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
杜思远有些入迷,他承认,冯诗曼身上有一种特别吸引他的气质。
眼下穿着褐色小夹克,下身一条红白短裙的冯诗曼,他顿时看呆了。
李明也拍手叫好,冯诗曼就是行走的衣架子,穿啥都漂亮。
"不错,就先用这身衣服拍几张宣传海报,现在已经到夏天了,我相信诗曼穿这身衣服做广告,服装店的各种裙子,将会迎来爆炸的销量!"
李明称赞道:"还有其余几件衣服,诗曼你一并穿出来让杜老师看看效果。”
"好的。"冯诗曼翻个白眼,她总感觉,自从认识李明后,她慢慢变成李明的小跟班了。
李明让她做啥,她都没法反对,下意识就听从李明的安排。
接下来的时间,冯诗曼一共穿出六七件衣服,而每一件穿在她身上,都能彰显出舞动青春的灵性。
这让李明和杜思远两个大男人,可谓是一饱眼福。
李明看向眼神直勾勾的杜思远,含笑问道:"杜老师,你觉得这几件衣服,诗曼穿上拍摄宣传海报,还是可以的吧?”
"可以,非常可以,太美了!”
杜思远没有吝啬他的赞美,他早就对冯诗曼有好感。
而今冯诗曼又穿着潮流与气质兼具的服装,让他那颗躁动的心,愈加躁动了。
不过他很好奇,这些服装,目前来看,国内并没有,显然完胜国内服装两个级别。
那么,这些足以媲美港台流行服装的款式,李明是在哪儿弄来的?
他本想问问李明,却忍住了这个冲动,商人的信息最宝贵。
就算问了李明,估计也不会告诉他进货渠道在哪。
"杜老师,可以拍摄了吗?”
就在杜思远陷入沉思之际,耳边响起李明的声音。
杜思远点点头,说道:"李先生,别着急,我先帮这位小姐拍摄完,然后就拍诗曼的,不过我感觉,我们出去取景为好,外面取景,更加真实,这不是杂志写真秀,而是服装宣传广告,拍宣传广告,第一是好看,第二则要真实!”
杜思远的提议,具有一定道理。
这个年代,还没电脑合成特效。
取景拍摄,全部以真实为标准。
去外面,找到一处静谧之地,景色秀美,拍摄出海报画面的高端格调。
譬如天台之上,一栋大厦旁,雁塔下面,鸟语花林之处,这些地方,都可以真实取景。
李明想了想,立即答应下来,"是的,需要真实的宣传海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这就出发,趁早不趁晚,当然了,傍晚时分晚霞将至,那个时候,还能拍摄出更美的画面。”
杜思远是个专业摄影师,他知道在什么地方取景,在哪个时间段拍摄出的画面更唯美。
李明微微颔首,"好,一切听从杜老师的安排,麻烦你了,事成之后,我不会亏待“
"说哪里话,李先生是诗曼的表哥,那就是我哥,我理应帮你。”
嗯?
听到杜思远这句话,李明不由恍神。
看样子,这家伙对冯诗曼有想法啊?
都开始巴结他这个冒牌表哥了。
次日一早,李明驱车再度来到滨海市区。
找到杜思远和冯诗曼,经过一整天的努力,拍摄工作进行了百分之八十。
李明驱车,载着冯诗曼、杜思远去到几处景色秀美的地方。m.χIùmЬ.CǒM
海边、山巅、鸟语花林之处,包括城市里具有独特拍摄视角的地方。
这些地方一一试探着拍摄,杜思远利用他老辣的拍摄技术,尽量为踏星服装拍出完美的宣传海报。
到了傍晚时分,三人从海边归来。
用杜思远的话说,晚霞将至,在海边拍摄是最美的。
一连在海边拍摄了十几张,届时照片洗出来,进行二次筛选,哪张最好看、最有意境,就用哪张作为宣传海报。
下午六点,三人驾车返回市中心。
李明做东,来到滨海市最豪华的颐泉大酒店,宴请杜思远、冯诗曼吃了一顿大餐。
离开之际,李明叫住杜思远,塞给他两百块钱。
杜思远一看,急忙回绝道:"李先生,你客气了,我说过,理应帮你。”
李明不想欠下别人的人情,于是坚持道:"杜老师,没多少,就两百而已,当你打零工赚的零花,虽然我是诗曼的表哥,却也不想欠下你那么大的人情。‘
"这..."杜思远犹豫,望向一旁的冯诗曼。
冯诗曼嫣然一笑,説道:"我表哥给你,你就拿着吧,又不是很多。”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了。"杜思远悻悻然收下。
"好了,我送你们回去。"李明起身,问道:"杜老师,诗曼,你俩都吃饱了吧?‘
"吃饱了,该回去休息了。”
"那好,我先送杜老师回家,回头再送你。‘
李明对着冯诗曼说。
杜思远的家距离颐泉大酒店还挺远,开车过去,也得半个钟头。
先把他送回去,李明调转车头,又去到冯诗曼居住的小区。
开车直接进入小区,在单元楼旁边停下。
"到了,这里就是我家,我家住在三楼。”
冯诗曼随手拿起包包,开口对李明说道。
"嗯,你上去吧。”李明没有下车的意思,他不想被冯诗曼的父母撞见。
冯诗曼却邀请道:"你不上来坐会吗?反正也不算太晚。”
"这个..."李明一怔,讪笑道:"这不合适吧?叔叔和阿姨都在家。”
"他们不在。”冯诗曼揺头,"他们不和我住在一起,这栋房子,是我自己赚钱买下来的,他们住在郊区呢。”
"呃,这样啊?”
李明突然挺佩服冯诗曼这种女孩,小小年纪,才24岁,就自己赚钱在闹市区买下—栋房子。
这房子如今看来不咋地,等上十年,到了2001年,价值起码飙升百倍!
那个时候,滨海闹市区的房子就值钱了啊!
"好吧,既然叔叔和阿姨不在,我上去坐会儿也没啥。”
李明看了看腕表上的时间,才刚七点钟,坐一会回家,刘晴不会唠叨他。
三楼,大约百平米的房子,和李明现在居住的房子空间相差无几。
但是家具之类,却要比李明摆楞的整齐,也齐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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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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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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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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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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