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的杀猪刀同时抛向王禅。
他知道王禅也对他的刀有兴趣。
王禅一手接住杀猪刀,还是一怔。
此刀十分沉重,若真的使唤起来,还真有开山劈石之能。
整把刀的重心,就在手握的刀柄前面三寸之地,是典型的杀猪刀。
(许多人不知道为何杀猪刀会是这样的,是因为杀猪刀除了杀猪之外,切肉剁肉之外,最重要的一点还是砍骨头。
所以重心偏后,使起来可以用刀的后端剁骨头,而前面刀沿则顺着弧形,变成尖刀的形式,可以剔肉,也可以杀猪,此刀十分有名,后来传到现代,落在007手中对付金枪客的。)
挥刀全凭手腕之力,若再加上臂膀之力,任何骨头也是一刀切,毫不费力。
而且此刀若是贯入气劲,凭刀刃锋利,可以说刀过之地,寸草不生。
刚才要离施展此刀之后,王禅两侧的草地上,一些杂乱的灌木,尽数被齐齐斩断。
就是因为气劲入刀,劲如刀锋。
“真是一把好的杀猪刀。
小子想问问要离大叔,当年您也就是拿这把刀刺庆忌的吗?
那他该会没命的?”
王禅开着玩笑,可要离却并未抬头,而是冷哼一声道:“庆忌与我情同兄弟,我怎么会用此刀刺自己兄弟呢,若他是猪,那我们几人不都变成猪了。
你这是在骂我们几人吗?”
王禅一听,也想不到要离竟然会这样想,也是有些尴尬。
“如此说来,你当时只是用此刀斩了自己右臂的。”
若依刚才要离所说,那此刀除了杀猪,当然是斩畜牲了。
王禅此讲到是有些不合适宜。
可要离却并不生气,不像刚才语气那么尖刻。
“那是斩我自己,对自己的兄弟都能下手的人,形同畜牲,而这把刀就是专斩畜牲的。”
王禅说要离的朋友庆忌,也并不明言,可要离却十分气愤。
现在他自己都说自己是畜牲了,反而一点也不在意,似乎还十分满意。
或许这就是讲求义的人的心里,不愿意贬低他的朋友,却并不反对别人污辱于他。
“你也不必处处贬低自己,想这大周天下,能有你如此仁义,而且忠孝两全,还兼顾朋友之情之人,怕也少见了。”
“那是因为你虽知道的不少,可你见识浅薄而已。
想大周天下藏龙卧虎,能人异士众多,我这种粗俗之人,实不足挂齿。
此刀为东海陨石所含铁矿所炼制,坚硬无比,实难铸造成形,只能依所形成的模样,打制成这把杀猪刀。”
要离说完,还是触摸着手中的邀阳剑,于他而言无论如何解释给王禅听,也只是对牛弹琴而已。
他更在意的是手中的邀阳剑。
就如同一个乐师,碰到一把好琴,其它的东西在他眼里都会变成俗物。
“要离大叔,这把刀可有名字?”
“哼,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迂腐,一把杀猪刀还能取什么名字,它就叫杀猪刀。
在我的手中叫要离的杀猪刀,在其它人手中它还是一把杀猪刀。”
王禅一听,也只得嘿嘿一笑,要离所说也实在有道理。
只是王禅觉得如此一把好刀,也该有一个好的名字。
“这些年死在此刀之下的人,也不少吧?”
王禅是说要离作为刺客,当然会用自己最善长的刀来杀人了。
“哎,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儿。
我都已经说了,此刀只杀畜牲,从来也未杀过人。
我虽然是一个刺客,但是杀的是人,所以不用此刀。”
要离说完,转过身去,坐在石上还是把弄着邀阳剑。
而王禅也觉得无趣,提着刀,也在坟前割着草。
遇到要离这种人,特别是让他相中好的宝剑,王禅也没有办法。
过了半刻,要离终于站起身来的,看了看无聊透顶的王禅。
“还你剑。”
邀阳剑回到王禅手中,王禅插入剑鞘,看了看要离。
“你这把刀,刚才我想了个名字,就叫斩信刀吧。”
王禅说完,还是把换为斩信刀名字的杀猪刀抛给要离。
要离也不反对,王禅取的名字似乎还比较贴切,所以只是随手插在腰间。
腰间有一个木夹,算是这把刀的刀鞘。
“随你怎么说,怎么叫,叫斩信也好,杀猪刀也轩,反正也改变不了它的性。
此时你难道不想听听我对邀阳剑的所相之语?”
