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三人围着火盆子一边流泪,一边烧纸。
涂姜低声道:“夫君,你已一日未进水米,我让月如给你带了些吃食,你先吃些吧。”
朱真没有丝毫胃口,只是目光涣散地盯着跳动的火苗摇摇头。
涂姜满脸担忧地将求助的目光转向了师傅凌尘子,求助,希望师傅能帮自己劝劝丈夫。
凌尘子看了涂姜的眼神便了解了她的心思,对朱真开口说道:“人死不能复生,胡婴若是在天有灵,必不忍心看你如此折磨自己,你还是吃些东西吧。
”
朱真不忍违背师傅心意,开口对月如说:“我渴了。”
月如从月瑶手捧的茶壶里斟了一杯热茶,朱真接过茶仰头喝下,又接过月如递过来的蔬菜海鲜粥随意扒拉了几口,便又坐回蒲团发起呆来。
朱真转头看祠堂之外天已大黑,便撵涂姜和师傅回房回房歇息,而他自己执意要留在祠堂给胡婴守灵。
涂姜和凌尘子也想劝朱真回房休息,怎耐无论如何也劝解不下,只得默默退下,留他一人坐在祠堂内。
朱真站起身来,关上了祠堂的门,将几个被涂姜调来的戎装守卫关在门外。
现下整个宽敞的祠堂里,只剩下了他和胡婴。
他走到灵床之前,低头看着他,想着明日这具肉体便要被烈焰吞噬,随风而逝,心里万分悲凉,怎么看也觉得看不够。
他忽然想起师傅刚才说的那句:“胡婴,若是在天有灵。”
在天有灵?他忽然转身四下张望。他心向,他是如此舍不得胡因,那胡婴的灵魂也应舍不得自己,在自己身边徘徊。
他想再看看他,听他说几句话,哪怕是幽灵现身也行。
他忽然想起自己脖子上挂的那只骨哨,胡婴不是曾说过那东西叫安魂令,能召唤鬼魂,为己所用吗?
他连忙伸手入怀,将脖子上戴着的那只骨哨拿在面前细细端详。
只见那骨哨,小巧古朴,洁白如玉,隐隐透着一丝微弱的光芒,在骨哨的正前方,刻着一个鲜红的篆体隶字。
朱真将骨哨拿起放在唇边,鼓足了气息,吹了起来。
那骨哨在他舌尖,发出一阵清越绵长微微颤抖的声音。
随着声音在祠堂内悠扬第回荡,朱真觉得背后一阵阴冷的风掠过,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主人!”
朱真猛地一惊,抬头一看见面前站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一张圆圆地小脸,齐刘海,头上挽着两只羊角髻,穿着蜜合色碎花夏布短衫,葱绿撒腿裤子,碧色浅口绣花鞋。
她正笑嘻嘻地站在他面前,伸着脖子看着朱真问道:“主人,有何吩咐?”
朱真仔细打量她片刻,确认这小姑娘并不是宁王府丫头,他也并不认识她。
“主人?”朱真诧异地看着她问:“你是谁?我怎么不认得你。”
那小丫头嘿嘿一笑道:“我也不认得主人你啊。”
“哦?那你是谁?”朱真好奇的问道。
“我是鬼魂”那小丫头一笑露出嘴角的两粒梨涡答道。
似乎为了证实她是鬼魂,她纵身一跳,轻飘飘地飘在了空中,像一缕清烟一般,绕着梁柱飞了起来。
看朱真抬头看着她,她笑着说:“我叫小桃,死了有三十年了,是被拐子从湘南拐到这里的。他本来要将我卖到宁王府做丫鬟,怎奈我却忽然得了急症,不治而亡。因那拐子两我胡乱下葬,又无人超度,便做了孤魂野鬼。”
朱真听他这么一说,便心下紧张,他想到胡婴是为人所害,突然暴毙,如今又要被火葬,会不会也变成孤魂野鬼,不得超生呢?他摸着下巴开始沉思要不要让师傅给胡婴做一场超度法事呢?
“咦……”那小丫头飘着,飘着,飘到了胡婴尸身的上面,她忽然沉下身子,落在胡婴身体上方,和胡婴脸对脸笑到:“这个小哥哥,我曾见过。”琇書蛧
朱真一听,马上站起身来,攥着拳头,走到那小姑娘面前问道:“你见过他的魂魄?在哪里见的?”
那小姑娘抬头看了看朱真笑到:“这好看的小哥哥,我是昨日见的,他在宁王府院内飘来飘去,似在找人,很忙,我对他笑他也不理睬我。”
“大约是什么时辰?”朱真问到。
“嗯,子时!”那小女鬼偏了偏脑袋,想了想答到。
朱真拿起骨哨,放进嘴里就要吹。
那小女鬼飘到他面前问到:“主人,你是要召唤那个小哥哥的鬼魂吗?”
朱真点点头。
那小女鬼小桃摇了摇头道:“那个小哥哥的鬼魂不在这里哦!我飘了一整天都没见他,他不见了哦。小桃在这里飘了三十年,所有鬼魂都认得,也熟悉每个鬼的气味,那小哥哥的气味没有了,他若不是已魂飞魄散,便是已入轮回。”
朱真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骨哨。
小桃从空中落下,蹲在朱真面前好奇地打量着他问:“你是安魂令主?”
“安魂令主?”朱真迷惑不解地看着她。
“嗯!”小女鬼小桃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朱真道:“据说,这只骨哨是冥界法器,当年阿修罗道战神之子阿哲罗,年方六岁便射杀了离人峰上的食尸隼。捉鬼道人钟馗边用那鹰的腿骨做了这个可以号令百鬼的骨哨,给它取名——安魂令。”
“安魂令?”朱真看着手中的骨哨,有点诧异,没想到当年意外在襄南城外破庙里得的一件小玩意儿,尽然是如此一件难得的宝物。
“那我作为这个安魂令主,能为你做什么?”朱真好奇地问道。
“咦,你这个主人倒是挺妙的。”小桃睁圆了眼睛,满眼讶异地看着他道:“不是自古都是奴仆问主人自己能为他做什么吗?为何在你这里却反过来了。”
“我即得了这神器,便没有白的得道理,必然得用他造福一方,不能只谋私利。”朱真坦然说到。
“这骨哨即叫安魂令,顾名思义,便不是只能召唤鬼魂供自己驱役,它还能用来超度亡魂。”小桃答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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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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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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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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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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