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繁华热闹的大街上,一群鲜衣怒马的少年人拥簇着几辆马车行来。
街上的车马行人纷纷躲闪避让。
边上的摊贩远远望去,就见队伍前方开道的是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个身着白袍头戴玉冠,清雅脱俗,一个穿着红衣,头顶金冠,鲜艳夺目。
两人相貌堂堂骑马而行很是惹眼。Χiυmъ.cοΜ
相貌堂堂就相貌堂堂吧,商贩们可没空理会这个,借着车队行来这段时间,一个个都伸长脖子涨红脸用力的叫卖了起来。
他们不理会不在意,自然会有其他人在意。
“看那马车上的标记,是裴大人的家眷吧。”路边有人说道,“这阵仗是全家出游啊?”
“看这样子,应该是了。”他身旁一人附和道。
“对了,听说这几日裴府来了个谪仙般的公子,你有没有看到?”看了眼渐渐走近的车队,那人忽而想起之前听到的一个传闻,好奇问道。
被问话那人正垫着脚尖越过人群朝车队看,听到他的话,抬手向车队前方那白袍少年一指,道:“喏,那个就是!”
那人闻言,同样踮起脚,瞪大眼朝那边看去。
“嘶!这么多年了,终于遇到了!”看清马上白袍少年模样,那人满脸震惊的说道。
旁边那人闻言微愣。
这么多年?终于遇到?
是有什么隐情吗?
“什么意思?”他好奇问道。
“此子容貌,不弱于我!”那人看着他,满脸严肃认真的道,“这么多年了,终于遇到个在容貌方面能与我比肩的男人!”
看着男人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他沉默一刻,终究还是忍不住斥道:“要点脸!”
两人问答谈笑间,车队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行在最前面开道的白衣少年被他们看的更清楚几分。
靠的越近,少年那种清雅脱俗的气质便越发的显眼,那不要脸的男人目送着少年骑马走过,这才真正理解了传言中“谪仙”二字的含义。
“那是裴家的十公子,长房一脉的嫡子,前天裴府的赏园宴上还写了首诗,比之当年的裴大人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身侧那人说着,男人好奇看去,目光中透露着询问之色。
“诗是写一个女子的。”他并没有卖关子,目光看着渐渐远去的白袍身影,缓缓说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男人也是读过书的,只听了一遍便能知道这首诗的精妙。
“嘶!如此好诗……”男人眼睛瞪得溜圆,“写的是哪家姑娘?”
嗯,不出意料的,男人就像其他人一样,听了这首诗,不是先研究讨论它的精妙之处,而是先问这首诗写的是谁。
他不禁想到将裴十公子这首诗传给自己的那人的所作所为,忍不住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男人看他不说,咬牙催促道:“你告诉我,我待会请你吃饭!”
嗯,年少慕艾,当然也不止是年少。
基本上,只要是个男人,就是这样的,
听了男人的话,学着告诉自己这首诗的那人的动作,轻甩衣袖,将双手背在身后。
微仰着头,道:“不可说!”
男人微愣,怒道:“臭小子!讨打!”
人群中,那人没法躲闪,连连求饶无果,没办法只能说出了事情原委。
“这‘不可说’就是裴十公子当时的原话啊!”
……
街边这场关于自己的闹剧裴君意并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其他人如何谈论、评价自己,那都是别人的事,他们如何想他,于裴君意而言,都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事罢了。
和裴九一同并肩骑马走在街上,裴君意还是第一次享受到官宦人家的特权。
街边行人车马,只要是看清他们家徽记的,没有一个敢不避开、不让道的。
车队缓缓而行,不一会儿就穿过京城,出了城门。
出了京城行人就少了很多,车队行进的速度也因此快了一些。
裴君意骑马走在队伍前方,沿途欣赏着路上风光,偶尔与裴九交谈几句,也没觉得枯燥无聊,反而感觉才一会儿时间就到了京城郊外的留云寺。
留云寺建在山上,山下是个城镇。
站在镇中,远远的就看到寺中游人如织,裴家诸人纷纷下车步行。
裴君意同样将棕马交给下人照料,抬步跟着众人朝寺庙走去。
沿着数百级台阶缓慢向山上行去,裴家众人一路说说笑笑,也并不让人觉得累。
谈笑间,很快就到了寺庙门口。
几个僧人在门口站着,看到众人来了,纷纷施礼喧了声佛号,打过招呼后众人接着朝里走。
这下总算是进了寺庙中。
寺庙很大,裴君意却是不熟,不知道这边那边的哪座殿都是干嘛的。
好在裴九来过几次,对于这留云寺也算是比较了解了,两人并肩走着,裴九就在一边给他介绍起来。
大家都是在跟着裴二夫人走,各自和身边人交谈着,很快来到了正殿。
裴君意跟着走了进去。
殿中佛像庄严肃穆,只微微看了眼裴君意便将目光收回了,担心会被寺里的僧人以为是不敬。
裴二夫人捐了这香油钱,众人各自上了柱香。
在拜过正殿的佛像后,裴君意又跟着依序参拜寺庙中的其他神明。
身上虽然不觉得累,可反复做着同样的事心中难免就会觉得疲惫。
不过好在总算是拜完了。
跟着裴二夫人回到殿中,裴君意看着其他人求签,或满面愁容或欢喜雀跃,忍不住就要上前试试。
他并不信佛,这种事他也从未做过。
第一次求签,即使再怎么不信,心中难免还是会有些好奇,
裴君意就忍不住想,自己会抽到怎样的签呢……
不过就在裴君意上前准备求签时,裴二夫人忽然在身后问他。
“君意是想要问什么呢?”她问道。
裴君意闻言愣了下。
他只是想要随便抽一签看看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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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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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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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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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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