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问:“打断一下。您口中的老莫应该就是住在隔壁的莫奇莫先生吧。”
“对,是他。老莫的诗我还读过几首呢,总感觉写的语意不同,不过他一直说自己的作品是惊世骇俗的杰作。我是不太了解。不过老莫这个人特别有趣的,人很好,就像是个可爱可亲的叔叔。平时我会帮他买买东西,他总是很大方的给我发点小红包。东西都是捎带手买的,反正我几乎每天都得去超市购物、买菜,那些额外收入积攒起来也不少了,大几百块。
“有些跑题了,说回正题吧。在徐女士住进那个家后,氛围就变得更加怪异了。如果抛开徐女士和李玲玲之间发生的冲突的话,其实那个家还挺和睦的,在我看来,徐女士是个相当出众、富有魅力的女士,也难怪李先生会那么迷恋她。
“不过对于那个青春期的小姑娘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背叛。将心比心,如果把我放在李玲玲的位置,我肯定也会成天故意找茬儿吧。”王菊边说边点点头,手指不自觉的抚摸着手表的表带。
“李玲玲和徐常宁之间的冲突很激烈吗?”黄粱问。
“要我说的话,那根本算不上是冲突,冲突应该是两方面都在较劲才对,可事实情况却是只有李玲玲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她倒是希望能引起自己父亲的注意,通过搞破坏或伤害自己的幼稚行为,来争取到父亲的心。她更希望能将忍耐着自己行为的徐女士激怒。可她毕竟只是个孩子,而徐女士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两人根本就对不上频段。
“经常看的我莫名其妙,徐女士一点错都没有,李玲玲就开始大哭大闹、肆意破坏。后来因为所有人都厌倦了她这一套,选择无视她任性的行为,这孩子在家里就待不下去了,突然有一天,我们发现这孩子就消失不见了,学校也不见她,没人知道李玲玲去了什么地方。我们才想到她这是离家出走了。
“那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家里都是鸡飞狗跳的。虽然我没被卷入其中,只是做着我份内的工作,李先生几乎每天都往外跑,去寻找女儿的下落,经常忙到很晚才回家。徐女士一边要兼顾李先生的工作和生活,一方面还得去操心李玲玲的事,整个人明显都憔悴了。不过渐渐的,我们也就习惯了李玲玲离家出走的事实。
“李先生虽然还是每隔几天就出去转一转,但已经不像最初时那样激动了。那孩子虽然才十几岁,但现在十几岁的孩子和之前的十几岁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完全是个成年人,只不过行为和想法都太过幼稚。那段日子还算平静,持续了三四个月吧,家里几乎没再出现任何争吵,甚至安静得有些过分。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待在那栋别墅里,要不是时常和住在隔壁的老莫聊聊天,我真觉得自己都快待抑郁了。不过这种平静的日子终究是假象,或许这就是说暴风雨前的平静?总之就是有种行走在冰面上时的揪心,心里不踏实。
“李玲玲那孩子出事的那天我还记得,那天风平浪静,天气很好,一大早,李先生和徐女士就一起离开家了。原本两人说要回家吃晚饭,可我做好晚饭后,一直等到晚上八九点钟,两人都没有回来。那时我就有些坐不住了,给徐女士发去了一条信息,她却没有回我。我在煎熬中等到了晚上十点多,才又给徐女士打去电话。
“从电话中我才得知原来是李玲玲出了事,她和李先生正在处理。当时我还不清楚李玲玲已经死了,还以为她又闯出了什么祸端。没成想第二天见到徐女士时,从她口中我得知那个女孩竟然在自己父亲面前用刀自杀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警察来找我问过几次话,大体就是打听李玲玲的情况。Χiυmъ.cοΜ
“我和那孩子没什么交集。即便她待在家中的那几个月里,我们俩也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她那时候已经不好好去学校上课了,经常玩到半夜才回家,有时候还会喝酒,一身酒气的撒酒疯。有几次我看不过眼,就说了她几句,她可倒好,指着鼻子骂我。那之后我就尽量避免和李玲玲碰面,即便在家中遇到了,也装作看不见彼此。
“说实话,我对那女孩的死不怎么感到感伤,我应该感觉悲伤,我的确也会悲伤,但并没有多么沉重。那孩子真的很不讨人喜欢。我就如实把这些情况和前来问话的警察说了说。那之后的日子变得越发难熬。无论是徐女士还是李先生,脸上都没了笑容,每天都是苦大仇深的表情。
“尤其是李先生,曾经的李先生虽然烟不离手,不过很少去喝酒应酬,他本人也很讨厌喝酒。可自从李玲玲去世后,李先生就开始终日酗酒。每天都是醉醺醺的,有几次他好像是把我认成了他的前妻,喊着张媛的名字对我哭诉,说他没能照顾好女儿,诸如此类的话。弄的我非常尴尬,我那时候就意识到这份工作快结束了。
“有一次还被徐女士给撞见了,当时李先生抱着我的大腿哭。当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从那之后我就尽量躲着李先生。李先生他悲痛欲绝,终日无所事事,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在家中游荡着。说实话,我真的很害怕。
“那时候我又再一次生出想要离开的念头,只不过因为这件事刚发生不久,我觉得怎么也得再过一段时间才好提出。然后那件事情就发生了。”说到这里,王菊端起刚才点的一杯奶茶,喝了一大口,把涌上来的烦闷压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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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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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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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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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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