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暮直接问他:“老板,这袄裙怎么卖?”
老板虽然觉得他买不起,却还是认真回了话,“小伙子,你眼光不错,一挑就挑中了这件,这套袄裙布料上乘,做工精细,还是八成新。你如果诚心想买,我给你这个数。”
老板用手指比了个数字。
本以为这穷酸丑小子肯定会被这个数字吓退,毕竟这人一年也就来个一两次,每次买的还都是那种最廉价的粗布麻衣。
可这次,丑小子听到这话只是微顿了一下,然后便十分干脆地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给他。
每次来城里,叶子暮都会带上足够的银两,如今仇人已死,他不必再用这些银两四处打探消息,自然大方。
那老板在他走后,看着手里的碎银啧啧称奇,“这男人有了媳妇就是不一样,大方得很……”
叶子暮买了袄裙之后往回走,中途路过了一家胭脂铺。
沉思片刻,他去胭脂铺里买了一盒时下女子最喜欢用的胭脂,女人用的木梳也顺便买了一把。ωωω.χΙυΜЬ.Cǒm
白天不方便用轻功,为了早点回去,他甚至花掉身上最后的钱,雇了一辆马车。
快到丰谷村的时候,丑猎户才改为步行,抄了一条偏僻小道走。
可是,等丑猎户紧赶慢赶地回到山上,却没有看到那女人的踪影。
整座山都没有。
“走了?”叶子暮喃喃一句,目光落在手中的包袱上。
成衣铺的老板用一块粗布将他买的这套袄裙裹在了里面,裹得不是很密实,缝隙处露出了一片鲜艳的海棠色。
他买的胭脂和木梳也放在了里面。
叶子暮捏着包袱的手不由一紧。
说什么要他做牛做马,结果一声不吭就走了。
忽地,他想起什么,眼里掠过了一丝心虚之色。
先不辞而别的是他,他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就去了城里打探消息。
可这件事于他而言实在重要,他必须亲自去确认一下。
听到那么多人说高岳老贼死了,他的心里头才终于有了一丝大仇得报的真实感。
所以,他身上的钱都不要了,全部买了女人用的东西。
他想好好感谢她。
哪怕那女人只是拿钱办事,但她杀了他不共戴天的仇人,她了了自己一辈子的心愿。
叶子暮将袄裙叠好放入了木箱里,胭脂和木梳也一并收好。
然后,他坐在床上发呆。
他有种感觉,那个女人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杀手本就行踪诡秘,鲜少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
何况,他还看到了那女人的真面目。
说什么要他做牛做马,其实只是那女人骗他的吧?
叶子暮目光游离,视线掠过某个角落的时候,游离的目光陡然聚拢,微微亮了一下。
他起身冲了过去。
角落里扔着一件裙子。
——是女人昨晚换下的那一套纱裙。
纱裙质地不菲,像是最上等的蚕丝织成的,很好看,就是太过轻薄了。
叶子暮有些怔忪。
昨夜,那女人就是穿着这轻薄纱裙色诱高岳狗贼,然后趁机杀了对方?
叶子暮捡起这件被女人随意丢弃的纱裙,抖了抖上面的土灰。
入手的触感丝滑清凉,不禁让他想起了昨夜的事情。
他本在树上乘凉,结果察觉到有人闯入了自己的领地。
然后,他透过繁茂的枝叶间隙,看到了一幅画卷。
涓涓细流从山上的断石上汇聚成一股落下,淋在了一个女人身上,那女人微仰着头,水流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本就轻薄的裙子紧贴着肌肤,凹凸有致……
那时候他心中警惕,没有注意其他细节,但没注意,不代表那些画面就没有入眼。
此时再回想,之间那幅模糊的画面仿佛一瞬间就变得清晰了起来。
叶子暮不知不觉中已是面红耳赤。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那块丑陋的胎记,想起了清早在茶馆里听到的那些闲话。
他不介意那女人非清白之身。
倘若有一日她金盆洗手,想要归隐田园相夫教子,但又找不到男人娶她的话,他愿意娶她。
——如果这女人不嫌弃他长得丑。
山上的丑猎户跟以往一样,上山打猎、砍柴,空余时间练练武,有多余的猎物就拿到镇上卖。
日子看上去没有变化,但猎户的状态不一样了。
他失去了这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一下子变得茫然起来。
猎户每天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
~
离开丰谷村的南鸢回了夜魅阁,领走了自己剩下的佣金。
雇主雇刺客杀人便是如此,先交付五成的定金,刺杀任务失败的话,定金退三成,留两成,毕竟刺客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一旦任务成功,雇主便需要在一个月内结清剩下的佣金。
这笔丰厚的佣金,夜魅阁会抽走三成,剩下的七成则归杀手自己所有。
白竹这些年接了不少单子,已经积累了一笔丰厚的钱财,只是对白竹这样有野心的杀手来讲,挣再多的钱,也不及杀掉一个大人物得到的名声重要。
南鸢回去的时候,燕国大奸臣高岳被杀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
杀手暗香只因杀掉这一人,杀手排行榜的名次便从十九名一下升到了第十名。
玉琼山,夜魅阁。
归来的女杀手暗香受到了老阁主的单独传唤。
老阁主是个七十多的老者,年轻的时候杀人无数,身上积了不少暗疾,能活到现在还是仗着自己内力深厚。
夜魅阁所有杀手都知道,老阁主活不久了。
在老阁主死之前,他会挑出下一任的阁主人选。
“暗香,本座以为你这次不能活着回来。”老阁主坐在软榻上,神情透着难掩的疲惫,声音十分苍老。
南鸢搜索了一下白竹的记忆,朝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暗香心愿未了,拼死也要活着。”
老阁主叹道:“以前觉得,你这丫头空有野心没有本事,但这一次,你不但杀了高岳,还全身而退,倒叫本座刮目相看。”
南鸢立在一侧,没有说话。
眼前这老者可不是什么好人,白竹和风宿等杀手都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一个比一个冷血冷心。
老阁主浑浊的老眼微微眯起,做出了自己的承诺,“昨日夜魅阁又来了一位阔绰的雇主,雇主想取卫国孔雷孔大将军的命,孔雷此人不近女色,若你能杀了他全身而退,等你回来,本座便将你提为天字杀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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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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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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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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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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