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婉,你怎么了?”红嫂关心的问道。
林婉垂泪道:“他竟然想到了换骨,很疼的!”
三叔等人知趣的起身离开了,红嫂搂住了林婉,轻声安慰道:“我们都小看了姑爷,他的意志很坚强,完全能够扛起林家的重担,你的眼光很不错,姑爷的确配得上我家大小姐。”
“我知道,不过,不过他竟然让两个女孩子给他换骨,我,我要杀了那两个骚蹄子!”
说到这,委屈的大哭起来。
额,原来最伤心的是这件事情,红嫂不知道该怎么劝了。
女孩子给姑爷换骨好像是有些不太妥当,这显然犯了小姐的忌讳。
你想啊,红嫂想护理李木,林婉都不干呢,这光不出溜的被两个半大丫头鼓弄了好多天,哎呀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让她俩换让谁换呢,姑爷现在是过街老鼠到处躲藏,这换骨术又不是随便找家诊所就能做的,估计除了那两个小丫头,他也无人可用了。
红嫂现在也起了疑心,一个女孩子能给男人做换骨术,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呀,虽然他们有年龄差,但也远没有达到老少配的程度,天哪,别是姑爷收下两房小的吧!
“红嫂,你说他们?”林婉哽咽的问道。
“这个…”红嫂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林婉哭的更伤心了,红嫂只能安慰她道:“你先不要乱想,等找到姑爷后,自然就会明白了,你放心,姑爷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不会乱来的。”
好说歹说,林婉终于不哭了,转而咬牙切齿的大骂沈家不要脸,沈星月就不是好东西,她的族人们更是不知廉耻。
她也不想想,你都跟人家离婚了,人家沈姓丫头再不要脸,跟你有啥关系,当事人都没有说什么,你有什么不满的。
等她情绪稳定一些后,红嫂对她建议道:“小婉,我想先行一步,偷偷的离开,一来去探访姑爷的下落,二来将他们留下的痕迹抹除,防止程家查实他们的身份。”
林婉立即点头,这件事情红嫂不说她也想这么做,这次出行可不比往常,以前只有自家人,现在多出来一个程家,很多事情做起来会不太方便的。
一旦被程家获知了实情,免不了又是一场风波。
“好,我跟你一起去,带上小雨,我们三个一起走!”
红嫂有些为难的说道:“我走没有问题,程家不会太留意的,你也离开了,程家人会不会因此多心,另外你留下来可以为我拖延时间,我探访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行,我讨厌程峰,不想当众被他纠缠,也不想让我老公再误会什么,我就以这个理由离开,程家不会有什么怀疑。”
红嫂考虑了一阵,觉得这个理由倒也充分,两家人共同行动,程家大少爷总是对林家家主纠缠不清的话,确实容易被外人看笑话,分开一段距离,也是一种避嫌的手段,此举反倒容易被程家理解。
“好,事不宜迟,我去找小雨和林坤,我们马上出发,现在就走!”
红嫂先去找三叔等人交代了一番,然后叫上了何小雨和林坤,四个人乘坐一辆车,急匆匆的离开了。
事实果然被林婉猜对了,自从那天见面后,程峰几乎天天往林家的驻地跑,三叔以各种理由替林婉挡驾,反正就是两个字,不见!
