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扶刀行>第四十四章 北地有奇珍
  纯金打造的宝剑,价值何等之大,就算是李家这样家境殷实大户人家,也不是说送就能送的。

  说起来,这把金剑还有一个故事。三十年前,位添八大门派之一的剑阁曾有一位高徒名动江湖,此人擅使一把金剑,江湖人称金剑公子。金剑公子行走江湖时做了不少锄强扶弱的好事,救过的人不知凡几,其中就有李薄云的父亲。

  三十年前的李家还不是现在的李家,那个时候,李家靠走马为生,由南往北,由北往南,来往于界水城与靠水镇之间,为两地运送货物。

  李薄云的父亲是走马运货的主力,有一日突遇马贼,险些丧命在刀剑之下,幸得金剑公子路过,这才保住一条性命。事后为了纪念金剑公子的救命之恩,李家在发迹之后,便耗费重金打造了这把金剑。

  这把金剑对李家意义重大,不过金剑有价,人情却无价。将此物送出却是再好不过。

  李薄云笑道:“前辈若是喜欢,这把价值千金的宝剑,便是前辈的了。”

  燕行观摆手道:“不必!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把剑既是你李家的传家之宝,燕某又怎能据为己有。只是这剑鞘……”他说着竟将金剑从刀鞘中抽了出来。

  李薄云连忙出声道:“这刀鞘前辈若是喜欢便拿去吧!”

  燕行观不说要也不说不要,举着那刀鞘笑道:“你可识得这刀鞘的材质?”

  李薄云道:“在下年轻时曾听家父说过一次,似乎是什么玄铁。”

  燕行观道:“是软玉玄铁!”

  “没错,没错,就是软玉玄铁!”

  燕行观又问道:“那你可知这软玉玄铁的价值?”

  “这倒是没有听说过,李某精通的是粮米之道,对矿石玉器并不精通。”李薄云侧着耳朵,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本是面朝南方的燕行观忽然转身,目光望向北方,在那极北处的夜空中,有一片星势如山的群星。燕行观遥遥望着夜空中的山势群星,神色缅怀道:“群山星下有群山,你可知在那片群星之下,有着一片矿脉资源异常丰富的群山。”

  李薄云双眼一瞪,惊讶道:“前辈说的可是北地群山?”

  “没错,正是北地群山。”燕行观道:“北梁极北,传说有仙人修炼,仙人得道飞升时,曾以滔天法力移来十座大山,这十座大山矿脉丰富,每一座上都有一条罕见的奇珍矿脉,如今当世已知的七大神兵,大半都是出自这十座矿山。”

  李薄云指着剑鞘道:“那这软玉玄铁?”

  燕行观道:“软玉玄铁是十座矿山中玄铁山上的稀有矿石,虽不是最珍贵的矿石,却也在天下百石中名列前茅,七大神兵中被易天学宫常封于望天台的诸天玉盘,便是以矿为主。”

  从未想过竟会与七大神兵扯上关系的李薄云已惊得说不出话。

  燕行观哈哈一笑道:“这把剑鞘的价值更胜那金剑十倍,现在你还打算将它送给我吗?”

  商人爱财,李薄云亦是难逃此命。不过在知道这剑鞘的巨大价值后,李薄云确实没有半点迟疑。

  “宝物赠英雄,这把剑鞘也只有送给前辈,李某才能安心。”

  燕行观收过剑鞘,道:“好,你既有此心,那我便不与你客气,这两年我会常住孟家村,你李家若是遇到难处,可以到那里去找我。”

  “多谢前辈!多谢前辈!”李薄云感激涕零,顿时拜服在地,他没有想到,今日只不过是报以侥幸的小心思,竟还真就得偿所愿了。

  李薄云走后,燕行观抱起剑鞘,脸色忽然凝重起来。

  软玉玄铁,位列天下百石之九,虽不及他当年横穿荒漠得到的黄元枯石,却也是他这一生见到过第二珍贵的矿石。李家是如何得到这软玉玄铁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可如今,这宝贝既然落在他手里,那便再也不能使其蒙羞。

  孟离练完刀,已经是后半夜,抬头看了眼石亭,亭中早已空无一人,只剩下一些染着菜汁的碗筷。

  幻想着师父方才大快朵颐的画面,孟离哭笑不得,有人享福,有人受罪,这当徒弟的果然没有人权可言。

  揉了揉早已干瘪的肚皮,将口中涎出的口水咽了回去,就在孟离忍着饥饿准备回房休息的时候,李其峰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见到一路飞奔而来的李其峰,孟离警惕道:“你又来干什么?”他现在已是精疲力尽,浑身上下半点力气都使不出,再也经不住折腾了。

  李其峰噘着嘴道:“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决斗的。”接连被打败两次,纵是心底不服,在与孟离单独相处时,也不免会感到尴尬。

  “不决斗?”孟离好笑道:“这个时间,你不来决斗,又能干什么?难不成还是来梦游的?”

