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看到,有人摘下了自己身上的草标,感动得再大声地哭泣起来;然后,对着吴世琮三人一个劲地磕头。
“谢谢你们,好心人,谢谢!谢谢!如果你们帮俺安葬了俺娘,那我就是你们的了,你们让我怎么我就怎么。让我干啥我干啥。”
三个头磕过之后,小男孩还要继续给三人磕,却已经被吴惧的两只大手紧紧的抓住了他的胳膊,把他慢慢地扶了起来。
“小哥,好啦,你起来吧,别磕了。”
吴畏从自己的腰间摸出几两碎银,交到了吴世琮的手里。吴世琮没有接,示意他直接把银子给小男孩。
吴畏刚刚把银子递过去,旁边就有一老头走过来,还没等小男孩伸手,他就把银子接到了自己手上。
“呵呵,这有银子就好办事了,几位爷跟我来。”
“嗯?!”
吴畏吴世琮吴惧,三人一齐看向了这位老人。然后又看向小男孩。
“小哥,这位是你什么人?你认识他吗?”
没等小男孩开口,老人先‘嘿嘿’笑了两声,道:
“呵呵,我是他大爷,这事,他小孩也不懂,我就替他办了。”
小男孩看了看三人,点了点头道:
“他是俺大爷,插草标卖身安葬俺娘,就是大爷教我做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老人并不是什么大爷,只是这条街上一个爱管事的老人而已,算是小男孩的邻居。只是小孩不知道,平常叫着‘大爷’,就是大爷了。
插草标卖身葬母,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一条小街,大家都是穷人。在钱上,谁也帮不了谁。更何况像他们这样的家。卖身,也许是唯一的办法。
可是,管事,就不同了。有钱,就好办事。有钱,谁也愿意帮着办事。
这孩子的娘刚刚去世,大爷就在为他们家‘操劳’了。棺材,是在昨天都已经联系了的。只是没有钱,才没能把棺材要过来,才一直把尸体放在这里没人管。没有钱就买不了棺材,没棺材就下不了葬。所以,大爷才不得不帮小男孩出了这样一个主意——卖身葬母。
不过,懂事的男孩,还真愿意。
他知道,爹娘已经去世,自己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除了卖身为奴,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更何况,不这样,自己也只能成为乞丐,或者进入别人家为奴。相对来说,给别人为奴,还能有一口饭吃。所以,自己卖不卖身都将成为别人家的奴隶。卖身,还可能换取安葬娘的棺材。
大爷拿着银子,没过多久,就带着几人把棺材抬了过来。
说是棺材,其实,就是一个比棺材小得多的木匣而已。但是,总比没有‘棺材’要好看得多,至少对于死人和活人都是一种安慰。
有这样一个盒子,埋入土里才不至于被野狗及其他野兽刨开土来把尸体吃掉。这就是穷人埋葬老人最简单的想法。
有了棺材,其他的人就有事干了。旁边,刚才一直围在小男孩身边的人,一下子行动起来,洗澡的洗澡,穿衣的穿衣;有人自己家里带来柴火,就在简单的屋里烧起火来。因为,再简单的安葬仪式,帮忙的人,饭是要吃一餐的。
很快,大家七手八脚就把小男孩他娘收拾好,放进了‘棺材’。小街上唯一两个唢呐手也主动过来帮忙。
就在两个唢呐手单调的‘呜呜啦啦’声中,伴着北风,伴着鸦鸣,大家把小男孩娘抬到了后山上。
小男孩,自从接过了吴世琮三人的银子后,就一直跟在三人身后,他认定自己已经是他们的人了。
可是,葬礼上,大家还得给他披上麻衣穿上孝服。就这样在吴世琮三人的搀扶下,哭着把他娘送上了山。
安葬完毕,大家回到家,饭早已经做好。简单的饭菜,不过是一人喝了一碗稀粥,用的,还都是吴世琮三人给的银子。
丧事完毕,吴世琮三人告别众人离开。可是,小男孩一直跟在三人身后。
吴世琮三人,拿出碎银安葬男孩娘,只是出于一种特殊的感觉和怜悯。他们真的没有想过要把男孩带走。他们知道,这一走,他们要干什么。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他们的事,还干得成吗?又能给他带来什么。
吴世琮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乡亲,说他们确实不方便带走小孩,希望孩子能够留下来,特别是位大爷,他也答应带好这个孩子。可是,孩子却说,自己死活都要跟着他们走。最后,找了个借口,由大爷抱走小男孩后,吴世琮三人才悄悄离开。
可是,就在他们走出没多远,小男孩远远地又跑了过来,要跟他们一起走,不管以后是什么情况他都愿意,就是死了他也不愿意再留下来。
没办法,三人只得把他带走。他们也知道,在一个已经无亲无故的地方,留下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也许他过的还不如跟三人一起走的好。
吴世琮把孩子拉到了自己的马上,三人一起,慢慢地朝着京城的方向进发。
一路上,有了一个小孩,确实带来很多的不便。
一开始,三人还不觉得没什么,可是,毕竟三人还是大清还在悬挂画悬赏捉拿的、行刺皇帝的要犯,所有行动都必须得小心翼翼。现在,凭空多了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一方面,他们的行动对孩子总会有些顾忌;另一方面,也怕他们的行动,会影响到孩子。
这天,三人在离京城不远的小镇上住了下来。晚上,同住一室的吴惧吴畏两人,又开始在相互抱怨。吴畏抱怨,是吴惧取下了男孩身上的草标,而吴惧却抱怨说是吴畏自己先付了银子。总之,就是多了这个小孩。
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和吴世琮一起睡觉的男孩,半夜却悄悄爬起来,一个人来到后院,做了一件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
他忍着巨痛,自己用刀把自己的‘下面小雀雀’割了下来。
割后那一声凄厉的惨叫,才把吴世琮三人从梦中惊醒,等三人在后院找到他时,他已经昏迷过去,已经割下来的‘东西’,已经被他远远地抛出了院外。等他们再出去找回来时,已经变冷发黑,不可能再缝回去让它复活了。
三人急忙把他抱回屋,过后才知道,男孩在自己睡觉的床底下放着一张草纸,草纸上歪歪斜斜写着几个字:
‘我愿意帮你们进宫,我愿意做太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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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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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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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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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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