程峰一开始还能保持冷静,后来脾气上来了,你不见我就不走了,干脆赖在林家的驻地不肯离开。
不得已,三叔只好去找他娘,程夫人又羞又气,却是拿这个宝贝儿子无可奈何。
三叔趁机告诉程夫人,小姐也担心出现这种情况,怕他们之间的闹剧成为别人眼中的笑话,所以提前出发了,尽量不再和程峰搅在一起。
程夫人果然没有怀疑,不但没有怀疑,反而大感欣慰,觉得林婉此举还真是善解人意,这样的操作正合她意。
难道说,程夫人也不希望儿子和林婉再有羁绊了,那是当然,程峰毕竟是程家大少爷,未来的程家家主,哪怕她再得意林婉,也不会同意儿子娶一个离过婚的女子。
更何况,她已经看出林婉身怀有孕,不用问了,那一定是她前夫的孩子,这种买一送一的婚事,打死她都不会同意的。
一个传统的古家族,最看重的就是脸面和名声,儿子要是娶回这样的妻子,程家的老脸可就丢尽了,她再怎么溺爱儿子,也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妥协。
另外,傻子都知道一个事实,林婉对前夫念念不忘,人家盼的是夫妻重归于好,你这个时候很没溜的横插一杠子,不但不容易得逞,反而容易得罪了林家,得不偿失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怎奈她儿子一根筋,钻进牛角尖里不肯出来,她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知道这种事情靠强压是没有用的,不但没有用,搞不好能把儿子逼出来精神病,只能慢慢的开导他,让他自己醒悟过来。
所以现阶段的确不能让他们再见面了,林婉的故意回避行为正合她意,她甚至主动配合林家,有意拖延时间,迟迟不肯出发。
林婉等人找到了那处荒山,几个人仔细检查完现场后,更加确定就是李木他们干的。
现场有三个人的足迹,一大两小,大的是成年男子的足迹,小的是两个半大孩子的足迹,那不是他们是谁。
也是李木等人走的慌乱,忘记抹除留下来的痕迹,虽然过去了一个多月,但这个地方既没有刮风也没有下雨,他们留下来的痕迹一目了然,林婉等人一看就全清楚了。
其实慌乱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即便不慌乱,小李哥等人也想不到这个问题,他们三个人的江湖经验全是个位数的,别说是及格了,连两位数都达不到,哪会想到那么多。
可能有人会说,不对吧,他们怎么知道毁尸灭迹,这不挺有斗争经验吗?
那是两回事,跟江湖经验一点关系都没有,杀了人后还不知道毁灭证据,那不成了大傻子,这点智商哥三还是有的。
剩下的煞尸骨被随意的扔在棺材里,棺材盖都懒得给人家盖上,红嫂忍不住骂了几句,觉得姑爷未免太不懂事了,这是打算把程家往死里得罪吗?
何小雨半知半解,小声的问林婉:“是师哥做的?”
“不是他又是谁?”林婉很不爽的回答道。
“他偷走臂骨和腿骨做什么?”何小雨很不解的问道。
林婉看了她一眼,犹豫着要不要对她明说,不想林坤嘴快,抢先回答道:“你师哥打算换骨,用煞尸骨换掉自己的骨头,从而获取煞尸的力量和速度。”
啪!红嫂在林坤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记,恶狠狠的骂道:“用你多嘴!”
何小雨的嘴巴张得大大的,直直的盯着林婉,后者叹了口气,点头说道:“是的,这是南洋秘术,换骨后,我老公不再是常人了,估计我已经打不过他了。”
“哈,太好了!”何小雨大喜,忍不住脱口叫了一声好。wWW.ΧìǔΜЬ.CǒΜ
“何姑娘,幸灾乐祸用不着这么直接吧,我们最近可待你不薄,你就这样回报我们吗?”红嫂不高兴的说道。
何小雨俏脸一红,连连摆手道:“不是的,不是的,我意思是说,师哥终于变强大了,我在替他高兴!”
“是呀,他变得强大了!”红嫂苦笑道,“没想到,他会有毅力去做这种事情,真是令我刮目相看!”
“很痛苦吗?”何小雨担心的问道。
“非常痛苦,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虽然可以用秘术减痛,但那种滋味绝非常人能够忍受,姑爷真的很了不起!”
何小雨瞪着那堆骨头陷入了沉思,林婉在一旁吩咐道:“林坤,把棺材盖上埋好,把他们留下来的痕迹都清除干净,不要给程家留下任何线索。”
“好!”林坤挽起了袖子就要干活。
“且慢!”何小雨突然阻止道。
林婉等人不解的看着她,何小雨嗫喏的说道:“林,林婉,你能帮我换骨吗?”
“你想换骨?”林婉吃惊的问道,“你疯了不成?换骨的过程很痛苦,你真想遭那份罪吗?”
“我不怕遭罪,我想问一下,除了臂骨和腿骨,还能换其他的骨头吗?”何小雨小声问道。
“异想天开!”红嫂不满的说道,“我们凭什么给你换骨,你想都别想,趁早死了这颗心。”
何小雨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了,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林娘娘的眼珠转呀转,她突然觉得,给何小雨换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她现在已经感受到了沈家的威胁,一个沈星月两个青春少女,一对三,很不占优势的。
如果把何小雨拉过来,一个孩他妈一个小师妹,李木但凡不是傻子,就知道屁股应该往哪边坐。
等把人夺回来后,在想办法把何小雨踢走,哈,大事可成!
论天下事,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林娘娘在情感上急需盟友,何小雨自然是最佳人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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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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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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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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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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