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宝藏猎人>第110章:万人坑(二)
  无数的疑团,在这一刹那海啸般涌起。

  两千年的守陵人,草鬼婆,山神打鼓,矮灵祭。

  汉武帝和西王母的代表“瑶姬”会面,数十米的瑶姬,黄金宝殿中的“见神”。

  黄金宝殿之下,藏着霍去病家族的祠堂,祭祀的竟然是霍嬗。

  闽越消失的三百年,数万高山族人被点天灯……一个个谜团看似毫不相关,却仿佛有一条丝线将他们全都穿了起来。但始终找不到最关键的那条线。

  “找!”江宪抬起头,目光微微发红:“既然是祠堂,一定有记录生平的东西,应该就在附近!”

  祠堂不大……或者说正殿不大,毕竟霍家人数不多,一共只传了三代。虽然极尽富丽堂皇,也掩饰不了这是一个Newmoney的现实。占地近百米的祠堂,除了正殿之外,还分为各种偏房。

  两人没有分开,一间一间找了下去。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主室所在。

  无它,太明显了。

  “古代人正式的卧室有两种,一是室,一是房。”江宪看着面前已经腐朽的雕花门廊,缓缓道:“室位于堂之后,有门与堂相通。室与堂之间有窗。户偏东,窗偏西,左右对称。室还有一个朝北的窗,叫‘向’。由于室在堂后,要入室必须先登堂。”

  他们面前的卧室,符合一切特征。

  富丽堂皇,哪怕经过数千年,木料因为腐朽而坍塌了不少,也能看出当时的奢华。

  从残存的木料上,可以看出柱子上曾经雕刻着各种繁复的图案。屏风极其精致,是用金丝楠木制成。虽然数千年过去,上面的绢已经化为齑粉,但屏风仍然保持着原样,每一寸都美轮美奂。

  床,榻,桌,椅……无一不精……金丝楠木制成的床,床头是盛开的海棠花,镶满珠玉。床上原本应该盖着被子,时过境迁,早已化作了黑灰。而就在一床黑灰中央,却有一个明显的凸起。

  江宪和林若雪对视了一眼,他率先走了上去,黑长直轻轻一扫。顿时,黑灰飞散,露出了下方……一具玉色的尸骸!

  “这是……”两人齐齐惊呼了一声,难以置信地开口:“金缕玉衣!!”

  国宝!

  真正的国宝!和秦王照骨镜几乎一个等级!

  谁也没有心理准备,这堆黑灰下,居然藏着一具金缕玉衣!完整无损!

  这种东西拿出去……恐怕全国都会为之疯狂!

  “玉衣也叫‘玉匣’。是汉代皇帝和高级贵族死时穿用的殓服,外观和人体形状相同……他们认为玉是山岳精英,将金玉置于人的九窍,人的精气不会外泄,就能使尸骨不腐,可求来世再生,所以汉代的陪葬品里玉特别多……”

  江宪震撼地抚摸着金缕玉衣,入手冰凉滑/润,他喃喃道:“我只看过中山靖王刘胜那件,由头罩、上身、袖子、手套、裤筒和鞋六个部分组成。但是……那件发现的时候已经散了。这一件却没有!”

  “是用天蚕丝编的。”林若雪虽然对典故不熟悉,但是对各种宝藏信手拈来——毕竟出生于藏宝世家:“刘胜那件没有用,所以才散掉。说明……这人的身份比刘胜高?”

  这太荒唐了!

  刘胜可是中山靖王,大耳贼刘备每每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说的就是这个刘胜。然后……霍家墓地里随便一个人,居然墓葬比皇室宗亲还好?

  “他……是霍去病?”

  “不是。”江宪凝视着金缕玉衣,手缓缓伸向面罩:“身高不对。”

  “曾经有专家推测过,以霍去病在当时的名气,如果长太高太矮史书都会记上一笔——他弟霍光就因为个子矮被记下来了。历史没有记录,所以肯定不会太高,也不会太矮。”

  “其次,他的兵种是骑兵。汉武大帝对霍去病的宠爱不用说,赐给了他汗血宝马,汗血宝马普通身高就有180,185也常见。如果霍去病身材不高根本骑不上去。所以……目前比较流行的,是他身高180左右……你看这具尸体呢?”

  尸体不太矮,至少170,但绝不到180。

  “而且,霍去病陪葬茂陵。不可能在这里。”

  话音刚落,他猛地掀开了金缕玉衣的面罩。

  刚掀开,两人齐齐打了个寒颤,同时退开一米,大黑伞和双剑不约而同拿出。严阵以待地看着尸体。

  眉清目秀,大约二十出头。算是个小帅哥,但诡异的是……他的模样过去两千多年,丝毫没有腐烂!

  这绝对不是以后放进去的人!更不是之前考古队的谁谁谁。江宪和林若雪家学渊源,他们非常清楚——金缕玉衣可开不可戴。也就是说后人根本不可能塞人进去!而金缕玉衣,只出现于汉代,特别是西汉!wWW.ΧìǔΜЬ.CǒΜ

  这……就是两千多年前的屋主人!千年不腐!

