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安已经在岸边一棵老枫树下的卵石阵中找了一处较为干燥的地方,用几块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的灶坑。
“我去捡点干柴。”胡婴说着便跑开了。
朱立安将鱼摔晕,宰了又拿到溪水里清洗干净,用树枝穿了做在一块大石头上等着胡婴。
片刻,胡婴抱着一小堆干柴和一堆茅草样的东西走了过来。
朱立安接过柴枝塞进灶坑里,用打火机点燃了,看着胡婴拿着手里的茅草在那里缠着鱼,便问他:“你这是在干嘛?”
“这是香茅,用它裹住鱼身,看出来的鱼极香呢。”胡婴得意地说。
朱立安摇摇头笑着说:“跟着你在这山里吃喝不愁,不怕饿死。”
“那当然,这是咱的地盘。毕竟在这混了几百…年…天……了”胡婴像是意识到自己得意之下说错了话,言语含糊地糊弄而过。
灶坑里松枝和栗树枝,在火焰里发出轻微地爆裂声,一股松脂,果木、香茅浓醇香气和白鱼鱼肉混合的气味随着轻烟飘散出来。
三个人都不禁皱皱鼻子,嗅闻起来:“这香味儿,好奇特……”朱立安想夸赞却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达。
“这是世外仙人的味道!”胡婴摇头晃脑地说。
不多时那两条鱼便烤好了,胡婴跑出去折了几根树枝递给朱立安和炎做筷子。
朱立安将枝头的白鱼递给炎,她拿起树枝做的筷子在烤得酥脆娇嫩的鱼身上扯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咀嚼了几下便举起了大拇指:“好吃!”
“当然啦,最新鲜的落霞溪白鱼和最纯正的烹饪材料;最天然的制作方法,这才是正宗的白鱼。”胡婴一边嚼着鱼肉,一边自夸着。
“风味独到,自然醇香”朱立安也附和到。
片刻风卷残云一般,三人将两条鱼吃的干干净净。朱立安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将垃圾都装起了起来,又用矿泉水瓶盛了一些溪水仔细灭了灶坑里的火,三人略收拾一下又继续上路了。
此时,太阳已经降至山峰背后,虽然半边天自然是亮的,但是山脚浮动的山岚却昭示着暮色将近。
朱立安不由地加快了步伐,他一边走一边回头问胡婴:“还有多远?”
胡婴看了看重叠的山峰,背着双手摇摇摆摆地走着,半天才说:“还有两个山头,怕是今天到不了了。”
“啊?”朱立安有点诧异,低头想想这一路三人磨磨蹭蹭的确是耽搁了不少时间。低头看看表自己快五点了,山区天黑的早,人生道不熟晚上也赶不了路。
朱立安抬头看了看周围,只见山高林密,重峦叠嶂,不像有什么人家,心里不由地有些微地担忧。
“唉!”胡婴叹了一口气,慢悠悠地说:“托你二位的福,我今天也到不了道观,我家道观在那
鹞子冲半山腰上,离乔家岱也就五里地。”
“那我们今晚在哪里过夜?”朱立安有几分忧心地问到,毕竟他没有什么真实的野营经历,虽然装备带的全活,此刻却心里没谱。
炎握了握他的手,她明白他心里更多担心的是自己一个女孩子户外过夜不方便。
“好,我的少爷!”胡婴斜眼看了一眼朱立安,一语双关地喊到:“你就是到了乔家岱,秦家那破院子,土屋子,又和户外有多大区别。”
他是好心提醒,朱立安既然是拜访贫困山区山民,应对那里恶劣的生活条件要有思想准备。
朱立安想想胡婴说的也有道理,便抱定了准备迎接吃苦受罪的想法。
“不过,你倒是不用担心,我们赶天黑前能到前面一家山神庙,我们今晚就在山神庙过夜,虽然是个废弃的院子,但是神堂倒是有门有窗子,可以挡挡风。”胡婴指指前面的山坡说到。
走了片刻,天色便从亮蓝色变成淡金黄色,太阳已完全沉到山峰之后,山风也开始变得高远劲疾;成群的归鸟也开始鸣叫着飞过。准备投林夜宿了。
“前面马上便到山神庙了”胡婴站在山坡指着前面到。
他这一句马上又让三人走了足足五里地,待到的山神庙,天已完全黑了。
三人顺着主路旁的一个岔道口走了过去,那是一条窄窄地石阶道,两侧都是丛生的杂草。
拾阶而上,三人来到了一个不大的坪坝,坪坝上是个青石条拼起来的石基,上面坐落在一个没有院墙的土夯墙院子,墙上葎草爬的铺天盖地,狗尾巴草和来着黄色小花的鼠曲在墙头随风摇摆。
三个人毫不犹豫地向着院子走去,跨门槛的时候,胡婴从背包里掏出个罗盘来看,只见那罗盘指针稳稳地在他手里转也不转。
炎好奇地问他:“你这是在干嘛?”
“荒山野岭的,我看看这里干净不干净,别睡半夜来个孤魂野鬼,还得捉鬼。”胡婴头也不抬地说。
炎指了指面前那棵老松树说到:“捉鬼?你怕也只能捉捉这种鬼吧。”Χiυmъ.cοΜ
胡婴伸长了脖子凑过去看,炎忽然想起胡婴不能像自己一样暗夜视物如白昼,便在手心燃起一簇九幽之火照着那棵老松树,只见那老松树上贴着一个早已破破烂烂的纸告示,上面的毛笔字迹早已褪色,依稀可辨写的是:“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用点火,我看得到。”胡婴冷冷地说:“能捉夜哭鬼,也算造福一方百姓。”
“那这里到底有鬼没鬼?”炎看着他问。
“没有!”胡婴一脸无趣地收起了罗盘装进八卦包里说到:“即使有鬼,也被你这恶鬼吓跑了。”
看他两人在斗嘴。朱立安拿着手电筒照着路往前殿走去。
朱立安上了台阶,用手电筒照了照面前的雕花木门,上面的玻璃已破碎,布满灰尘。
他“吱呀”一声推开木门,提脚迈步便跨过门槛往里走。
“哎呦!”走着后面的胡婴和炎听见朱立安一声惊呼,手电筒“啪嗒”一声掉落在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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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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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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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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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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