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致命推理>第一千七百三十四章朋友...
  “您是什么时候发现这条酒店订单信息的?”

  “是一次我和小雅出去逛街的时候,我们在商场的咖啡店里喝咖啡,当时小雅人去卫生间了,手机被她留在桌上。刚好有人打来了骚扰电话,我给挂断后碰巧就点进了‘美团’app里,我当时只是想看一看中午吃的那顿饭究竟花了多少钱,没成想却看到了那条订单信息。没看几眼我就赶紧把手机放了回去。不敢让小雅发现,如果小雅知道我看到了那个的话,我想她一定不会开心的。”

  “她没发现吗?”

  “应该是没有吧。那之后我旁敲侧击的问了她几次,她始终否认自己交往了男朋友。不过我反而是越来越确信她肯定和什么男人保持着某种关系,危险的关系。”wWW.ΧìǔΜЬ.CǒΜ

  “您的理由呢?一定有某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让您产生了这样的结论吧。”

  “细节倒是说不上来什么...主要就是感觉吧。”郭莹莹表情纠结的说,“女人对这方面的事情很敏感,至少我自认为比较敏感。如果您硬要问我有什么证据的话,我只能说好像是没什么。”郭莹莹用力的回忆着,黄粱安静的坐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在这个热闹的广场上,两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被片刻的沉寂包围着,显得格格不入。

  沉默了几分钟,郭莹莹突然坐直身子,她转头盯着黄梁看,用惊讶的语气说道:“我想起一件事!我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我这脑子究竟怎么了...”

  “什么事?请您详细说一说。”

  郭莹莹兴奋的说道:“我记得小雅之前买了一条金项链。”

  “金项链?她有喜好收藏金子的爱好?”

  “是个人都喜欢金子吧。”

  黄粱尴尬的笑了笑,心说自己好像对金灿灿的贵金属就没什么特殊偏好,可能是我不正常吧。

  “我平时闲着没事都会去逛一逛金店,能够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吧,我经常拉着小雅陪我一起去逛金店,不过每一次她都不肯买,都是站在一旁看着我。突然有一天逛街的时候,我发现她带着一条十分漂亮的金项链。我就问她怎么突然想开了,对自己这么好了。小雅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有些羞涩地笑了笑。后来我回到家后,心血来潮的就去网上搜了搜那条金项链的价格。没相当那条金项链将近1万块钱!这可相当于是小雅一个月的工资啊。”

  “一万块?现在金价这么高吗?”

  “一万块的金项链其实不算贵,一般般,但对小雅而言绝对是一笔大支出。她每月工资的一半都用来交房租了,剩下的吃穿用度也攒不下多少,向来生活节省的小雅竟然会花1万块去买一条金项链,这在我看来是完全无法理喻的。”

  “可能是为了投资吧。”黄粱试着揣测,“买金子还算是比较保值,把钱换成另外一种方式留在自己身旁,比买一些奢侈品、化妆品什么的强多了。”

  “不,您说的不对。那条金项链的价值主要在于品牌和工艺,从保值的角度来说,买那条金项链就相当于亏了几千块钱。这对于向来精打细算的小雅而言是绝对不会做出的选择。我当时就隐约觉得,这条项链可能不是她自己卖的。”

  “不是自己买的?”

  “我当时推测可能是之前纠缠过小雅的那个人买的,不过现在来看,也可能是另一个男人买的...黄先生,您说会不会就是把小雅推下阳台的那个人给她买的?”

  黄粱没有吭声。他打算回去问一问余念是否知道这条金项链的事情。不过考虑到余念异于常人的脑葫芦,想来他根本想不出来还能送女孩金子这样的事情吧。

  “您确定那条金项链不是王小雅自己花钱购置的吗?”

  “我认为不是,虽然我也没有去真正问过她,不过以我对小雅的了解,她不是那种会花钱买这种东西的人。就算是买金子,她肯定买的也是那种金条或金砖,当做储备金,而不是去买一条华而不实的项链。那条项链的确很好看,不过可能是留意到我发现了她戴的那条项链吧,那之后我没在小雅身上再看到过。”

  黄粱点了下头,心想有必要与李警官沟通一下,看警方是否在王小雅的房间中发现金项链的影子。

  “我能想到的差不多就是这些了,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小雅见面的机会不多,她总是显得很忙碌,但好像不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她应该都是正点上下班。周六日休息的时候,我找她出来逛街,她总是推脱说家里忙。我也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难不成每个周末都要进行大扫除吗?”郭莹莹的语气有些埋怨,似乎是察觉了这一点,她苦笑的说道:“抱歉,说了太多毫无意义的废话。”

  “最近您和王小雅的关系变得有些疏远了吗?”

  “嗯...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最近三个月,我几乎没有和小雅再出去逛过街了。一方面是因为最近我们俩的工作都比较忙,另外一方面也是她之前三番两次的拒绝我外出逛街的邀请,我也不想再去烦扰她了。我想的是等什么时候她不忙了,或许就会主动邀请我一起出去吧。不过我没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小雅就出了意外。唉,真的是命运无常啊...”

  在郭莹莹的一声惋惜中,这场对话就此结束。郭莹莹匆忙的返回写字楼去完成剩余的工作,独留黄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注视着广场上的男男女女,黄粱拿出手机给李警官打去了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还没等黄粱开口,李警官劈头盖脸就是一番呵斥:“你小子还有脸给我打电话!你昨天是不是顶着我的名号去招摇撞骗了?我警告你啊,你以后要是再敢胡来,我就——”

  “怎么?”黄粱莫名其妙的问,“李警官,您今天状态不好吗?怎么生了这么大的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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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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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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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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