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们家王力就是说了不听,我都说了丝巾这东西不经用,不实在,非要给我买,而且他买就买吧,他还不喜欢我不戴,非要我戴着,我这也是没办法。
前几天他还说,要给我买块手表,你们说我一个女人要那玩意有啥用,我好说歹说才打消了他那念头。”
王家媳妇明怨暗秀,说完之后其他女人立马夸起来。
“还不是王力对你好,把你疼,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就是,不像我家男人,我前两天理了个发,问他好看不,他说我丑人多作怪,把我气死了!”
女人们哄笑起来,丁秀看季清不吭声,又凑过去吐槽,“全都是说假话的,咱们镇上的人,谁不知道王力在外面搞女人。”
季清一怔,“真的?”
“把人家大姑娘肚子都搞大了,托关系打掉的。”丁秀的吐槽很犀利,“要我说,这林芳也真够厉害的,发生这么大的事,她硬是装作没事人,解决完之后,又开始给大家晒她的这个那个了。”
俗话说得好,成为朋友的首要条件,是一起吐槽。
季清深谙这个道理,丁秀说了这么多,她也表态:“缺什么晒什么,嫂子,你说她这是不是心虚呢。”
“我看就是。”
林芳享受着被众星捧月的滋味,环视一圈,看到站在两米开外的季清和丁秀。
在看到季清的那一秒,她瞳孔微缩,后槽牙暗暗咬紧。
这个眼生的女人,是哪儿来的?
为什么皮肤比她白,眼睛比她大,头发也比她柔顺比她黑!
季清接收到林芳的目光,表情镇定,微微一笑。
林芳盯着一点都不局促,甚至没有怕生的季清看了几秒,拨开人群,直直走到季清面前,朝季清伸出手,“你好啊,第一次见你呢。”
季清伸手回握,“你好,我刚搬到这里。”
“刚搬来?”林芳打量着季清,试着猜测:“是从县里搬来的吗?”
季清短促地笑了下,摇头:“不是,是从红山根村搬上来的。”
听到红山根村,林芳刚刚产生的危机意识立马就消失了,一个村妇,即便是外在条件还不错,也没有资格和她竞争。
她瞬间松开季清的手,没再多看季清一眼,朝着紧闭的学校门看去,“这都快九点了,咱们还不开门啊。”
被突然重视又被忽视的季清看着林芳的背影,只觉得这女人有些逗。
没过多久,木头门就被打开了,家长们领着孩子一涌而上,季清不喜欢挤,本来也离门远一点,和丁秀落在后面。
丁秀看季清一直不说话,以为季清在为刚才的事不高兴,对季清说:“妹子,你别往心里去,她就是这样的人,傲得很。切,也不知道傲什么。”
季清压根就没在意林芳,随口回道:“没有里子,就只能强撑着面子了。”
丁秀顿时朝季清看去,一脸佩服:“妹子,我怎么觉得你这么会说话呢,你这口才,真不像没上过学的。”
季清:“……哈哈,我家孩子爹是个念过书的,我跟他学的。”
坏事赖给陈向东,好事就说陈青岩,季清已经熟练掌握了因为言行不符合身份而被起疑心的解释办法。
丁秀还没把陈青岩和季清联系到一起去,听后只说:“那就难怪了。”
进到学校里,家长们领着孩子排成两队,一个接着一个报名,丁秀的儿子上五年级,在高年级的队伍里,季清的三个孩子都上一年级,在低年级队伍里。
派了半小时,才到季清。
季清带着孩子们进去,给盼娣、招娣、家旺报了名,一个人一学期十块钱学费,书本费算在里面,本子和笔学校不发,自己买了带来。
报完名,学生进教室等着领书,家长陆陆续续离开。
季清家三个孩子在一间教室等,哪怕是在陌生环境,人多也有照应,季清并不担心,牵着必旺的手回家。
家里那间面向街道的店铺她已经收拾出来,放了一个短桌子,一个长桌子,还有两个板凳,陈青岩在店铺里安了炉子和烟管,火一生锅一搭,长桌子上放砧板和面盆箅子等工具,短桌子放在门口,上面放个笼屉,装做好的馒头。
季清还让陈青岩在红纸上拿毛笔写了个几个字:馒头,五分一个。
她把红纸贴在一个门板上,就立在笼屉旁边。
如此,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面就完成了。
季清把和好的面拿出来,按照昨天女孩妈妈教的办法,二次发酵,熟了后焖五分钟,做了一笼馒头,出锅后她掰开尝了一口,果然变软变好吃了。
她把馒头装在笼屉里,外面放一个,接着继续做。
供销社十点上班,丁秀哼着歌拿着钥匙来开门,余光扫到季清家门口的铺面开着,她隔着一条街冲季清打招呼:“妹子,你这是干啥呢?”
季清抬头朝丁秀看过去:“早上好,嫂子,我在做馒头,你来尝一个。”
反正这时候也没人来买东西,丁秀开了供销社的门,都没推开,穿过街走到季清的店面前,她看到红纸上的字,才反应过来。
“妹子,咋想的卖起馒头了。”
季清放下手中的面团,打开笼屉拿出一个馒头递给丁秀:“嫂子,你帮我尝一个,试试味道咋样。”
“你这写的一个五分呢,我咋能随便拿。”丁秀接过馒头,从兜里掏出五分钱给季清,“妹子你这第一天开张,我可不能吃白食,给你添晦气。”
村里人有说法,开店的早上第一单是最重要的,所以季清也不跟丁秀争,让丁秀把钱放进纸盒里。
丁秀咬了一口馒头,本想随便捧场的夸两句,但馒头入口,她露出真实的惊讶神色:“妹子,你这馒头做的不错啊,又软又香!”
“嘿嘿,嫂子你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季清开心。
丁秀早上吃过馍馍出门的,并不饿,但还是没忍住一口接着一口吃,她咽下去一口,回味着问季清:“妹子,你这馒头,怎么还有点别的味道呢,你放了啥调料?”
季清拿过调料盒子给丁秀看:“没放别的,放了一点点盐。”
“我就说呢,肯定放了点啥,妹子,你这也太聪明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馒头!”丁秀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季清笑着说谢谢,对自己做出来的馒头既高兴又不意外,做法是她昨天学的,加点盐是她自己摸索出来的,这些小诀窍让她的馒头变得与众不同。
丁秀吃完一整个馒头,问季清:“妹子,你这是打算开铺子吗,开铺子的话,你是不是得弄个招牌,我们给你放个炮啥的?”
关于这一点,季清早就想过了。
她对丁秀摇摇头,解释:“我男人说了,现在开铺子搞个体的政策还没落实到咱们镇,不好太张扬,就先这么弄着,等落实了,再搞也不迟。”
丁秀虽然对什么个体什么政策不懂,但听着就觉得厉害,她不由看着季清,好奇起来:“总听你说你男人,感觉你男人肯定很厉害,是个干大事的,想来,肯定特严肃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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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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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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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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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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