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将汗毛整根拔起,没有带毛囊的不算。”
仇恨天一脸懵圈地应下了,打算挑个没人的时候脱光光,将身上能拔的汗毛全都拔下来给她。
别说汗毛了,就算是砍下来一条胳膊,也还不完这女人的恩情。
丝丝可是他的命。
想到丝丝,仇恨天顿时换了张面孔,卑微恳求道:“老大,你可怜可怜我成不?我好不容易找回媳妇,她日日黏着你,眼里都看不到我了!”
南鸢看向不远处正在给小糖顺毛的秦挽丝,淡淡道:“你以为她只是黏我?她分明是在躲你。”
仇恨天一脸茫然,“躲我?丝丝为啥躲我?”
南鸢朝秦挽丝招了招手,“丝丝,过来。”
秦挽丝脸上带笑,一点儿不像是有心事的样子,“鸢姐。”
“你二人的家人都不在了,你若不嫌弃,我给你们当证婚人,今日便将这亲成了。”
仇恨天闻言双眼唰地一亮。
他当然没提过这事儿,但他想提啊,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
秦挽丝脸上的笑突然间没了,表情转为凝重。
南鸢一句话就让她摘下了假面。
“丝丝,你是不是担心仇恨天嫌弃你,因为你跟仇人虚与委蛇,被他占了很多便宜?”南鸢的话很直接。
秦挽丝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很显然,南鸢说中了。
仇恨天先是一怔,随即解释:“丝丝,我不介意的!你都不知道,我得知你还活着时有多开心!我当时脑子里唯一想做的就是把你救出来,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秦挽丝听到这话湿了眼眶。
她当然知道,所以她才更觉得自己配不上仇大哥。
虽然仇大哥看上去很憨,但他生得英俊不凡,资质还这么高,而她姿容并不出众,现在又……她实在无法再像从前那般面对他。
南鸢确定了这件事后,状似惆怅地叹了一口气,“丝丝姑娘,不是你配不上仇恨天,而是他配不上你。”
秦挽丝一愣。
啊?鸢姐为何这么说?
仇恨天也一脸懵。
“是这样的。仇恨天失去记忆之前便是我小弟,他干了些什么混账事,我一清二楚。”
仇恨天惊讶不已,“老大,你知道我的身份?我从前是做什么的?”
“你从前是个坏蛋头子,带领一群属下四处招惹是非,结了不少仇家,我接管地盘之后,才带你们从良了。如果没有我,就没有今日的你。”
南鸢说完这话,转而对秦挽丝继续道:“他从前生性不羁,贪花好色,虽未成家,却与不少女子都有过露水姻缘。得知你跟他竟有了婚约之时,我只觉得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便宜他了。”
牛·仇恨天·粪神色一慌,立马反驳道:“这不可能!姓南的,虽然我如今认你为老大,但你也不能坏我名声!我这人洁身自好,从不招惹是非!”
南鸢直接忽略了她的话,对秦挽丝道:“虽然他从前荒唐,不过他这次对你倒是真心的。”
此时,秦挽丝心中的沮丧和不安已经被另一种心情代替了。
她看了看仇恨天,再望了望南鸢,不确定地问:“鸢姐,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不会是为了安慰我故意编故事吧?”
南鸢语气笃定,“合欢宗弟子擅双修,你随便寻一个合欢宗弟子问问,仇恨天的元阳是不是早就失掉了。不过你放心,从前他花心是因为不懂情爱,与那些女子也是你情我愿,皆为露水姻缘。”
南鸢长得就不是一副不会说谎的样子,秦挽丝刚才就信了一半,现在已经深信不疑。
“仇大哥,原来你以前这么花心啊……”秦挽丝表情复杂。
“我不是,我没有!”
仇恨天心里苦啊,这都是那个有记忆的他做的,他现在绝对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好青年!
秦挽丝想到什么,心里的另一个结误打误撞地解开了。
至少,仇大哥失去记忆之前的确是没有家室的。她可不想跟仇大哥成亲后才发现对方有妻有子,她不想给任何人做小。
“仇大哥以前是个土匪头子?”秦挽丝问南鸢。
坏蛋头子,划分地盘,还有什么从良,这些词联系起来不就是土匪吗?
所以鸢姐把仇大哥的山头给占了,成了新的土匪头领?
南鸢听到土匪二字,沉默了片刻,回道:“大差不差吧。”
秦挽丝得知仇恨天丰富的感情经历和不怎么光彩的身份后,奇迹般地自愈了。
仇大哥从前竟是个土匪,难怪老在村里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他这样的身份,哪个良家女愿意嫁给他啊。仇大哥如今能找到她这样的媳妇,应该是他偷着乐才对。
“鸢姐,仇大哥以前也是这样憨傻吗?他日后若恢复记忆,会不会故态复萌,又去勾搭别的女人?”
既然仇恨天已经从良了,秦挽丝也已经成了他的未婚妻,她就不嫌弃他的过去了。
但她会担心别的,比如仇恨天再次变得花心,到处招惹女人。
“不是!丝丝我不会的,我……”
仇恨天已经失去了人权,没有人听他说什么。
南鸢给出了自己的保证,“他这人一直挺憨的,你不用担心他恢复记忆之后就变精明了。另外,他虽是二把手,有些本事,但他打不过我。若日后他负了你,我直接废了他命根。”
仇恨天下意识地两腿夹紧。
天啊,这到底是个什么女人!怎么这么凶暴!
秦挽丝纠结了一阵后,神情逐渐变得坚定。
她一把掐住仇恨天的胳膊,凶巴巴地道:“仇大哥,你都听到了吧,日后你可不许辜负我,我不管你从前做过多少坏事,招惹过多少女人,既从良了,以后你都只能有我一个,你不许朝三暮四,不然我就找大姐揍你。”
仇恨天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南鸢其实在帮他,松了一口大气后,如愿搂上了媳妇的小腰,笑呵呵地道:“我哪敢啊,日后丝丝说什么就是什么,我都听你的。”
秦挽丝红了小脸,这一次没有躲他。
喜欢的情郎碰她,跟仇人碰她,感觉的确是不一样的。
不过,想到对方从前跟好多女人有染,秦挽丝还是气愤地在他腰间狠狠一拧。
仇恨天笑嘻嘻地嗷了一声,“媳妇轻点儿,我疼。”
南鸢手一挥,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出现在平地上,“喜袍我这儿没有,但喜房备好了。”
秦挽丝被南鸢的壕气冲天惊到了,回神后有些迟疑地道:“多谢鸢姐,可是我……”
“你兄长已经被仇恨天安葬了,他若泉下有知,定也希望你早日成亲。”
仇恨天跟秦挽丝对视一眼,齐齐朝南鸢行了一个大礼。
虽然是在修真界,但两人这一日还是如普通夫妻一样三叩首,结为了夫妻。
小糖不知道从哪里摘了一捧大红色的花,小爪子往空中不停抛洒着花瓣,吱吱吱地跳来跳去,十分兴奋。
南鸢用红绳给它头顶两撮毛毛扎了俩小揪揪,看起来喜庆得很。
等两位新人入了洞房,一人一兽对月饮酒。
“好哇鸢鸢,你的空间里居然藏着这么好喝的酒酿!”
“不知在旮旯角里放了多久,我自己也忘了。”南鸢淡淡道,仰头饮下一碗。
她这小弟都找到真爱了,她的情债却还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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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哪里黏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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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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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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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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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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