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光头是谁呀?长得好凶狠哦。”张芷晴皱眉盯着手机屏幕上那个表情凶恶、五官粗大的男人看,“肯定是孙泽成吧?”
“回答正确。”黄粱边吃边说,“这人最大的面部特征是他的大肉鼻子,简直有正常人鼻子的两倍大。而且你发现没有,他的嘴也特别大,据说笑起来特别吓人,像是能吃人一般。”ωωω.χΙυΜЬ.Cǒm
“你说他一顿两个成年人我都信。”张芷晴说。
“至于表情凶狠这一点...毕竟这人是个重刑犯,又在监狱中蹲了六七年,气质上自然和普通人相去甚远。”黄粱见怪不怪的说,“他和刘明不一样,那家伙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像是个读书人的样子。”
“是吗?”张芷晴手指滑动屏幕,把六名的半身照在手机屏幕上放大,她由不得一惊,“他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这个面红齿白、像是个白面书生的男人?”
“对,外表很具有欺骗性,不是吗?”黄粱同样用惊讶的目光注视着刘明的照片,即便已经看过十几次了,他还是不习惯这个男人是一个罪恶滔天的罪犯。用温润如玉或目若朗星来形容刘明并不夸张。他面颊的线条十分柔和,眼神和孙泽成那种面露凶光完全不同,看起来有些茫然,仿佛刚睡醒的模样。
“这人好像是没有胡子...”张芷晴嘀咕道,“剃的也太干净了吧。”
“可能是舍得在剃须刀上花钱。”黄粱说,“这是刘明入狱服刑前的照片,在监狱中待了两年的他可能在容貌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都说不定。”
“才两年,变化能大到哪儿去?”
“堪比换头。”黄粱回答,“一点都不夸张,我亲手送进监狱的一个男人出狱后和我在大街上遇到了,要不是他主动打招呼的话,我根本认不出来这人。嗯...简而言之就是从野比大雄变成了胖虎。”
张芷晴惊讶的说:“有这么夸张?变成小夫还差不多吧。”
“没变成静香就不错了。”黄粱耸肩回答,“总之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即便是成年人,容貌还是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是发腮这件事,据说有些人腮部的骨骼会生长到四十多岁。”
“确实是。”张芷晴说,“我的导师就是,年轻的照片巨帅,直接可以拉到时装周当模特的那种。遗憾的是他一过三十岁整个人就发腮了,完全像是变了个人,根本没眼看了。现在他那张大脸,直接和肩膀连在一起了!”
“要是你的导师听到你背着他这样说,他肯定得给你穿小鞋。”
“不怕,现在是他求着我,我是有恃无恐。”
“千万别恃宠而骄哦。”
“用你提醒我?真的是,操心你自己的事情得了。”张芷晴不以为然的摆摆手,翻出了沈鹏的照片,“呵,这三个人没一个是平平无奇的相貌啊,各有各的特点。”
“确实是。”黄粱的目光落在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沈鹏的照片,的确如张芷晴形容的那样,包括沈鹏在内的这三个男人,个个都在容貌上有着与众不同的特征。如果说孙泽成是狠,刘明是白,那沈鹏就是丧了。
照片中的沈鹏一头凌乱的长发,一眼就能看出这不是他故意凹造型,而是时间长没洗头的缘故,一头油亮的头发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头皮屑,令人作呕。瞪大眼睛看着摄像头的沈鹏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一侧嘴角高高扬起,带动了脸部肌肉,这表情让他看起来格外不羁。
从他瓜子脸的轮廓不难看出如果他瘦下来的话,肯定是个容貌英俊的帅哥,即便他现在脸颊肿胀了起来,也是个帅气的胖子。或许是为了贯彻邋遢的风格,他留着乱糟糟的山羊胡,说实话很适合他,并不会令人联想到脏兮兮的流浪汉,而是会想到类似诗人或画家之类的充满了艺术细菌的职业。
当听黄粱说沈鹏的父母说他最近忙着写诗的时候,张芷晴还以为这是一句调侃的话。被黄粱告知这是事实的时候,张芷晴有些难以接受。“就这个玩意?”她指着沈鹏的照片说,“竟然在写诗?”
“没错。”黄粱点了下头,同样感到十分荒诞,“八成不是五言绝句什么的,而是读起来狗屁不通的现代诗吧。”
“诗人的门槛这么低吗?”
“不是有人说过,人人都是诗人吗。”
“......我就从来没有升起过写诗的念头。”张芷晴表情纠结的说,“你好像也没看过诗歌一类的书吧?你有过吗?”
“没有,我的水平太low,看不懂诗歌,我总觉得那是无病呻吟,是矫情。”
“矫情?”
“我记得我看到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放在这里不知道合不合适:矫情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平庸却偏要假装独特,这是不老实的平庸。”
“哈哈哈,这句话好损哦。”张芷晴笑着拍拍手,“我喜欢。”
“送给你了。”
“切,又不是出自你之口,装什么大方啊。”张芷晴来回滑动着手指,让刘明、孙泽成和沈鹏的照片在黄粱的手机的屏幕上切换,“但从面相上看,孙泽成的可能性最大,其次是沈鹏。”
“刘明位居末席?”
“我都说了,只考虑面相的话。”
“以貌取人可是会出大乱子的哦。”
“至少这一次不会。”张芷晴点了点手机屏幕,“这三个人都不是好饼。”
“这倒确实是。”黄粱叹了口气,把手机拿了回来,“问题在于今天忙活了一整天,一个人都没见到啊。”
“孙泽成你就别指望了,警方都找不到他的下落呢。最好还是别和他打交道,这人可是一名逃犯啊,以你现在的状态,应该不是对手。”张芷晴忧心忡忡的目光落在了黄粱受伤的左臂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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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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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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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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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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