“我当然也想,不过随你怎么说,反正你都要说。”
王禅还是坐回刚才的地方,语气也和要离一样。
而要离再次坐在石上抽起烟来。
“这把剑名邀阳,与迎月相对,此剑阳气充足,是一把阳刚之剑。
而迎月则阳过阴盛,为阴柔之剑。
邀阳为晨,迎月为暮,实则互补互克。
此剑为昆仑铁树所制,此树能生于东西,各长一枝,十分罕见。
所以树干十分沉重坚实,带着一股天然的暗香。
此剑秉性正直,是为侠义之剑,若寻得真主,此剑威力会日地增,比之任何铁剑都要无坚不摧。
比之任何铁剑都要锋利,可以削剑如泥,也可以吹毛断发。
但若是在奸诈之人手中,反而会反噬其心智与内力,得不偿失。
你该是自小就用此剑了,所以与此剑也算是相通相益。
此剑现在看来已凝光初现,看来你对他也是适合的主人。”
王禅一听,从来也未从这方面考虑过。
他是自小就与此剑接触,可那时不知如何用剑,所以算起来此剑跟一根木棍一样。
但后来在修习过程中,特别是在练剑之时,感觉自己的内息也在增强,就好像与剑的感情一样。
越来越深,而互补之益也就越来越强。
王禅习惯了剑的模样,所以也不注意,所谓的凝光,实则是一种剑身从内透出的。
就像一块好的玉石,它能透出凝光。
此光之所以一开始并没有,而王禅也只是觉得此剑一直受自己的内息注入,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也吸天地之气,所以它也在成长。
“那我还是庆幸的,若我是你嘴中的奸人,也就不可能发挥此剑威力,甚至也不能领悟史角大师剑法。说不定还会被此剑身之中隐含的阳气所伤。”
王禅到也是十分自谦了,不再显摆天赐灵童的身份。
“迎月剑现在谁的手中?”
要离还是好奇的问了一句,并非他有奢想,而是已然觉得此中也有机缘。
“迎月,在七年前,我送给化蝶,你难道没看到吗?”
“那时我已经走了,你以为我会一直在虎踞镇吗?
不过若是在蝶儿手中,这到是真的是天意了。
你们两人都是天赐灵童,而且此剑也正合了天地阴阳之道。
你虽然玩劣,却也并无恶行,而蝶儿当然继承若水大善之心,能得天助。”
王禅有些醋意,看了看要离道:“你说得还真有道理,那时我第二天见蝶儿,她就要远离虎踞镇。
因当时我年幼,所以那一天拿的是较轻的迎月剑,我就直接送与蝶儿,并没有想,也不知道此剑还有如此多的名堂。
说起来还真是天意。”
“哼,从另一方面讲,剑若得天地灵气,自然也可通灵,像是人一样,有剑心。
当时你若送的是邀阳,说不定蝶儿也不会收你的剑,毕竟化武大哥对剑也有认识。”
王禅嘿嘿一笑:“那是自然,天地有道,剑有剑心,人世间的机缘,其实也是与道相符。
很简单的事情,为何说得那么玄乎。
邀阳剑沉重,当时连我都拿不起来,若是给蝶儿,她如何会要。”
王禅说得十分实在,天地之道也好,剑心之道也罢,其实都会默化在世道之中。
许多事说来巧,它其实一点也不巧,正是符合天地之道的行为。
就如同王禅所说,之所以巧是因为邀阳重,而王禅拿不动,也不愿意随时背着一把重剑,反成为累赘。
而送与化蝶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此剑的名堂,化蝶则是第一个小伙伴。
对他既不远离,也不害怕,而且还手把手教他转陀螺。
王禅天性淡然,并不把自己的财物放在眼中,所以随手就把剑送出,其实也是王禅性情所致。
正是世道应证天道,大道无形,却也常存于世俗之行中。
“那么你的意思是懂得相剑之术,也懂剑心了?”
要离还是听不惯王禅自视轻高的语气,虽然他知道王禅有骄傲的本钱,也值得骄傲。
“不懂,还在等着你说呢。”
王禅也不多话,说完就闭嘴,这也是他一个好习惯,所以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有剑心的剑其实很少,普通之剑只能说是普通的工具,而有剑心的剑,却可以与人平等。
不同的剑有不同的剑心,就像人心一样,变幻无穷,难与捉摸。
你的剑就是你的心,我无话可说。
探查剑心,需内心态平静,进入一种无我的状态。
才能感知,想来依你的修为,早就已达到此境界。
邀阳剑可称为侠义之剑,而迎月剑则可称悟道之剑。
此剑已剑心通明,所以你才能驾驭此剑。”
虽然剑心如此玄乎,可要离以人为比,剑心如人心,那就好理解得多了。
王禅一听,心里也有些得意。
若说依先前要离所说的侠义之解,那此剑为侠义之剑,用此剑的人当是侠义之人,才配得上此剑。
要离的意思也是有些高抬王禅了。
可王禅听迎月剑的名头,似乎比他的邀阳剑更高一些,心里还是嘀咕着。
“为何说迎月剑是悟道之剑,你都没看过,就能想出来吗?”
