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妞?
“是我啊,你不认识了吗?”男人拍拍胸脯,“我,杜小鹏啊!”
季清:“……”她应该认识吗?
见季清一脸茫然,男人着急:“你怎么回事啊,都不记得我了吗,小时候你经常欺负我,把我打得哇哇直哭!”
小时候……
季清抿唇,在原主的记忆里顺着找过去,在记忆深处,找到了一个瘦瘦小小,邋里邋遢,眼神躲避不发一言的小男孩。m.xiumb.com
跟眼前这位喇叭裤、蛤蟆镜,满面笑容的男人一点都不像啊!
“哎,真没想到,你就这么把我忘了。”男人失落。
季清露出个尴尬的笑容,打圆场道:“男大十八变,你现在跟小时候变化很大,我才没认出来。”
“你才变化大呢!你小时候那么胖,圆嘟嘟的,现在怎么这么瘦啊,不过我还是比你强,我一眼就认出你了。”
“那你确实比我强。”季清说着客套话,想到刚才那三个小伙子,便问:“你认识他们?他们为什么叫你鸿哥?”
“他们啊,都是我小弟,有时候帮我跑跑腿什么的。至于叫我鸿哥嘛,我现在改名了,不叫杜小鹏了,叫杜金鸿。”
季清再次愣住:“啊?”
杜金鸿,她上营销课的时候,老师经常拿出来讲的案例人物,凭借着独特的眼光和过人的智谋,接下了谁都不敢接的旧城区改造项目,一举成为八十年代末尾的千万富翁。
随后的几年里,更是大刀阔斧做项目,将自己的公司做成了金牌企业。
只是,季清有点疑惑,她所知道的在未来呼风唤雨的首富杜金鸿,真的就是眼前这个人吗?
或许只是重名呢。
曾经的杜小鹏,如今的杜金鸿挠挠头,颇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个名字太乡棒了,我不喜欢,便让我爸帮我改了这一个。怎么样,好听不?”
季清:“……很大气。”
都跟未来首富撞名了呢。
偶遇季清,杜金鸿显然特别高兴,嘴角的笑容就没消失过,他问季清:“你上镇子来做什么的?以前都没怎么见过你。”
“随便看看。”
季清没说自己的真实目的,一来她还没做成事情呢,二来她对这位杜金鸿先生印象不是很深刻,还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路子。
“哎,好多年都没见你了,前几年我回过一次村子,听说你嫁人了,后面也就没回去过了。”
“嗯……”季清顺着杜金鸿的话往下闲聊,“那你现在,是住镇子上吗?”
杜金鸿点头:“目前来说是的,不过可能过个三五年,就搬去市里了,我们家都跟着我爷爷走,我决定不了。”
这时,季清才记起来,杜金鸿爷爷是当年下乡的干部,在牛头村落了户安了家,后来政策变了,他的职位调到了镇上,便带着杜家搬到镇子上了,也就是原主十五六岁的事。
反正不管杜金鸿印象中的原主是什么样子,季清没有从原主的记忆里感觉到杜金鸿的丝毫特别之处。
两人正聊着,驴车来了。
季清对杜金鸿摆摆手,跳上了驴车。
回过头看到还站在原地的杜金鸿,季清不禁觉得可惜,这个时候没有通讯工具,不然她留个杜金鸿的联系方式,也是她以后挣钱的人脉。
哎,真是把人局限死了。
季清回到家,已经是夕阳西下,她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王大媳妇家,跟王大媳妇说了自己的打算。
王大媳妇听后,不禁担忧:“妹子,这么干能成吗?”
