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终极进化>第三百七十六章 轩辕剑
  在曹操的指挥下,大军一路前行,有神将开路不断冲破魔神,而公孙瓒看到曹操的举动,也肃然惊醒,指挥白马义从开始冲锋,由于大军主力以及公孙瓒的部队全部攻城,反而留在战场上疯狂击杀魔神的部队顿时陷入魔神团团围困。

  跟随于禁冲锋的月神、狼图腾等人暗自抹了把冷汗,刚才秦戈并入曹操麾下冲击巨鹿,他们还有些不情愿,不过碍于盟友的面子不好反驳,真是差一点直接踏进了鬼门关!

  秦戈每次作战融入虎贲中,除了指挥虎贲施展金齿轮阵,基本上与一名普通战士一般无二,甚至穿着制式铠甲,在混战中根本无人能够分辨他是秦戈还是虎贲战士。虎贲擅长团结一体,而白虎军团擅长单兵刺杀,加上破军的御风和英招的风神特性相辅相成,两支部队每次激战都是相辅相成,加上典韦和英招两位自由军决定高手压阵,绝对是自由军最锋利的一颗牙齿。

  秦戈随着众将杀入巨鹿城,一冲入巨鹿城,只见整个城池内空空荡荡空无一人,整个地上坐满了身裹黄巾的黄巾将士,不过这些人已经化为干尸,满城都是干尸。

  秦戈见此顿时愕然,曹操中皱着眉头道:“张角妖道才智通天,看来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中,我等只能决一死战了!”

  秦戈没有说话,默认了曹操的提议,因为现在没有更好的计策了。

  曹操率领大军向着巨鹿中心广场的黄巾祭坛走去,一路行来整个巨鹿城各街道坐满了黄巾信徒,不过他们都已经化为干尸。

  “孟德!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些信徒似乎是祭献了魂魄!”秦戈对身前的曹操沉声道。

  曹操也是神情凝重,额头已经渗出了冷汗,因为他心中的想法和秦戈想的一样,似乎一开始他们就被张角牵着鼻子走。

  “孟德!你来迟了!我以为你能拔得头筹呢!”一个淡雅的声音传来,只见袁本初骑着一匹炎玉胭脂马,身穿金丝玉甲,浑身整洁,相比于狼狈不堪的众将,多了一种别样的洒脱。

  曹操看着袁绍嘴角勾起一抹苦笑道:“本初兄!你就休要再取笑我了!”

  秦戈看到袁绍手下的那支血裔金甲,眼睛瞬间红了,毫无疑问袁绍的这支血裔金甲是一支与大秦虎贲一样的密兵!但是他的大秦虎贲号称自由领装备最豪华,因为他们都装备着铜品装甲!而许逹这些小队长每人可以装备银品武器,这让秦戈傲视其他进化者势力!然而袁绍这支部队,竟然清一色装甲着金品的装甲套装!不仅是金品,而且是套装!他娘的这简直太壕了吧!秦复火研究出了东岳甲套这铜品套装,让秦戈激动了好久,然而锻造铜品套装铠甲非常耗功耗时,秦戈想要将其普遍装甲在自由军,至少需要四五年的积累!而那个月神合作的飞云羽鳞甲,虽然也是银品的铠甲,但是做工太过于繁密,产量低的可怜,这东西就算在自由军只有指挥五千人以上的将校才能立功后装备,自由军装备飞云羽鳞甲者不到20人!就连秦继贲也只装备着一把金品的虎头戟,这把虎头戟还是从秦家庄祖传的!而袁绍的这支血裔金甲装备着金品的套装,而且是一支密兵,战场上绝对所向披靡!

  秦戈对身旁的于禁苦涩的一笑道:“这便是底蕴!咱们跟人家比就是一帮难民,我们这二十万泰山兵在这一万袁氏子弟兵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于禁也看着袁氏一族的血裔金甲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道:“主公放心!我向你保证,我东岳兵绝对不会比他们差一丝一毫,袁家强者,只不过装甲也!”

  秦戈咧嘴一笑道:“不错!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有文则在,我们泰山的兄弟必然举世无敌!”