王禅有些好奇,就算王禅观相,也得看着人说话,这种看都不看就下定论的,在江湖之中,一般都是骗人的。
“此剑与迎月算是一母双生,既见邀阳,自然也能知道迎月。
世间万物,往往是这样的,认识一件事,往往是从反面看最为清楚。
所以侠义之剑秉承天地之道,是为侠义之剑,可若要悟得此道,还得从他的相对面来看。
那么要悟邀阳剑之天地之道,不就要从迎月剑之上悟吗?
还说你聪明,如此道理都不知道。”
王禅一听,心里也一时明白,却也不尴尬,嘿嘿一笑道:“此话有理,若想知道自己,最好的就是听一听自己敌人的话,敌人嘴里的自己往往才更符合,是不是这个道理。”
其实王禅早知此理,只是想着要离是不是因为是蝶儿的父亲,所以处处提高蝶儿,反对自己不与重视。
“胜玉公主自绝,你是不是想问鱼肠剑?”
“我就说了,四人之中数你最聪明,虽然你看起来并不像聪明的样子。”
王禅也奉承着要离,不过也是实话,人不可貌相。
“胡扯,我们四人之中,数庆忌最聪明,化武最沉稳,专诸最机智,而我却是最木讷的杀猪匠。
不过也不与你计较,我就与你讲讲鱼肠剑。”
王禅一听,也不插话了,只是听着
“鱼肠剑是越国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当时一共铸了五把,
其中一把就是巨阙,此剑当为王者之剑,
另外还有四把,欧先生都倾注了自己的性情在里面,有的是希望,有的是真情,有的是善良,有的是仁义。
可铸完五剑之后,所练玄铁还余一点。
所以大师就顺手铸了鱼肠剑,而且打造得十分锋利。
这把剑留下的却是大师的遗憾,透着怨气。
此剑心自然如此,那些剑都比它大而长,而且都赋予美好的愿景。
可鱼肠剑呢,却像是多余的,所以此剑怨气十足。m.χIùmЬ.CǒM
它若与人相通,则会徒添人内心的怨恨,让人走向极端,不能保持内心平衡。
而且此剑喜欢嗜血,但凡见血之事会显得十分兴奋。
所以在它身上总会发生不详之事,就是这个道理。”
要离还是把剑同人一样来论,所以听起来就好理解。
鱼肠剑就像是一个多余出来的,一家生了几个儿子,老大成为君王,十分威风,老二老三老四老五都委以重任,可到他呢,丢了可惜,所以勉强铸成。
再者欧大师铸了五把剑,剩下的精力也少了,好的愿景赐予完了,而人剩下的就是不好的情绪了,诸如怨气、恨之类不友善的东西。
而鱼肠剑就是如此,人性如此,剑性也是如此。
要离说完已经在拍着屁股想走了。
“你现在要回去了,我若有事要你帮忙,该到那里找你。”
“你不会有事找我的,我也未必帮忙,不过我还是会告诉你,因为我还在原来的地方。”
要离说完,已经向外走去。
“大叔,这里都是你亲人的坟,为何不烧香敬些祭品,如此清冷,实在不应该。”
王禅看了看坟前,清理得十分干净,却连纸钱都未烧一张,王禅有些不解。
“列国战乱,死的又何止万千,她们还有一座坟,可许多无辜的百姓连个坟都没有。
我若烧香祭拜,那置那些同样的冤魂何处。
你若想烧就多烧一些,我并不拦你。”
要离说完已经走远。
王禅只得摇了摇头,他也未准备什么纸钱,可刚才要离的话还是让他刮目相看,却又有些叹息。
要离心有仁义,不仅体恤百姓之苦,就连烧个纸钱,都在为那些因战乱而死的百姓考虑。
他的亲人有人烧钱,可那些百姓呢,谁来为他们烧点纸钱。
如此仁心也算千古小有,只是于王禅而言,却觉得有些迂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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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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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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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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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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