“不成都算我的。”季清很是豪迈,“嫂子你只要帮我一起做就行了,到时候赚钱了咱们五五分,不赚钱我给你十块钱,算是补偿你的辛苦费。”
“十块钱?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钱?”王大媳妇张大了嘴。
“这不是陈青岩快寄钱回来了嘛。”季清打哈哈笑道,“嫂子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看季清很是认真,王大媳妇也被打动了,点点头:“行,你怎么说我怎么做,我都听你的。”
季清想的其实很简单,这个时代炒瓜子还没流行起来,她打算从村里收瓜子盘,做成炒瓜子,拿去镇上卖。
过不久就是过年了,人们都要办年货,大家辛苦一年穷一年,就是为了这几天呢,到时候肯定会有人买她的瓜子。
至于瓜子来源,她也想好了。
村里人喜欢边边角角种点葵花,这植物不用怎么管就可以自行成熟,结出葵花盘,茶余饭后,人们闲着没事干,便抱着葵花盘嗑瓜子,是食物,也是消遣。
如果有机会能卖掉,手里换点闲钱,那肯定没有不愿意的。
拉王大媳妇入伙,一是她虽然有想法,却没有分辨瓜子好坏的能力,二是炒瓜子需要地方,陈家肯定不会让她做这个事。
盘算好后,季清就开始行动了。
她把拿去镇上换的毛毛钱给王大媳妇,让王大媳妇去收,大葵花盘两毛钱,小葵花盘一毛钱。
不到半天,王大媳妇就收来大大小小总共七十盘。
收完一个村,王大媳妇又去另一个村收,季清则是坐在王大媳妇家,给葵花盘脱粒。
脱完要捡,捡完还要炒。
看起来活很多,但好在王大媳妇和季清都干的拼,到了第三天,已经全部都脱粒捡好了,就剩下炒了。
季清看着瓜子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仿佛已经看到瓜子卖成钱的画面了。
“嫂子,咱们明天就炒吧。炒完晾一两天,我就拿去镇上试试。”季清正跟王大媳妇谋划呢,家旺气喘吁吁跑来了。
隔着老远,就大声喊:“娘!”
季清见向来稳重的家旺着急,忙起身迎上去:“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招娣和尕娘娘打起来了!”
“什么?”
季清扔下瓜子,快步跑回家。
一进门,她就看到陈芬芳拿着擀面杖站在院子里,对面站着招娣,招娣手里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树枝,小门神一样死死堵住东厢房门口。
招娣脸上鲜红的血往下流,她死死咬着嘴唇,凶神恶煞地盯着陈芬芳。
嘴里,还放着狠话:“你再往前走一步,我跟你拼了!”
季清心中一痛,箭步上前对着陈芬芳的腕部一记手刀,转瞬之间,擀面杖已然到了自己手里。
“死……”
陈芬芳看清是季清,一句骂人的话还没说出来,季清就抡着擀面杖,对着陈芬芳劈头盖脸一顿抽打。
“能耐了你,跑到我家里来,打我姑娘,谁给你的胆子!”
陈芬芳哪里是季清的对手,上次被掐脖子的阴影还在她脑海中深深印着,她甚至都想不起来要反抗,本能地抱住头,东跑西窜。
跑到大门口,一头扎进刚从地里回来的老陈头的怀里。
“爹!爹!救救我,这个死女人要打死我!”
季清一手提着擀面杖,一手叉腰,指着陈芬芳就骂:“我要打死你?是你要趁我不在要打死我姑娘!我告诉你,我姑娘要是有个好歹,我要你的命!”
再怎么说,陈芬芳也是自己生的,怎么能眼看着别人打,老陈头闻言沉了脸,不悦道:“都是一家人,说得什么话!”
“爷!”家旺跑过来,扑腾一声跪下了,“爷!你快去看看招娣吧,她的头被尕娘娘打破了,她快死了!”
被家旺这一提醒,季清也没空理会陈芬芳了,她扔掉手里的擀面杖,回头背起满脸是血的招娣,二话不说就往外冲。
冲到门口,她冷下脸,以前所未有的阴沉语气对老陈头开口。
“你们最好保佑招娣没事,不然,我这辈子都跟你们没完。一个嫁出去的姑娘,跑回娘家打人,天底下没这样的道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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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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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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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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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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