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终极进化>第四百四十七章 张角重生
  “既然是儒门弟子,就请进吧!”正在秦戈沉心静气听经时,房门突然打开,一个面容清烁的老者一身儒袍走了出来。

  张籍知道此人脾气古怪,生怕他得罪了秦戈连忙介绍道:“这位便是威名天下的秦将军!”

  儒者淡然道:“老夫开门请的是儒者,可不是什么将军!”

  见到儒者如此傲慢,对秦戈有轻视之意。张籍正要发怒斥责老者,秦戈拦住了他,让他先回书院教书,打发走张籍后,向老者执弟子礼一拜道:“晚生秦戈,拜见先生,敢问尊姓大名?”

  儒者将秦戈让进屋子笑道:“你不是一直在找我吗?现在怎么不认识了?”

  秦戈眼中闪过错愕,愣了一会,随即脑中电光一闪,有些激动道:“阁下可是郑夫子?您认识我?”

  郑玄给秦戈沏了一杯清茶笑道:“你曾数次闯入我的茅庐,老夫就算眼瞎也不会不知道你!不过唯一不同的是,秦大人一腔正气已经成为一名儒士了!”

  秦戈愣了半天,在儒道学宫与儒者经常打交道,他已经熟悉了儒者的说话方式,突然喜出望外的道:“先生肯屈尊到自由书院讲学?”

  郑玄跪直身躯道:“至少现在的你不会让儒学蒙尘!”同时取出一把桃木剑,此剑剑身上刻满了道家的符篆,郑玄将桃木剑递给秦戈道:“这是一位老友让我转交给你的!他说当你成为一名儒者后,让将此剑赠与你!”

  “地道五行剑!此剑是当日南华老仙赐予我弟张梁的道家神器!此剑有驱使阴阳,掌控地道之力!”张角的声音在秦戈脑海中响起。

  秦戈接过五行剑,轻轻摸着上面的纹路,他想起了当日朱隽屠城的那一幕,看来朱隽早就想将这把剑赠与自己,只是当年秦戈对朱隽的做法极为排斥,当年更是借着酒疯大闹庆功宴,泼了朱隽一脸的酒,对其当众辱骂和羞辱,而现在朱隽是这个世界上除了老头子外,秦戈最尊敬的人,而他也秉持朱隽的儒道!现在想起曾经的一幕幕,秦戈心中百感交集。这把剑更像是朱隽对他的警示和训导,这把剑突然变得沉重起来,良久秦戈压下异样的情绪,起身跪在郑玄身前,双手恭恭敬敬的接过此剑。

  对于秦戈的儒者气质和慧根,郑玄非常满意道:“公伟果然没有看错人!他培养出了一个能够传道的学生!”说着满脸欣慰的将地道五行剑交给秦戈。扶起秦戈捋着胡须寒暄起了,已经离开儒道学宫十数年,郑玄对学宫和老友们甚是挂念,询问了一些儒道学宫的近况,以及朱、卢、皇甫等三位挚友的情况。

  与郑玄寒暄了良久,看着郑玄似乎想到了什么道:“久闻先生精通上古文字,我曾得到过一件异物,不知先生可曾识得?”

  说完秦戈取出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只见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碎片,这是当日在人首山与黄巾匪终极一战中,在冀州人首山战场上秦戈从战死的魔神手中收集到的。

  郑玄一听是古文字,顿时来了兴趣,取过一片片古文残片,不断的放在一起整合,推敲良久突然眼中一亮惊喜道:“这难道是是仓颉字!是我华夏文圣仓颉造的第一种文字,乃是当今汉字的始祖,也是天地间出现的第一种文字,有了文字便代表有了文明,这可是早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可以说是我炎黄文明的源头!”

  一看到郑玄提到仓颉字,这些碎片是张角当日从逐鹿古战场上召唤出的上古魔神身上所带,是当年战死在垓下的黄帝账下的战士的魂魄化成,经郑玄如此一说,似乎和历史、现实对上了!

  秦戈有些激动的道:“先生,可否破译?”

  郑玄早就埋头到碎片的整理中,随意应和道:“问题不大!我很早就从古文中研究仓颉字,只是一直未见到过真字,不过已经对仓颉字的传承渊源心中有数,你十日后来我这吧!”听到郑玄下了逐客令,看到这老头一副沉迷无法自拔的模样,他曾听儒道三贤提过郑玄,郑玄精通儒道各家典籍,尤其是痴迷于翻译古文经典,因为所学过于繁杂,没有专精于一道,在治学和立道方面有所欠缺,所以名声和儒道修为不如三贤,不过在经学典籍翻译上堪称儒道泰山北斗似的人物,秦戈便起身告辞。

  ……

  玄鸟祭坛上,秦戈站在祭坛顶,张角此时在秦戈识海中早已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道:“我能感受到天地间的至阳之力,上古东夷一族崇拜玄凤,玄凤代表着光明,传闻天帝帝俊之妻羲和以光明孕育出金乌,金乌即为太阳,生于汤谷,栖于扶桑!这个祭坛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用汤谷之土造砖,以扶桑之木为基,才有如此纯正的至阳气息,你简直捡到宝了,此祭坛绝对是上古东夷大族的祭坛,乃是上古东夷大巫修炼之地,现在就算在仙山古洞也难以找到第二个!正因为此物已经与天地融为一体,所以即便仙道强者若不仔细探察,也会觉得此物是个普通的土台!”

  秦戈盘膝坐在祭坛顶,听着张角对祭坛的来历娓娓道来,看来这家伙这段时间做了不少功课,他倒是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常道:“如果照你这么说,这祭坛很厉害了?”

