,两人并排骑马而行,到是落在了整个车队的最后面。
子基知道两人一直关系较好,也不便催促,自己行在车队前面,就这样缓缓而行,也有心成全。
“胜哥哥,此去巢邑,你多久才会回来楚都?”
“公主,此事哥哥也不好说,巢邑三城历久战乱,民不撩生,哥哥既然已任城主,自然当与城内百姓同甘共苦,自然要解百姓之忧,让百姓能够平稳度日。
不过就算是城主,每年也会回来向王上复命,若是遇上楚都大朝,或是祭天祭祖,也要叔父及王上召回才可以回朝议事,不过你放心吧,只要青裳妹妹愿意,哥哥随时都可以回来看你,只是不能让叔父知道,更不能让王上知道。”
白公胜还是留了一手,说完也是诡异一笑。
他现在只能据此三城,可占此三城也非他的志向,算起来这三座城池也只是他将来的一个跳板,他当然不会死守着三座城池,而楚都是楚国的权利中心,他当然也不会轻易放弃。
而且此时的令尹子西已年老,那么将来谁来坐楚国的令尹还不好说,况且白公胜心里所想,或许远不至一个令尹之职,他也算一个堂堂正正的王族公子,有机会也有理由可以成为楚国之王。
“也对,你还是放心做你的城主吧,等过些时日,我跟父亲说说,我也不小了,也该出去走走,到时我就来巢邑看你。”
青裳已是情窦初开,对白公胜如此仪表不凡的堂哥,而且还胸有大志,对她也算是体贴入微,让青裳一时之间也难与相忘,心里竟然会因为离别泛起一种从来未有的思念。
“裳妹,游走列国可不比在楚都,列国之中九流混杂,市井之内并无礼数,你是堂堂楚国公主,自当永享楚国荣华,可不能任性而为,让叔叔为难。”
白公胜有心体贴青裳说得话也是处处为青裳着想。
“哼,我才不管呢,只要你不嫌弃我妨碍你管理城池就行了,父亲若是反对,我自有办法。”
青裳斜着头,看着那天空中的一片白云,自由自在的飘荡在蓝天之上,心里也是十分向往。
人若像白云一样,真的就会自由自在吗?
不,那还要看风的心意了。
“裳妹,王上虽然对你关照有加,可你也不能随时把王上抬出,这样会折了叔叔令尹的面子,而且王上虽然是楚国之主,却不是一家之主,我楚国王族自然也有家规家法,这连王上都管不了。
所幸现在吴楚交好,不再兵戎相见,边境也算太平,只要我与吴国交邦之间互结友好,若你想来,也可让叔叔少些担心。
听闻吴都较之楚都还要繁华热闹,而且吴国水系纵横,景色有异于我楚国山丘之地,到可以游历一番,增长见识。”
白公胜心里当然也想常与这个堂妹相处,所以一边说着堂皇的话,一边却又有心诱导。
“还是胜哥哥了解小妹的心思,听闻吴国女子都长得十分水灵,去年就听说有一个叫施子的姑娘,让吴都一带的公子哥们十分掂记,哥哥若是去了吴都,会不会找一个吴地姑娘成亲?
想来哥哥现在也不再是落迫公子了,是楚国三城大夫,自然可以成家立业了。”
青裳一边说着一边也露出一丝惆怅,眼中有些迷茫,却不愿看着白公胜。
“裳妹,哥哥怎么会自己成家呢,若青裳妹妹不嫁,哥哥自然会等你。”
白公胜也是个中高手,既不说明,也不否认,而且语言之中又模愣两可,他所说的等,或许是等青裳嫁人之后,他才会娶亲,又或许是说在等着青裳嫁给自己。
可青裳听了,还是脸上一红,她所意会当然还是后者,这就是单纯姑娘家的心思。
“青裳,这块玉是我母亲当年留给我的玉配,哥哥现在还没有什么本事,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白公胜手中的玉配通透无比,一条凤凰深刻其中,十分深邃,透着一股蓝天一样的色彩,当你凝视之时,有若看着一片蓝天一样,看不见底。
青裳接过玉配,脸上更加通红,却递给白公胜一块丝巾,上面绣着一对鸳鸯。
“玉配给我做什么,我又不喜欢。”
青裳还是有些忸怩,虽然手中已拿着白公胜的玉配,而白公胜也接过了她的丝巾,算是两相交换了信物。
“裳妹是楚国公主,这些金玉自然见得多了,哥哥的玉配并非什么稀罕之物,可他却也是哥哥最宝贵的随身之物了。”
白公胜还是有些感叹,他作为一个堂堂楚国公子,却只过了不多年的安逸生活,其后就是不停的逃亡,不停的流浪。
直到去了越国,才算是有所安居,可那也是寄人篱下,靠吴王的可怜才勉强度日,此时虽然也成为一个城主,可相比此时已是楚王的堂弟来说,实是天壤之别,就连送自己喜欢姑娘的礼物都有些拿不出手。
“胜哥哥,我可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多想了,我喜欢这块玉配,看到它,我就会想起你了。”
“你喜欢就好,哥哥也知道你平时也喜欢舞剑,等我把三城稳定下来,到时我再去越国一趟,为你向欧冶子先生求一把越剑回来,到时你来游历就可给配上越国宝剑,自然如一个侠女一样,让人敬而远之。”
白公胜也是一时低落,却也一时兴奋,把握着青裳的想法,也算是投其所好。
“好呀好呀,如果能有一把越国名师所铸宝剑,我一定会喜欢,那真要谢谢哥哥了。”
青裳一听,十分雀跃,仿佛一把名师所铸的玉剑就在眼前一样。
白公胜一看,心里也是十分满意。
“公主,什么事能把公主逗得如此开心,能不能让叔叔也听一听呀!”
子基此时驰马奔了回来。
青裳一看,有些害羞却还是仰着头对着子基回道:“叔叔,你一大把年岁了,为何还老是偷听别人讲话,害不害羞。”
“青裳侄女,叔叔既然一大把年纪了,又有何害羞的呢?
你与胜侄儿到是情投意和,十分般配,叔父只是想起年轻之时也是风流潇洒,现在只有羡慕你们的份了。”
青裳一听,脸更红了,哼了一声,把头扭了过去,不看子基。
“子基叔叔,车队为何停了下来。”
“前面就是十里亭了,看样子王上所言已然应验,那里真有人在等着送胜侄儿呢。”
子基一说,青裳又来了兴趣,刚才他也听到鬼谷王禅会在这里送别白公胜,这才算是一个楚国左相国该有的风范。
“是他吗,快让我去看看。”
青裳边说边一夹马腹,向前冲了过去。
“车队原地休息,护卫们做好防护。”
白公胜说完,又对着前面喊道:“裳妹慢点,小心跌伤。”
白公胜也不理,子基也朝着十里亭奔去。wWW.ΧìǔΜЬ.CǒΜ
子基一看,摇了摇头,脸上透着一丝诡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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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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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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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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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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