  曹操和袁绍二人寒暄两句,而秦戈也注意到了站在袁绍身后的刘关张三兄弟,此时三人浑身是血,身后跟着梅公子等一众净化者经验,此时浑身是伤好不凄惨。刘关张兄弟为了跟随袁绍进入巨鹿城,疯狂的突击魔神尸将,由于急速行军,高强度战斗,让北堂家和圣盾会麾下的精锐进化者几乎伤亡殆尽,六七十万进化者只剩下跟来不到一万人!当然和梅公子等人一同而来的还有铁血军魂率领的政府部队,以及轩辕家族的部队,此时也损伤惨重,虽然政府和轩辕家重点攻略的是袁绍,然而袁绍虽然表面上礼贤下士,但是心中却高傲无比,冲阵时根本不管进化者的死活,只是率领血裔金甲一味的冲杀,若非政府和轩辕家底子浑厚,恐怕跟北堂家和圣盾会差不了多少。

  看到平日里趾高气扬的轩辕家和北堂家如此凄惨,秦戈心中暗爽,袁绍目光逡巡了一圈,才看到浑身是血的秦戈立在曹操身后,当看到秦戈与虎贲穿着一样的铠甲,此时浑身血污大摇其头道:“伯玺啊!你难道连一套像样的装甲都没有吗?”说实话秦戈一身铜品装甲,还是东拼西凑凑够了一套,当然如果要穿他可以穿一件飞云羽鳞甲充充门面,但是只有入流武将才能加银品甲套真正的威力,现在整个泰山郡有那么多的百姓要养活,一件飞云羽鳞甲可以顶几百人一年的口粮,秦戈舍不得穿全部拿去换钱了。

  于禁眉头一挑,袁绍四世三公名头是大,但于禁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官二代,眉头一挑怒瞪着袁绍,秦戈倒是心安理得叹道:“袁公子,你出生尊贵,根本不知道我们乡下人的苦,现在老家闹饥荒,穷的都快当裤子了!”

  袁绍瞪大眼睛秦戈竟然能说出如此粗俗的话也让他吃惊不已,不过袁绍在京城时带着一帮狐朋狗友,往往尊他为大哥,平日里混吃混喝,而袁绍也颇有当年赵国平原君之风,只要跟着他混,不管身份高低他都会资助,而且此时秦戈是曹操的小弟,也算是跟他袁绍混的。

  袁绍手一抬,掌心出现一套玄色的玉甲道:“伯玺!人靠衣服马靠鞍!你也是有身份的,不能跟乞丐一样没品!此甲唤作冰雪之心!你换上吧!”

  袁绍语气虽然居高临下,但秦戈跟这家伙混了一段日子,对于袁绍有了几分了解,此人可以用雄才大略来形容,虽然外表看起来一副纨绔子弟模样,然而却非常善于收买人心,而且袁绍非常善于养士,他似乎有种看透人才能的本领,他与人相交,善于有有才之人相交,所以他平日里虽然和达官子弟相交,但是手下相熟者不缺出身寒门者,袁绍就是能够发现人的才能,而能察觉这个人的价值!当然由于出生门阀,天生带着一股凌驾于人上的傲气,这让袁绍总是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这件冰雪之心是一件非常罕见的礼甲,是武将在大型场合穿着的礼甲,就跟现在的礼服一个样。

  秦戈接过礼服正要说话,董卓率领西凉铁骑而来,粗狂的声音笑道:“袁本初!你既然出手如此阔绰何不给老夫也来一件!”

  袁绍看到董卓,眼角深处闪过一抹厌恶,董卓打心眼里瞧不起他,而袁绍何尝将这个西凉莽夫放在眼中,淡淡的道:“末将的这些小玩意恐怕董大人不放在眼中吧!”琇書網

  董卓深陷的眼眸的闪烁着精芒,扫了一眼袁绍身旁的血裔金甲哈哈笑道:“你们袁家高门大阀,我董卓一个粗鄙武将,自然高攀不起!”这时孙坚也率领部队而来。

  这时,天地间突然风云色变,大地开始快速的崩裂,曹操连忙凝结出苍龙军势护住部队。而其他各部首领也纷纷施展绝技。

  之间,整个巨鹿的房屋开始坍塌,在巨鹿城下,一座巨大的山峦从地下犹如春笋破土而出,而龟裂的大地将满城建筑以及化为干尸的黄巾信徒给吞没。

  秦戈躲在军势下,抬头只见一座百丈高的山峦拔地而起,山峦中不断露出土石,逐渐竟然是一个人头之形。而在人头顶上,插着一把金色的剑,而张角此时正站在剑前。

  张角俯视着众人,那双眸子精光四射,众人不敢与之对视。

  曹操看着那把金剑骇然道:“妖道!你要乱这天下纲常!”

  张角双手背在身后道:“此剑唤作轩辕剑,又叫做周天子唤它做凤鸣剑,而高祖刘邦唤它做斩蛇剑!当年黄帝以此剑斩下蚩尤的首级,以巫族之血祭炼天下龙脉,以此剑镇压天下气运,镇封这天下龙脉之首!今日老夫要解开高祖镇压在此地的轩辕剑,终结大汉气数!让天下重归混沌!”

  曹操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道:“原来如此!你处心积虑的便是为了这一刻吧!那些魔神是镇压巨鹿的上古轩辕帝手下的圣兵吧!你以万千亡魂祭炼蚩尤魔首,让我等替你对付圣兵,而你趁机要行如此悖逆之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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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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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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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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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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