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回去。大王,你们就没去检验一下郭敏霞出租屋墙壁上的那一小块血污吗?”
“啥?她家墙上有血污吗?我怎么不知道。”王建仁困惑不解的摇摇头,“没有啊,根本就没有。”
“有的!你忘了吗?就是在沙发上面大概半米多高的墙上,那有一只被打死的蚊子!”
王建仁把黄粱的话反复念叨了几遍,才猛然想起黄粱说的那团血污是什么,他立刻放松下来,哈哈大笑着说:“哈哈哈...我还以为你说啥呢。梁子,你是不是有点太敏感了?那东西还值得咱专门走这一趟?我当然看到了,哥哥又不是睁眼瞎,那不过是蚊子的血,你管它干嘛?总不可能是一只蚊子把郭敏霞给弄死的吧。”
“你真是气死我得了!”黄粱涨红着脸吼道,“一只蚊子能有多少血?你怎么就知道那里没有人血!”
王建仁不服气的撇撇嘴,反驳道:“就算那蚊子吸了人血,之后才被人一巴掌拍死的,那有什么的,郭敏霞的尸体还没被家属领走,她的DNA信息我们手中已经有了,干嘛还费劲去从被拍死在墙上的蚊子的血里提取啊?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让人去提取墙上的那团血迹?更没有进行DNA检测?”黄粱印证了自己的猜测,简直快要被气吐血了。
王建仁有些心虚的耸了下肩膀,回答说:“对、对呀,当时是有过来进行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问我用不用提取一下墙上的血迹,被我阻止了,因为没什么必要嘛——”
“你真是愚蠢!你这头蠢猪!”黄粱怒不可遏的咒骂道。
王建仁本想着立刻反骂回去,可他刚挺直脖子瞪眼看向黄粱,就被黄粱脸上的愤怒表情给吓到了,气势瞬间就被压了一头。
撇了撇嘴,面子受损的王建仁也不敢吭声,他也开始担心或许自己对那块血污的判断有些过于草率,难得老老实实的闭上嘴,不再和黄粱抬杠。两个人在沉默中走完了返回出租屋的余下路程。
急匆匆的跑回到死者生前居住的出租屋后,在亲眼确认了墙上的那一小团血渍还在,连那只被拍扁了的蚊子都仍在原本位置,黄粱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立刻建议王建仁把技术人员叫来提取这团血污的DNA,看看血液究竟是被害人的,还是说是其他人的。
听到这里,王建仁才后知后觉跟上的黄粱的思路,他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发愣。回顾神来,王建仁抬手就是给了自己一记重重的耳光,力量之大、力道之狠,直接就把他的半张脸给打肿了。
“该打!”王建仁骂骂咧咧的说,“TM这么重要的东西,竟然差点被我这双狗眼给忽略了!真是够蠢!蠢死得了。有一天哥哥我要真是死了,肯定不是因公殉职,是TM被自己蠢死的。”
黄粱无心听王建仁继续在责骂自己,让他赶忙联系技术人员。王建仁这回老老实实的给相熟的技术人员打去电话,让他们立刻过来案发现场,提取墙上的血迹。
一番折腾后,技术人员拿着提取到的血迹离开,这一下午眼看着就要过去了,忙碌的傍晚即将到来。
忙碌了一整天的打工人们,此刻大多都已经开始摸鱼,等待着下班时间到来。伴随着新生代成为打工人中的主力军,有些年轻人不愿违背自己的心意,只为了讨好上司就主动留在工位上,进行毫无意义的加班。xǐυmь.℃òm
他们勇于去表达自己、勇于去与不合理的规定或命令正面对抗,虽然这不可避免的引发了世代间的矛盾,不过总的来说,这算是一种步,毕竟打工人的权利如果自己不去争取的话,只会被一点点侵蚀。
当然,这些都和待在出租屋内的黄粱和王建仁没什么关系,两个人既不需要按时打卡上班,也不需要违背意愿强行加班,他们根本不需要严苛的上司,自己就把自己压榨到极限了。
来来回回忙活了一整天,有些精疲力竭的王建仁直接坐在客厅冰凉的瓷砖地面上。黄粱则站在一旁,他倚靠着墙壁,仍在专注的盯着墙上的一小块血污。
黄粱不清楚那只蚊子是否能带来惊喜,这种对人类生活没多大益处、甚至全都是害处的害虫,能否在这次案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呢?他一无所知。
事实证明,即便是一个毫不起眼、令人生厌的蚊子,也可能在某一时刻变得至关重要,成为让一群人为之欢呼雀跃的救世主。
转头来的第二天,黄粱接到了墙上那抹蚊子的血迹的检测结果。打来电话的王建仁让黄粱立刻准备好,他已经来解忧事务所的路上。
黄粱穿戴整齐站在自家大门前,等待着王建仁出现。几分钟后,那辆破旧的吉普车就在一阵尘土飞扬中停在路旁。
黄粱一上车,就看到王建脸上兴奋激动的表情,心就大致有底了。果不其然,没用黄粱询问,握着方向盘的王建仁就喋喋不休的讲了起来:“没错,梁子,又是你头功!那只蚊子真是够给力的,可能就是在案发当天飞进郭敏霞家里的吧。也不知道它是从窗纱上的哪处破洞飞进屋子里的!要是没有这只蚊子的话,这案子还真就没这么好弄。出结果了!”
黄粱急迫的问:“这么说,被那只蚊子吸血的人不是受害人郭敏霞,而是杀死她的凶手?”
“没错,就是那名凶手!应该就是那名凶手躲藏在那间出租屋时,被那只蚊子吸了血。然后这人就随手把那蚊子给拍死在墙上。也可能是无意中注意到那蚊子爬在墙面上不动,就给了一巴掌。
“总之这人因为这一巴掌,让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他够厉害的,没在那间出租屋内留下任何痕迹,但唯独让这只蚊子吸了他的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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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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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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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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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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