  “这……怎么可能?”林若雪的双剑都有些微微颤抖,她不信鬼神,现在,却只感觉遍体生寒。

  江宪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然而,还不等他们惊讶,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就在两人注视之下,那具尸体……竟然飞快生出了无数老年斑!紧接着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老化!不到五分钟,就化为一堆枯骨!

  咔哒……一个洁白的东西掉入面罩中。散发着丝丝缕缕的白雾。就在它触及面罩的时候,整具金缕玉衣,竟然从面罩开始,飞快冰冻!

  “这是……寒玉?”江宪微张着嘴,轻轻摇着头,这一幕太过震撼了。他虽然听过有暖玉和寒玉,也见过几块,都是价值连城。但是……寒到这种程度的寒玉,却从未见过!

  这就是让尸体千年不腐的原因——冰冻。

  “不……不只是寒玉。”林若雪侧耳倾听,忽然道:“肚子!”

  “他肚子里还有东西!”

  “就在刚才,是两个东西同时落地!一个是寒玉,另一个在他肚子里!”

  江宪立刻提起金缕玉衣的脚,用力一抖。顿时,一块团在一起的东西,从对方腹部落下,一直滚到头部的骷髅之中。

  这……

  两人对视了一眼,今天的诡异比一辈子见得都多。这团东西在尸体里呆了两千年,居然没有腐化?

  好,即便是有寒玉存在,但……东西上,一点冰冻的痕迹都没有!而且……握在手中,竟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一冰一热,同时存在一具金缕玉衣之中,这到底是什么鬼?

  “是树皮。”林若雪已经用剑尖挑起了那团东西,放在桌上缓缓展开:“但我从未见过这种树皮,简直……就像活的一样。”

  不过,谁也没有功夫去考虑这些了。因为……树皮上写满了字!怕不是有一千多!

  第一句,就让两人同时倒抽一口凉气,愕然看向彼此。

  “吾名霍子候。”江宪喉结狠狠动了动,艰难道:“他是霍嬗……霍去病的亲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

  霍去病只有这一个儿子。他英年早逝,弟弟霍光将自己的儿子霍云,霍山过继到霍去病名下,才成为了霍去病的孙子。实际上,在霍嬗十岁暴毙之后,霍去病一脉就算是绝了香火。

  江宪飞快看了下去,汉代的字非常晦涩,一边看,一边转换成现代文读着,方便为林若雪解释。

  “我叫霍嬗,你现在看到的,是我的绝笔。”

  “我是无法出去的,因为……我已经死了……死在十年之前。我并不恨陛下,身为臣子,身为冠军候的儿子,我有我的担当。”

  江宪忽然顿了顿,缓缓看向林若雪,眼中满是不可思议:“他是霍嬗。”

  “是,他是霍嬗。”林若雪没明白,同样疑惑开口——这句话江宪刚才才说过。

  江宪舔了舔嘴唇,只感觉嘴巴发干:“历史上……霍嬗十岁暴毙。但是刚才我们看到的霍嬗……绝对有二十岁!”

  “也就是说,他是假死!他暴毙之后,就呆在这里直到死去?”

  林若雪目光一亮,隐约中,他们都闻到了一股名为“真相”的味道。

  “所有的事情,都要从寻仙开始。”

  “或许每一位帝王都希望长生,陛下同样希望。他发动了全国寻找仙山,并且长期去各种高山大泽封禅。那时候,我还不懂事。”

  “直到我十岁那年,陛下封禅泰山,发生了一件永远改变霍家的大事!”

  “这件事……史书不得记载,只有我知道……但是……我不想让这个秘密从此消失!”

  “我要写下来!让它给我陪葬!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出去了,就让这个秘密随我永眠在这里。如果有人看到,那……就是他的造化。”

  江宪闭上了眼睛。

  他只感觉嘴唇发干。脑海中乱哄哄地想得厉害。

  泰山封禅……泰山封禅……

  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元丰元年,刘彻封禅泰山。随行官员没有一个跟上了御驾,只有一个人跟上了。

  他,就是年仅十岁的霍嬗。

  泰山之顶,只有汉武帝和霍嬗两人,其他宦官侍从全部被逐出。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知道……回去之后,十岁的霍嬗暴毙。

  这是历史悬案,史书都没有记载为什么。霍嬗本人却把它记了下来!而且让人知道,他的暴毙是假死,之后,他都活在霍家封地的地下。

  为什么?

  睁开眼睛,调整了一下波动的心绪,他继续看了下去。

  “没有人知道我看到了什么……泰山封禅,我和陛下看到了一个神秘的图案!在看到那个图案三秒后,我只感觉……天地都在倾斜!草木疯狂往天空生长,形成一个漆黑的点。周围的东西都在扭曲,一种难以言说的压力降临到了我身上。”

  “当时……陛下差点激动到疯狂!他说……他说他看到了神,看到了一位神女!神只能是他的!”

  “这时候,我就知道,我可能活不久了。”

  刷——两人再次抬起头来,目光碰撞在一起,谁都读懂了对方眼中的两个字。

  见神!

  汉武帝,在110年的泰山封禅中……“见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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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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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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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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