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脚细密,手劲儿匀实,连鞋底都纳着花纹。
周晋南心疼许卿红着眼还在做鞋,在一旁不停地劝着:“一双就够了,发的不仅有皮鞋还有黄胶鞋,够穿的。”
许卿摇头:“皮鞋好看捂脚,球鞋也烧脚,还是布鞋穿着舒服。”
她知道现在很多人想要一双皮鞋,嫌弃布鞋的丑,可到以后,想穿双千层底的布鞋很难。
周晋南不再吱声,陪着许卿熬夜,等她做好两双鞋后躺下睡着了,又拿起新鞋仔细端详了一番。
心里却想着主意,回头要坑闫伯川一把。
第二天一早,许卿让周晋南先带她去找闫伯川,把鞋子送过去,路上还买了一些饼干和水果。
到闫伯川所住的招待所房间时,袁华和闫季川都在。
袁华的精神很不好,眼睛还有些浮肿。
闫伯川脸色也有些难看,在看见许卿时才缓和下来,语气温和:“你们怎么这么早过来了?眼睛这么红,晚上没睡好?”
心疼地让女儿赶紧坐下。
许卿扫了眼袁华,把布兜递给闫伯川:“爸,我给你做了两双鞋,你试试看合不合适,布鞋不好看但穿着舒服。”
闫伯川瞬间激动起来:“合适合适,肯定合适,你熬夜做的?下次可别这样,我不缺鞋子穿。”
边说着边把鞋子拿出来,像是拿到什么珍宝一样,反复观看着。
闫季川也凑了过来,啧啧叹了两声:“我大侄女的手这么巧呢?回头给小叔也做两双。”
许卿笑着:“好呀,这两天我就给你也做两双。”
一旁的周晋南脸更黑了,又多一个抢鞋子的。
袁华坐在沙发上没动,看着几人亲密的互动,抿着唇角眼神严厉。
看来两个儿子一点儿也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袁华认为,许卿虽然是叶楠的女儿,但不一定就是闫伯川的女儿,她可是听说那边还有一女多夫的习俗,也就这些年政策宣传到位,这些恶习才没了。
而且她对边疆很多地方都有偏见,思想落后,习俗粗鄙。
所以,闫伯川怎么就认定许卿一定是他的女儿?刚她还在给闫伯川和闫季川做思想工作。
认亲这事,不能这么草率!琇書蛧
就凭许卿长得像叶楠?可许卿一点都不像闫家的人。
结果她的话,还引来闫伯川的反感和不满!
闫伯川最后还当着许卿的面,试穿了新鞋,大小刚合适,踩在地上来回走了两圈,连连感叹:“是舒服,比皮鞋舒服多了。”
许卿无视袁华时不时投来犀利的目光,乐着:“舒服就好,等回头有时间,我多做几双,你不上班的时候穿。”
闲聊了一会儿,闫伯川要着急赶飞机,闫季川送他去机场。
闫伯川要先送许卿两人回去,许卿摆手拒绝:“不用不用,你们先走,我和晋南骑车过来的,一会儿骑车回去就行。”
闫伯川也没再多说,上车离开。
许卿站在招待所门口目送车子离开,才让周晋南去车棚推自行车。
她背着手站在路边,仰着脸眯眼看着头顶枝叶间跳跃的细碎阳光。
袁华没忍住走了过去:“许卿,我想和你谈谈。”
许卿一点不意外,她站在这里就是等着袁华来找她谈,表情浅淡地看着袁华:“你想谈什么?”
袁华拧眉带着一股凌厉:“之前我不知道,最近才知道你母亲和伯川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两人还分开那么久。所以,你到底是不是闫家的孩子还是两说。”
许卿轻轻挑眉:“所以,你想说什么?”
袁华非常讨厌许卿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眼中闪过嫌恶:“你不一定就是伯川的孩子,也不要急着喊爸。还有,你的出现,打破了我家庭的宁静,这一点我很不喜欢。你已经成家,很多道理也应该懂。”
“你不觉得你这样有些莫名其妙?”
许卿嗤笑,声音很大,讥讽的意思很明显:“你虽然年纪大,但也不至于老眼昏花,好坏难辨吧?我是不是我爸的孩子,不是你说了算。还有,你想败坏我母亲的名誉,也最好拿出证据。”
“对了,你应该是唯物论者,不是万事都讲证据吗?你现在在这里胡说八道,凭空捏造地乱说一气,对不起你接受的先进思想,还有国家对你多年的教育和栽培啊。”
“最后,你不要在我面前摆出一副长辈姿态来教育我,我可以认爸爸,却不一定非要认个奶奶。”
袁华被许卿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一句脏话没有,却把她讽刺得体无完肤。
她一向以接受新教育新思想自居,现在却被许卿的话打脸。
许卿却没有放过她的意思:“不要自诩自己哪里都对,回头得不偿失,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还有啊,既然那么喜欢你的养女,那就把阵营站牢了,免得回头我爸恨你不够深!”
袁华脸瞬间沉下去:“你!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
许卿笑起来:“对啊,我从小没有亲爹亲妈教,确实没有教养。所以,你不要来找我。”
说完看见周晋南推着车子往过来走,立马眼睛一弯,笑吟吟地跑过去:“你怎么这么久,我们赶紧回家吧,奶奶还在等我们出发呢。”
袁华黑着脸看着周晋南骑车带着许卿离开。
被一个小丫头给落了面子,她能不气?
许卿却完全没把袁华放在心上,这种自觉自己思想顺应了时代潮流,其实才是老古板一个。
坐在后座上,看着树影在身上掠过,突然想到:“我们今天去疗养院,那奶奶的蛤蟆怎么办?”
毕竟是几个毒物,放在院里,庞振华他们来来回回,要是被毒到怎么办?
结果许卿是完全多虑了,两人到家时,院里墙边挂了一溜蛤蟆皮,血淋淋的让人恐怖。
白狼蹲坐在一旁看着,似乎还有些兴奋。
冯淑华刚收拾完,看见许卿和周晋南回来,嘟囔了一句:“还想着养几天呢,结果全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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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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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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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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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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