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白公胜不回楚国,那么青裳公主其实也没有太多同辈的伙伴可玩,十分孤独。
她父亲这一辈虽然几个兄弟,可那些同辈之人都要比她大得多了。
她是子西老来得女,虽然是庶出,却得封楚国公主,身份自然与其它王族公子不一样,自小就享受与其它人不一样的尊宠。
就如同她眼前的白公胜相比一样,虽然白公胜的父亲子建当年是楚国太子,可却因为勾结晋国欲图谋害其父平王,想提前称王。
最后被费无极构陷,落慌而逃,一生之行反而成为王族污点,连带着白公胜一起受累。
此时白公胜虽然回到楚国,也得越国支持,可想谋个差使都还要使用不同的手段,依托于当今的令尹。
白公胜尽管也是心有不服,心有不甘,却也没有办法,只得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一来楚国之后,就投身军营之中,与军中兵甲摸趴滚打成一片,并不敢再秉承与前太子之子的身份,而是把自己身段放低再放低,像一个奴仆一样。
也正因为如此,一个人不把自己身份当一回事,不把野心胸怀挂在嘴边,踏踏实实做事,在短短的几月以来,反儿得到令尹子西的重用,慢慢的在军中也谋得职位。
尽管只是一个副将,可却能随时跟着子西将军,出入各种权贵场和,身份地位也慢慢变得不一样起来。
兼之白公胜也非普通纨绔子弟,平时也知发奋读书,知己不足而后进,对于治兵练兵还是手段独特,也得益于当年逃亡之时,与伍子胥其同沦落乞丐数年之故,知懂兵甲心思,操练兵甲也得心应手。
于他而言对于身份低微的农奴兵甲并不讨厌,反而因有一段乞丐生涯而更得底层兵甲认可。
而在越国那一段屈辱的过往,也让他知道,只有掌权才有说话的权利。
这一次巢邑封地,他是志在必得,并非他对自己的实力认可,而是他分析的形势十分准确,对于子西令尹而言,当然想用一个信得过的王族子孙了。
而白公胜自初次见了子西这位掌上明珠之后,也十分喜欢,就一直投其所好,把弄一些外面的稀奇玩艺给这位公主,让公主觉得十分体贴。
兼之白公胜也算长相出众,举止温文尔雅,不失君子风范,可也通晓琥技,身上也带着一此江湖气息,却也不失英雄气概。
只是短短几次接触,就把一个养在深宫大院的公主哄得团团转,在青裳公主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象。
特别是青裳此时正是怀春的年纪,少有如此周全的一个堂哥,对白公胜自然十分信任,青牚公主心里对这个堂哥也多了一份异样的情愫。
“胜哥哥,你也吃呀,看你的样子一定也饿了。”
青裳连吃几个,此时停了下来,看着一脸痴呆的白公胜。
她知道白公胜一路奔袭自然也是身疲肚饥,对白公胜也十分关怀。
“不饿不饿,裳妹先吃,我这就吃。”
白公胜边说边为青裳公主擦试了嘴上沾着的一点汤迹。
其实刚才白公胜看着青裳发呆,心里却在暗想,如何传递信息,让鬼谷王禅知道他的邀请。
他其实也清楚鬼谷王禅与李悝的关系,他认定鬼谷王禅必然会在李悝府邸,可却不敢确定。
毕竟王禅做事,从来也不会有固定的章程,此次回楚在越国的行径也让他十分佩服。
反其道而行,正是出奇不遇的最好办法。
“胜哥哥,你是不是愁着如何邀请那个楚国灵童之事,我也听说此人神出鬼没,鬼头鬼脑的,可你不用着急,等我吃完这碗馄饨自然有办法帮你解决。”
青裳说完,莞尔一笑,脸上带着自信,那一抹红韵像是一片彩霞一样。
白公胜知道这个公主虽然深居府邸,可却聪慧,如此一说,自然不会有假,可他又怕公主任性会闹出什么事来。
听青裳公主一说,心里也警惕起来,反而更是吃不下去了。
“阿三,为何刚才说着话,现在不说话了呢?”
