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的外观明显就是一个乞丐的样子,恐怕只能厚着脸皮当一当乞丐了,别的都干不了啊。
不过司马子自命清高,完全不满足于当乞丐这种事情。虽然他以前从未出过村子,但村子里面外出打工的人可是一点也不少,司马子从这些人的日常谈话中了解到了很多的东西,其中一个就是碰瓷。
碰瓷这玩意虽然让人很不齿,在司马子看来却是一个来钱十分快的方法,谁会没事和一个浑身破烂的乞丐纠缠啊?如果碰到胆小的,讹诈个成千上万可是没问题的。
于是乎,莹城的碰瓷之王司马子诞生了。
......
批发市场附近,取代林晶蓝成为牛二餐馆新员工的牛三下了货车,缓步向着批发市场走去。作为牛二的亲戚,牛三根本就不用担心被剥削的像林晶蓝一样惨,完全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更何况,他还想要进最便宜但是最差劲的食品。没人不知道批发市场这种地方,来的越晚越便宜,牛三当然是能拖一点时间就拖一点。
这时候,一个头发乱如鸟窝,浑身脏兮兮,衣服破烂不堪,双手捧着的乞丐笑嘻嘻的向着牛三一瘸一拐地走来,乞丐就是司马子。
牛三厌恶的看了司马子一眼,转身就要绕道走开,司马子竟然如同鬼魅一般闪身就到了牛三旁边,伸出了双手。
“这位大哥,求求你施舍我一点钱吧,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饭了!”司马子可怜巴巴地说道。
“就你还好几天没吃过饭了?骗鬼吧你。”
牛三厌恶的说着,对着司马子就是一巴掌扇了过去。巴掌还没扇到,他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哎呦!”
司马子大叫一声,紧紧的抓着牛三的衣服,叫唤起来:“我的肋骨啊,我的屁股啊,我的大腿啊!你,你赔我钱!”
这司马子的演技实在是不怎么样,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够看得出他就是在碰瓷。
“你有病吧,谁打你了啊?”牛三没好气的说道。
“你还说呢?明明就是你一巴掌打我,把我打到地上的,不信路边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作证!”
司马子一边摇着牛三的衣服,一边哭着说了起来。
“真烦人,你要多少钱啊?”
牛三只想摆脱这个烦人的家伙,根本不想和他多说半句话,牛二可是给了他好几万去进货呢。
“十万,一分不少!”司马子笑了起来,挺直了脖子说道。
“十万?你不配。”
说完,牛三从裤袋里掏出一捆钱,轻蔑地甩到了司马子的脸上,随后就离开了。
司马子数了数钱,发现有三千块钱,开心的不得了,以前在村子里小偷小摸都得很久才能弄那么多钱呢。他从地上就蹦了起来,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样子。
“三千块钱,太爽了!”司马子兴奋的叫道。
路过的行人一直都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两人,有几个人甚至还拿着手机拍了小视频。
“这乞丐是神经病吗?在大庭广众之下怪叫什么?”
“这乞丐是神经病?那么那个给钱的人就是极品傻叉啊,明知道是碰瓷,居然还给送钱。”
“这老头有手有脚的,干嘛要出来碰瓷啊,真是丢我们这些老人家的脸......”
所有围观的人都在背后对牛三和司马子指指点点起来。
司马子的不要脸程度可是扛扛的,在众目睽睽之下笑哈哈地跑掉了,而牛三则是十分难为情地离开了人群。
短时间内赚了那么多的钱,司马子一下子就尝到了碰瓷的甜头。但是这里的人都认识他了,他是不能够再在这里碰瓷了。于是,司马子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
原本出租车司机是一点也不想搭司马子走的,直到司马子出了两倍的车钱,才上了出租车。
......
林晶蓝在进完货以后,毫无悬念地来到了夜市找摊位。
莹城的夜市非常的繁华,到处都是在买东西的人和摆摊的摊主,吃喝玩乐应有尽有。虽然说没有上品尚城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同样使莹城的夜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
林晶蓝在夜市里逛着,把整个夜市几乎都给逛遍了,连半个放摊子的地方都没有。他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夜市这种地方的位置还是要早点来才能够占的到啊!
以前林晶蓝倒没怎么来过夜市,对于在夜市摆摊的了解几乎为零。
该找谁了解好呢?
想了一想,林晶蓝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打了个电话给林雅怡。
目前林晶蓝有号码的人并不多。沈佳佳忙的要死,根本不可能知道怎么摆地摊;何影萌虽然是他的女朋友,但是她平时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玩的,对这些一点都不感兴趣;刘悦倒是有可能知道,只是现在打给她不太合适啊,万一凌桔在她旁边呢?
综合来看,只有林雅怡比较合适了。
话筒对面,林雅怡在看到是林晶蓝打来的电话时,她兴奋的不能再兴奋了,这可是林晶蓝打给她的第一个电话啊,做梦都想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下午的时候还没说什么就回家了,现在无论怎么样都得跟晶蓝哥多聊一会!”林雅怡心里暗暗想着,接了电话。
“小雅,我是林晶蓝。”
“嘻嘻,晶蓝哥,我知道是你哦。”林雅怡笑着说道,“我一直在等着你的电话呢。”
“那我这个电话还真的打的晚了呢。”ωωω.χΙυΜЬ.Cǒm
“对了,你和影萌在我走之后有没有去哪里吃东西呢?”
“有啊,一个叫做白兔咖啡馆的地方,那里的白兔奶咖好好喝的。”
“真的?那有时间我们三个一起去?”
“一定一定。对了,小雅,你知道夜市啥时候去摆摊比较容易占到位置吗?”
“夜市?晶蓝哥,你想摆摊去卖东西吗?”
林雅怡有点不明白了,林晶蓝现在条件好像挺好的啊,为什么还要去摆摊呢?
不过不管如何,她对于林晶蓝的想法还是非常支持的。
“是的,找点事情来做。”
“这样啊,我了解,我们家以前就在夜市摆过摊。根据我的了解,一般来说晚上六点半到七点去比较容易占到位置......”
林雅怡就和林晶蓝说了很多关于夜市摆摊的事情。
“太感谢你了,小雅。”
“嘻嘻,晶蓝哥想帮忙,我怎么能不帮呢?到时候我会去你的摊位捧场哦。”
“小雅,我还没来得及问呢,这些年来你都去哪了呢?”
“我今天也想和你聊这个呢......”
林雅怡开始和林晶蓝细细讲起这六年来发生的事情。
六年前,看着村子里一栋栋新建的楼房,想要更好生活条件的林雅怡的父母就匆匆忙忙地带着她前往莹城去打工。
林雅怡一家人开始时人生地不熟,啥苦都吃过,打拼了半年终于找到了一份比较好的工作。在干活的过程中,林雅怡的父母不断地自学提高能力,从普通工人做到了经理,赚到的钱一路走高。
在辛辛苦苦的打拼了三年以后,一家人终于攒了足够多的钱回林家村过上滋润的日子,而林雅怡也想回去看看三年没见的林晶蓝了。
没想到,一回去,林雅怡就得知林晶蓝早已经在她回来的前一天就被人排挤离开了林家村。
看着空空如也的林晶蓝的家,她的心中后悔着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哪怕早回来一天也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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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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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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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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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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