  李其峰冷哼道:“我就算梦游也用不到你来管。”

  “行,我不管!”孟离擦了把脸上的热汗,扭头向房间走去。却不想李其峰也跟了上去。

  孟离只走了两步,便又站定脚步,瞪了眼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李其峰,问道:“你既然没事又跟着我干什么?”

  李其峰拔着脖子不甘示弱道:“谁说我要跟着你了,我要走的路和你一样,不行吗?”

  孟离道:“难道你要去找我师父?”xǐυmь.℃òm

  李其峰哼了一声,也不回答。但他的表情却已将答案告诉孟离。

  他猜对了!

  孟离倒是不介意自己多一个师弟,但他知道这件事情的可能性微乎极微,通过这几日的相处,对燕行观已经有了些许了解的孟离深知他是一个何等挑剔的人。

  收徒?根本不存在。老实说他现在都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收他为徒。

  苦笑一声之后,孟离索性将李其峰当做一个透明人。他既然都管不住李其峰的嘴,又怎么能管得住他的腿?

  孟离走回房间,李其峰果然跟上。房间门,身披黑袍的男子如标枪一般站立,似乎早就等待着这一刻。

  望着从门外走进来的二人,燕行观哈哈大笑道:“看到你们两个斗嘴,倒是让我想起了年轻时的一些事情。不过与我相比你们斗嘴的本领还是差了一些。”

  孟离白眼一翻道:“师父你本领无双,无论做什么都要比徒弟强上那么一点。”

  燕行观哈哈一笑道:“你这小子,拍马屁的功夫倒是越来越好了,与你刀法的精尽速度简直有一拼。”说完又看向李其峰,问道:“刚才听到你们对话,你有要事找我?”

  李其峰愧疚道:“这个时候本不应该来打扰前辈的,但不久前,府上来了一个人,必须要让前辈见一见。”

  燕行观不动声色道:“可是官门里的人?”

  李其峰好奇道:“前辈怎会知道?”

  燕行观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看向孟离,得意洋洋道:“你瞧,为师说的没错吧,要找我们的人来了!”

  靠水镇并不是一个大镇,人口勉强过十万,合算户数不过三、四万。李家虽然不是靠水镇的一流世家,却也是靠水镇有头有脸的大户,每年缴纳的税金姑且不论,单是打点给官府的银子,便也不下数百两。

  像李府这样的摇钱树,没有人愿意得罪,即便出身靠水镇一流世家的张松也是一样,所以这些年还没有人会在深夜时分拜访李府,但只要一想到那杀人凶手如今就在李府逍遥法外,张松就顾不得这么多了。

  李薄云见到张松时,就知道麻烦已经来了,但最终他还是将张松带到了那位前辈面前,只因他知道,任何麻烦对那前辈而言,都无济于事。而在瞧见张松见到前辈后露出的震惊神情后,他对自己的想法便更加笃定。

  还是那座院子,还是那座石亭。李薄云将张松带来后院时,那位自称燕姓的前辈,就坐在石亭里,而站在他身后那位名叫孟离的少年,不知为何竟又将那绘有神鬼的面罩带了起来。

  反观之前过来通报的李其峰,则是一脸怪异地站在师徒二身后,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心里感到奇怪的李薄云向自家儿子看了一眼,见后者神色异常,便不动声色的拉着儿子一同告退。

  走出院外,李薄云拉着儿子低声问道:“刚才你都听到了什么?”

  李其峰心神激荡道:“一桩人命案!”

  夜色寂静,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连墙角里的虫鸣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春暖花开的时节天气也比之前暖了许多。但不知为何,此时的张松却有种置身于冰天雪地里的感觉。

  黑衣黑袍,冷漠而坚毅的面庞,尤其是那一双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的双眼,看到燕行观的第一眼,张松就已认出了他。绝不会错,他就是前两日在孟家村外“戏耍”他的黑袍高手。

  燕行观看着惊得已说不出话的张松,好笑道:“怎么?你不是有事要见燕某吗?如今见到了怎么又说不出话了?”

  “怎么会是你?”

  张松脸上的表情,就像见鬼一样。万万没有想到,孟淮阳的死,竟真会和这个神秘高手有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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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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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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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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