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宋末之英雄时代>三九、娇女心系江湖梦,钱府众人伤脑筋
  书藉是能让人进步的阶梯,同时也会对人的思想造成影响,但读书也可以分类,好书能让人受益,坏书能令人堕落。

  钱蕾心就是这样,读武侠小说多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开始对做什么不出家门的大家闺秀兴趣缺缺,觉得大多数少女热衷于织绣女红这样的事,纯粹是浪费自己大好的青春。

  那么这位少女心里想的是什么呢?想的就是要闯荡江湖,为普罗大众除奸惩恶,替天行道。

  当然,钱蕾心也知道,要做一名大侠,有好的武功是必备条件。自己身为一名女子,没有武功是根本就没有办法惩奸除恶的。

  因为在少女的臆想中,穷凶极恶之徒无一不是人高马大之辈,行侠仗义之人无一不是武功杰出之士,因此,钱蕾心开始缠着父亲要想办法让自己习武。

  开始的时候,钱蕾心当然不会和钱百万说她要行侠江湖,而是说自己要学好武功,将来才不能让别人欺负。

  这次,钱百万这个老江湖就失策了,因为爱女心切,他根本就想不到钱蕾心一心想着要行侠仗义,在早上,老头子也会打一些拳法,纯粹是为了强身健体之用,因此老头子只是想着让宝贝女儿学习武功,这对于保持身体健康也不是件坏事,自然就不会拒绝女儿的请求。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钱百万很快就让人找到了一些江湖知名武功的秘藉,此外还花大价钱请一些在武林中业已成名的武师亲自来钱府教女儿习武。

  当然,这些的花费对于钱府来说,只是毛毛细雨,但钱百万根本想不到的是宝贵女儿的理想居然是要行走江湖。

  其实,根据钱百万也清楚自己的女儿虽说跟着很多著名的武师学过武功,但充其量也只是学到鸡毛蒜皮的一点的功夫。但麻烦的是她自以为已经学到了真本领,就觉得自已经有足够的实力行走江湖了。

  终于有一次,自己的女儿留了一封信就离家出走。直到这个时候,钱百万才知道宝贵女儿是想学武艺的目的是要闯荡江湖主持正义。

  “胡闹!”钱百万的吼声响彻了整个钱府。

  幸好,因为是第一次离家出走,再加上钱蕾心很少自己一个人出去,结果在半路迷了路,钱府的人没过多久就找到了她本人。

  钱百万还记得当初把女儿带回家时,她那很不报气的样子。

  但钱百万是不会动摇的,因为他也知道女儿的武功根本就没有学到家,而且社会经验极度缺乏,在外面肯定会受人欺负,而且,女儿的样貌过于出众,如果不幸遇到心怀不轨之徒,很有可能还会发生别的什么更可怕的事。

  为了女儿将来的幸福着想,钱百万只能尽力地监视女儿,不让她做傻事,因为他了解女儿的脾气。果然,钱蕾心的第二次出逃没过多久就发生了。

  这次钱蕾心预先设计好了逃走路线,因此走得比较远,钱百万没有办法,只能花钱重金悬赏,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相州城的官差都出动了,好不容易才把钱蕾心带了回来。

  钱百万担心女儿还会再次出逃,没有办法,他只能花钱把开封城的名捕铁追魂请过来保护女儿。

  铁追魂也不愧是知名捕头,之后钱蕾心的第三次出逃,就被他单枪匹马抓了回来。

  今天下午,钱百万听说了钱蕾心再次逃出钱府,开始的时候也没有太担心,因为他对铁追魂追捕的能力很信任。

  但是担心还是有的,钱百万最怕的是自己的宝贵女儿有伤到哪里,而且端王的那边也不太好处理。

  “父亲,小妹的性格我很清楚,决定的事就不会再做改变,不如这次就由着他吧在江湖历练一下吧,我清点过,她带走了几百两的银票,在外面应该可以不致于挨饿!”在下面,一个三十多岁,面目精明的人说道。

  说话之人就是钱家的大少爷钱万民,但很快,他这句话很快就被人反驳了,接下话的那位是钱家的二少爷钱千里:“大哥,你现在说些什么呢,这怎么能算了,大哥你的情况和小妹一样吗?说实话,如果是大哥你一个人在外面,可能只花上几十两,就能一个人从京城到这里走几个来回,我是绝对不会操那个心的,但你有没想过,蕾心毕竟是一个少女,而且相貌更是没法说,你说这样的一位走在街上都能让众多男人侧目的少女一个人在外面,危险性有多大!”

  钱万民听完后没话说了,表明他也赞同他二弟的意见,钱蕾心最近确实为钱家惹了不少麻烦。

  钱千里气都没喘继续说道:“而且,我们已经答应了端王,要把小妹送过去的,如果小妹不在的话,那我们怎么办。到时,王爷见不到小妹,很有可能会大发脾气,到时候我们钱家给王爷记恨了,那就有得受了!”

  之后,也有一个声音传了出来,说话人是钱家三少爷钱百经:“我不赞成二哥的意见,虽说端王爷有钱有势,风流倜傥,但是大家都在传闻说他不是那么难说话的人,再说了,他也不一定会看上我们小妹,王爷家美女多的是,虽说我们家小妹的美貌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总不至于把王府那么多的女人都比下去吧?”琇書蛧

  “而且,如果端王爷清楚小妹有那个脾气,恐怕就算是塞给他,他也不会要的!”钱百经回忆了一下,继续说道。

  钱百经在相州向来风流倜傥,再加上他钱家三少爷的身份,和他交好过的美女数不胜数,在相州城,很多风月场所都流传着他的风流往事,但他也承认在他以前交往过的美女里面,没有见过一个少女的性格好像小妹那样冲动,喜欢离家去外面闯荡江湖,胡乱给家人添麻烦。

  “本少爷想各位就不用操心,因为神捕铁追魂已经去追小妹了!”突然一个声音这样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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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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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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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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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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