“没什么,吃饱了就不想说了。”
阿三随意回答着,推了推王五的手,正想离开,毕竟他们只是来探白公胜,并不知王禅的意图。
现在已知白公胜回了楚都,已算完成任务,更不想暴露王禅的信息。
此时只见青裳公主站起身来,往那小院中一站。
小院中间有一张方桌,坐着两个大汉,青裳公主也不介意,手中提出刚才的锦袋丢在一桌上。
锦袋落桌的声音十分沉闷,说明里面装着的是真金白银,一时之间也引起整个院内鱼龙混杂的食客注意,大家都盯着这个官家小姐,会有什么好事。wWW.ΧìǔΜЬ.CǒΜ
青裳公主并不秉承公主身份,而是学着一些江湖粗人,一只脚踏着板凳高声说道:“大家停一停,我这里有一笔生意。
我这个锦袋里装得东西至少值数十金以上,本小姐今天心情好,不为别的就请在座的朋友们吃碗馄饨。
这些金子,人人有份,大家可以把这些金子分了。“
青裳公主说完巡视了一番院内之内,并不急着把想求之事说出。
这一众人一听,都注目着青裳公主,特别是桌上那袋金子。
而大部份人看来,都双盯着桌上的两个大汉中的其中一个。
这些目光表情的变化还是逃不过青裳公主的眼睛,此时知道能坐在此院正中的,定然是这些脚夫伙计的头头。
”这位小姐若有什么事,只管说来,我们都是奴仆出身,只要能办到的,自然会给小姐办成。“
桌边一个大汉看了看青裳公主,却并不去看桌上的锦袋,看来也有兴趣。
“既然如此,那本小姐就把生意说出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事想求。
只是本小姐想见一个人,就是此时楚都闻名的楚国灵童,可本小姐又找不到这个灵童身在何处,所以想要大家给我传个信息。
就说清明时节晚,有人要在抚江楼四楼宴请楚国灵童。
这个消息我要让楚都全城百姓都知道,而且要在清时时节之前。”
这院中之人一听,都兴奋起来,楚国灵童的传闻他们都听说过,那可是如雷贯耳,争相传颂之事。
现在竟然有人要他们传递这种消息,就算没有金子也十分乐意,更何况还有钱好拿。
青裳公主虽然不常在这种世井之地走动,可脑子还是活络得多,也知道钱的好处。
虽然她并不确定王禅是否已在楚都,但她相信这些跑船的、货运的脚步在清明节前,会把这个消息传遍整个大江南北。
先入为主,那么不管鬼谷王禅如何神通,只要知道了,自然也会有好奇之心,当然会出现赴宴了。
而她却并不说是谁请,这反而增添了神秘之感,也是吸引鬼谷王禅的地方。
此时由她说出,这些伙计自然也会对她添些美言,让这个消息更加可信。
此时整个院子里都在议论着,有的是在猜公主的身份,有的是在说鬼谷王禅的传奇之事。
而大家也都盯着中间的桌子,也盯着桌上的锦袋,垂手可得的金子。
数十金对于普通人家,那可是一大笔钱财,许多人一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
可这种世井之地就是有一种好处,就是只要有钱,任何消息会很快传开,特别是底层贫苦之间。
他们不知道眼前的青裳公主是谁,但如此大方出手,身份自然不一般,更何况楚国灵童的大名,他们早就已如雷贯耳了。
白公胜刚才手抚刀柄,时刻准备着,听公主一席话,却又并不着急。
此时看着青裳,他发现有的事情想来复杂,可在钱财的面前,并不复杂,反而很简单。
青裳先把信息传开,若王禅在楚都自然会知道,况且此时阿三与王五也都十分惊异的看着场中的大小姐,纵是王禅不在楚都,怕知道之后也会赶来。
青裳公主看似娇横的举动,反而比白公胜谋算如何亲自拜访王禅更容易一些。
于白公胜来说,鬼谷王禅在越都之事,后来他想清之后,对王禅也是恨得牙痒,可此时他也不得不低**姿来求王禅。
王禅在吴越之间成就的大势,也不得不让他佩服,只是他对王禅和其它人一样,心里充满着莫名的恐惧。
而他的表现,也十分得青裳公主喜欢。
此时他并不像其它人护卫奴仆一样,会站在青裳公主身后,时刻想着保护公主。
他只是坐在一旁,其实对于世井九流来说,也算是一个潜在的保护了。
他并不理公主之行,也不像奴仆那样想去阻止公主,而是任公主做想做之事,这样显得对公主十分放心贴心,也尊重于青裳公主,公主自然也会对白公胜更回有好感。
“好好好,这位小姐如此大方,我们自然不会白收小姐的财物,一日之后,楚都大小街巷必然会传开此信息。”
青裳公主所站那一桌刚才说话的光膀大汉微微一笑,十分客气的回应青裳公主。
大汉话一说出,其它桌上的食客也都停下议论,知道头头已接下了这笔生意,所以大家也都放心了。
可大汉却只是拿起锦袋放在手中颠了颠,想称量一下袋中之物。
青裳公主一看,脸上有些羞红,以为大汉嫌弃袋里之物不够,正想说话。
却见大汉从锦袋里只拿出三块金子,一块朝着王老大丢去。
“王老王,你也帮着宣传宣传,这块金子是你的了。”
王五一听,咧嘴一笑:“自然自然,有金子跑断脚都乐意。”
王五还是休现出一种与这些底层十分相融的样子,并不因现在为王禅跑腿而心有顾忌。
这个大汉一看,也是回之一笑,接着再把另一块金子抛给店小二道:“这一块权做这位大小姐请大家吃馄饨的饭钱。”
大汉说完,只收了另一块金子,却把锦袋双手奉送给青裳公主道:”大小姐,此事有此三块金子就已经足够了,其它的小人们也不敢多收,还望收回。“
青裳一听,心里还是一下就舒服起来,虽然这些脚夫看起来粗俗一些,可却非常实在,对不钱财也并不是那么着迷,反而十分公道。
”那就有劳各位了,清明节时本小姐自当亲往抚江楼四楼,本小姐能否看见这位楚国灵童就有劳各位了。“
青裳说完,只见院内已用好的脚夫都满脸带笑的悄悄离开。
而白公胜再看时,王五与阿三也早就不见了。
他的事情已办妥,此时到可以安心吃馄饨了。
而且身边还有一个国色天香的公主看着,心里的滋味比馄饨可要美万倍。
【作者题外话】:用了两章写了一下青裳公主与白公胜之间的感情,也是想间接把两个配角写得生动一些,毕竟楚国风云的结局最终会在两人身上体现,希望读者们不要嫌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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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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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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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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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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