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甄勇冲着自己妹妹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我和沈鹏是大学同学,同一个系的,不是一个班,有些专业课会在一起上,寝室也是同一个楼层,算是点头之交吧。”
黄粱点点头。
“在大三那年,我和沈鹏的孽缘才拉开了序幕。当年沈鹏是我们系的风云人物,系学生会的骨干,组织各种活动都有他的身影,而我那时候成天啃书,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里。我们几乎没什么交集。”
“想不到吧?”甄馨对黄粱说,“我哥当年可是个书呆子哦,一门心思当律师。”
“还真是看不出来...”黄粱的目光落在甄勇那件皮夹克上、在肩膀位置的一排尖厉的铆钉。
甄勇苦笑着摇摇头:“总之我第一眼见到小雨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
“小雨就是我嫂子,全名叫柳小雨。”甄馨在一旁补充说明。
“我第一次见到小雨是在图书馆,她比我小两届,因为同在学生会的缘故,沈鹏和她彼此吸引,然后成了男女朋友。只不过没过多久,小雨就发现沈鹏不适合自己。”
“原因呢?”
“阻碍她进步了。”留意到黄粱脸上惊讶的表情,甄勇苦笑着点点头,“对,你没听错,这就是我前妻对我说的原话。她认为沈鹏的存在会阻碍自己的发展,所以就决定和他分手,我和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渐渐熟悉的。她和我一样,每天都会抽时间去图书馆,一来二去,我们经常住在一起自习,就渐渐...渐渐...”
“看对眼了。”甄馨说。
“互相吸引。”甄勇没好气的说,“我可是你亲哥!”
“就亲哥才会口无遮拦。”黄粱羡慕的望着眼前这对再次瞪起眼来的亲兄妹,“我时常会想,我要是能有个兄弟姐妹就好了。”
“一点都不好!”,“想多了你!”
“总之我和小雨暗生情愫的时候,她的确还没有和沈鹏分手,他们名义上还是男女朋友,但也只是名存实亡。”
“沈鹏可不这样看。”甄馨直白的说,“他可是认定了你挖他墙角,给他松土,给他戴帽子——”
甄勇翻着白眼说:“我为他做的也太多了。”
“所以说因为柳小雨的缘故,沈鹏从此就记恨上了你?”黄粱问。
“对,记恨了我十多年。”甄勇叹了口气,“他算是吧这辈子遇到的所有倒霉事都算在我的头上了。幸好我和他不是从小就认识,不然他小学考试没及格都会赖在我身上。”
“有这么夸张?”黄粱问,“沈鹏将什么不如意的事情都怨在你的身上?”
“一点都不夸张。”甄馨抢在哥哥前回答,“在那个‘垃圾箱’里,贡献了最多的就是沈鹏了。他寄来的垃圾信件足足占了半个抽屉!这还是我每隔一段时间都清理一次的结果呢。”
“是吗?这人还挺持之以恒的。”
“谁说不是呢。”甄勇苦笑着说道,“或许是他上学时过的太舒心有关,大学毕业后沈鹏没能考取到律师资格,从众星捧月变得一文不名。那时候他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去纠缠小雨,我当然不可能视而不见,就...和他起了几次冲突。”
“你动手打他了?”黄粱兴致盎然的问。
“那倒没有,打人是犯法的,我当然不会以身试法。我成功激怒了他,让他出手打了我。”甄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点鼻血换沈鹏被拘留十五天,这买卖不亏。”
“你还真是豁得出去,也行,打架这种事太low,赢了进局子,输了进医院。还是你这种处理方式比较稳妥。”
“年轻气盛,现在说起来真是有够丢脸的。”
“正常,这种荒唐事每个人都经历过。如果一次都没有过的话,反而更悲哀。”
“也是。”甄勇强打起精神笑了笑,“总之从那之后我和沈鹏的矛盾就算是公开化了。只要碰上面,必定会发生一番冲突。不过几乎每次都是他吃亏,但也不会让他伤筋动骨。毕竟我不会跟一条疯狗计较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一个悲哀的人。”
“是啊,他主要是性格不行,干什么都没长性。这几年是越混越完了。”
“要我分析啊,这个沈鹏其实对我嫂子没啥念想,他之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还是耿耿于怀,主要还是放不下我哥。”
“放不下我?啥意思?”甄勇瞪大了眼睛。
“你们上大学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大学毕业了,还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不过位置颠倒了,他肯定心里觉得不服气啊,凭什么你一个小透明娶了柳小雨,成为了一名律师,还开了自己的事务所。正常人都会觉得眼气,只不过沈鹏这人要更小心眼一点。心里一直忘不了你。”
“......怎么这话你说出来就这么怪呢?”
“我分析得相当正确呀,你说呢,黄粱,你觉得我分析得在理不?”甄馨得意洋洋的看向黄粱。
“相当在理。”黄粱相当配合的说,“这人明显是魔怔了。”
“确实是个魔怔人。”甄馨指着文件柜的抽屉说,“每个礼拜都会寄来辱骂我哥的信件。”
“周周寄信?”
“可能是觉得发电子邮件不过瘾吧。”甄馨说,“反正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碎纸机买来就是干这个用的,对吧,哥。”
“是啊,我都有些习惯了,要是哪个礼拜沈鹏没给我寄信的话,我心里还有些不踏实。”
“他最近给你寄信了吗?”
“有。”
“我能看看吗?”
“当然可以,不过除了浪费生命中宝贵的几分钟,您不会有任何收获的。全都是诅咒我不得好死的话,没有能和那条假手臂关联上的蛛丝马迹。”甄勇没有站起身走到文件柜前翻找文件,而是打开面前办公桌的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来几个随处可见的白色信封。“这些是最近几周沈鹏寄来的信。”
甄馨说:“我哥成天盯着这几封信看,信纸都抽抽了。”
“喂!家丑不可外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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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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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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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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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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