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安心知卓一朗是活了三千多年的北疆狼王,见多识广,必不会和普通人一般见识,把自己说的一切当做神志不清的胡言乱语。
“这种事情,说给一般人也没人会相信,定然当我是疯了,一派胡言。”朱立安眼睛里冒着有几分狂乱的火焰,直直地盯着卓一朗,哑声唤到:“哥。我只能说给你听,很炎我也一句不敢提,可是我心里真的好难受。”
朱立安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总苍白修长的手抓了抓衣领。
卓一朗看着朱立安灼热的眼神,开始相信了他所说的一切。
一阵沉默之后,卓一朗清了清喉咙低声问道:“朱立安,你现在能确认你的性取向吗?”
朱立安将无力垂下的头抬起,眼里的光去潋滟秋波在卓一朗眼眉间掠过。
卓一朗看了这眼神,便确定对面坐着的是个深深爱过的人。
朱立安张开被酒气晕染的殷红的嘴唇,吐出低沉而慵懒的声音:“我这辈子在炎之前,没谈过恋爱,更没喜欢过男人,不知道爱的滋味。”
卓一朗轻轻伏下身子,探查着朱立安的眼眸,他迟疑地问道:“关于你俩的故事,是他单方面告诉你的?你怎么确定他没有骗你?”
“他没有骗我,我的回忆也都回来了,我清清楚楚记得我们共同经历的每一件事。”朱立安摇着头说道,将手中的残酒灌入口中。
“关键问题是……”卓一朗停顿了一下,舌头在口腔里打了几个转,还是问出了那句话:“你还爱他吗?”
最后一口酒的酸苦之味冲上了朱立安的鼻腔,逼出了他眼眶里的两滴热泪,他摇着头说:“我不知道,我只再看见他伤心难过的眼神会心如刀绞,在离开他之后会无尽自责。我不知道,这是什么。”
卓一朗深深叹了一口气,看着这个爱已入骨,如病入膏肓却不自知的人。
“可是,我已经有了炎,我爱她,我和她有一生一世的约定。”朱立安用收撑着额头,迷茫无助地摇着头,喃喃自语。
自从李恪忽然过世,金若叶就开始断断续续地陷入一个奇怪的梦境。
一座民国旧式洋楼内,窗户洞开。
窗户外是如墨染的连绵山脉,山峰之上大天空阴沉灰暗,乱云飞渡。
一阵阵地带着海水腥味的风,热烘烘地如焦躁的汉子的喘息,一阵阵地扑进大敞着的玻璃窗内,将窗上悬着的白窗纱高高扬起又徐徐放下,
房间里的空气凝重而闷热,憋闷的人胸口疼。
远处天际的云层里传来隐隐的雷胜,风变得更加张扬放肆,直冲进窗,将倚坐在圈手椅上的男子头发吹的如岸边芦苇般的飘摆起来。
多了几分水汽和凉意的风,擎起白窗纱向着圈手椅上坐着的男子的肩头和侧脸砸去,那男人全然不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眼前在木地板上踱来踱去的女子。
她的高跟鞋在木地板上敲出连续的“嘟、嘟”的声音。
金若叶看了看窗外,乌云像被一双手推开的地毯,向着这边滚滚而来,乌云下连成片的芭蕉树,对着肆虐的狂风拼命的点头哈腰。
圈手椅上的男子,抬起了头,一双细长眼睛像刀片一样划开黑暗,将寒意送到面前女子的眼眸。
金若叶借着一道闪电的光,看清了这男子。
这男子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一头乌亮的短发用发蜡梳向脑后,本是油光水滑的头发,因为他暴躁地抓挠和风的撩乱,已经凌乱走形。
他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西式礼服衬衫,领子上纽扣大开,黑色的领结也被拉歪了,露出一小截锁骨。一跳浅灰色美利坚产的夏装西服裤将一双长腿线条勾勒的清清楚楚,穿着鳄鱼皮压花尖头皮鞋的脚随使劲踩踏这脚下的柚木地板。
他的一张象牙白的脸只有巴掌般大,上面的五官却是十分清晰,引人瞩目。
两条浓眉和头发一般乌黑,此刻正微微上挑,彰显着怒气。
浓眉下的一双眼眶深陷,长睫毛像池塘边的春草一般,毛绒绒地围住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子,短而小巧微翘的鼻头下是两片永远向在赌气一般撅着的红润双唇。
此刻他的眼睛正含着怒气和烦躁,追随着眼前这个女子来来去去的身影。
这女子穿着一身白底印凤凰花的缎子旗袍,脚蹬一双银色细跟细带高跟软羊皮凉鞋,显得身形纤细秀丽。
那男子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女子,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冰冷:“金若叶,你说你们把邢秋月藏到哪里去了?”
“李恪少爷,你可莫要血口喷人,我一弱女子,哪里有本事将一个活蹦乱跳的大男人藏起来?”穿旗袍的女子,揉了揉手中的白绸帕子,停下脚步,侧脸看着面前的男人。
“打量我不知道你们对金秋月存的心?你们就见不得我对他好,恨不得弄死了他才畅快!”李恪少爷声音忽然高了一度。
“李恪少爷”金若叶转过头来,眯起细长的眼睛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我们金家,虽不如你们李家家大业大,也是知书达礼的正经人家,犯不着和一个戏子过不去。你可莫要血口喷人。”
“那你说邢秋月去哪里了,一个月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能去哪里?”李恪握起拳头搁在身旁的紫檀木茶几之上。m.χIùmЬ.CǒM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金若叶用手里的帕子绕着手指懒洋洋地说道:“他邢秋月,本就是草台班子里,跑江湖跑野了的,谁知道又和那个有钱有势的爷看对了眼,跟人家跑了也未可知。”
“胡说八道!”李恪抓起茶几上的盖碗茶杯,全然不顾茶汤滚热,砸在地上。
盖碗茶杯带着热茶汤在金若叶脚边炸开,碎片和热水溅在她脚背上,金若叶向后退了一步,看着李恪那黑漆漆的眼珠子。
李恪喘息粗气,咬着牙说道:“放你的狗屁!邢秋月不是这样的人!我们有一辈子的约定,他是可以为我死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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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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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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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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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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