  张角连连点头道:“如果能用此复活,我不仅将继承早就失传于天地的巫的传承,而且一出生便拥有纯阳之体!一般道教大成之士皆出生于九月九日纯阳之日,因为那时天地间阳气最盛之时,很多道教大能转世兵解重修,便是选在纯阳之日,就是为了沾点天地间的纯阳之气,阳代表天,天代表道!南华那个老怪物花了数百年才练出纯阳之体!”

  秦戈没有说话,从袖中取出仙胎,咬破手指,双手开始在仙胎上开始快速刻画一种诡异的纹路,张角见此惊呼道:“你要干什么!”

  秦戈淡淡的道:“这是阴阳家秘传的魂傀术!当年阴阳家的大能嫪毐,隐身于大秦内廷,与五位狐媚准备谋夺秦氏的江山,当年就连少年时代的始皇帝也差点被制成魂傀,此术可以将世间任何生灵化身为魂傀,也就是分身!此术是我秦家秘传的禁术之一,不过因为此术太过阴毒,早已在焚书坑儒中消失在这个世界,唯有我秦氏一族有秘传!因为此术过于有伤天和,魂主与魂傀一旦建立,将生命共享,任何一方死亡,另外一方也将魂飞魄散!除非魂主主动解禁,否则魂傀永远无法脱离他的掌控!”秦戈说完便闭目不言,是否选择重生就由张角自己决断,因为张角太过于强大,而且心机深不可测,世间的任何禁锢之术,对张角来说都弱爆了,秦戈为了掌控张角也是拼了!秦戈将刻满魂咒的仙胎放在玄鸟之下,静静的抬头望着天空,他在等张角的抉择。

  “天道损有余补不足!现在我活下去的每一天都是从南华手中算计来的,能活一天就是赚到,不过小子,你可要好好爱惜自己的性命,老夫还想多活几天!”张角陨落后经历了种种,反而比以往更加豁达洒脱,最后做出了选择。m.χIùmЬ.CǒM

  秦戈双手捏诀,开始沟通祭坛,开始了巫族的祭献转生仪式,将掌心按在仙胎上怒吼一声,张角的灵魂冲入仙胎内,顿时玄鸟雕像发出炫目的光辉,整个天空竟然在一瞬间陷入黑暗,而天空中的所有阳光凝聚出一个小太阳,竟然落到祭坛上,而这座祭坛犹如上古汤谷扶桑承载太阳一般,承载着天地间涌来的所有太阳之力,整个祭坛直接成为了一颗小型太阳。

  因为吸收无穷的太阳之光,除了祭坛外,天地间一瞬间陷入黑暗,顿时大汉十三州所有人都以为天狗食日,百姓奔走击打铜锣、向天祈祷。

  南华老仙、胡昭等仙界大能自然有所感知,然而在日食的一瞬间天道混乱无法占卜,各位仙界大佬都在诧异,因为这次日食太奇怪了,与他们测算的日食时间差的太大了,最后他们只能将其归结为异族入侵华夏,这是天道对华夏的警示。

  在日食中的秦戈被越来越炙热的纯阳之力汇聚而成的曦火炙烤,虽然与玄鸟签订的契约,对曦火的炽热免疫,然而此时纯阳之力汇聚凝练成为曦火,那种恐怖的高温却是无法避免,而且温度依旧在快速的飙升,秦戈在曦火的炙烤中直接昏厥过去。

  当一股清流袭来时,秦戈猛然惊觉,从昏睡中惊醒过来,天依旧是蓝天白云,而古朴的玄鸟石雕依旧伫立,难道是在做梦。

  “你醒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秦戈一转身,只见一个一尺多高的光屁股婴孩正凌空盘膝而坐,这个婴儿身躯犹如璞玉雕琢,浑身白玉无瑕,那泛着光晕的肌肤犹如美玉般在烈日下生辉,婴孩眉心有个烈阳的印记,此时正在盘膝捏印,左手指天印、右手指地印,与天地化为一体,正是道家的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之印,神态空灵一派全真模样!

  秦戈盯着这个婴孩,瞪大眼睛,吃惊道:“你是张角!”看到那稚嫩的脸庞和婴儿肥的身躯,秦戈甚至感觉到有些可笑!

  婴孩从入定中睁开眼,摇头带着稚嫩的声音笑道:“张角在黄巾之乱结束后已经兵解,以我们道家的说法我是兵解重生,我是张角!也不是!恩!按照巫族的传统,我就叫巫角吧!”

  秦戈有些惊异不定的道:“既然你已经重生,那我这为何没有你的认主信息?”

  巫角睁开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老气横秋的笑道:“一看你就没有收过超凡成仙的属下!”秦戈顿时有掐死这货的冲动,如果自己收了仙人做属下,自己早就在这个世界横着走了,何至于混的如此凄惨!

  巫角重生后,心灵似乎得到了某种净化,身上有了一种洒脱,不过在秦戈眼中,因为婴儿身躯的原因,那种反差让这货由一个世外高人瞬间变成了个逗比,尤其是用那口婴儿声说着老气横秋的话,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

  巫角没有理睬秦戈异样的眼光,此时心情非常不错笑道:“当然你没有了,那是肯定的!因为超凡入圣后将超脱天道对凡俗的束缚,你们进化者的所谓天道系统,只不过是天道创造约束你们的产物……”

  秦戈突然激动的道:“难道你已经超凡入圣成为了仙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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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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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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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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